第七章 沙漠里的童年 秦晓月篇

  十二岁御剑,本应该是我名扬天下享受人们追捧,成为说书人口中的传奇的开始。感谢慕容白,十二岁,成了我放弃生命中其他的一切,专心于武道,在不断的突破自己极限的过程中,一步步提高的契机。

  ------秦晓月

  沙漠里的童年---秦晓月篇

  勇者大陆上,东南春水之城富庶,中都秋日之城繁荣,北方的冬雪之城神秘。而我和父亲所在的夏火之城,到处是沙漠,粗犷,荒芜。千年之前,受封这片领地的王侯,也是最不得宠的臣子,所以才会被封入这如火一般的夏火城。这夏火城境内,有十分之七八都是在沙漠上,几十个部落,艰难的生活在沙漠中的几处绿洲地带,还要防止强盗。所以夏火之城的生活很艰苦。在浩瀚的沙漠中,有一个神秘的地方,叫做沙漠之眼。父亲说,前辈们就是在这沙漠之眼,创立了拜火教,发愤图强,代代期盼着有朝一日踏平其他三座城,带领我沙漠的子民走出干旱和贫困。

  然后上千年,我们就一直蛰伏在这里。一直没有走出去。父亲说,

  我们输不起,拜火教里的教众,是整个沙漠里的精英,我们一旦出手,就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因为失败了,就再不会有机会抬头。

  我出生于黎明时刻,那时还看得到月亮。一轮晶莹的月,在朝阳还未完全升起的灰暗天空中,显得格外洁白,就像是咬开的梨子一样白。由于我的皮肤很白,在沙漠中难得一见,白得就像我出生时天空的月亮,所以父亲就给我起名叫晓月。母亲生我难产去世。所以我生来就只有父亲。父亲宠爱我,但是并不溺爱我。父亲把拜火教这一代的期望都寄托在我身上。把一生对武学的领悟都教给了我。我必须要杰出,必须要以压倒一切的实力,带领我的子民,走出沙漠。我八岁学会御火术,十二岁就学会了御剑术。当我在教众中得意的展示我的御剑术,并且附火与剑上,让剑在空中飞舞并最终准确的刺进预先设置好的靶心的时候。整个拜火教都随着熊熊燃烧的靶子沸腾了。父亲的眼中充满的赞许,但是我看得出来,父亲的微笑中还带着一丝丝无奈。“如果没有慕容白,你一定可以带着我们拜火教称霸整个勇者大陆。”

  春水之城的慕容白,七岁学会御剑术,慕容白一出,天下无剑。

  从此我的人生目标就变得很简单:超越慕容白。我的天分在拜火教是最高的,我所付出的辛苦,也是拜火教其他教众所不能忍受的。我的皮肤从我听到慕容白三个字之后,就再没有白过。对一个女孩子来说,美貌甚至比生命还要重要,然而我就在烈日下,在沙漠之中,在我自己操纵的火焰里,在每天早上天还不亮还看得到破晓月亮之时一直到晚上夜幕降临明月高悬之间,不停的练武,晒黑了我洁白的皮肤。

  我都已经快忘记了儿时的肤色是什么样了。他们都说,我那是白的就像骆驼的奶。但是他们没说的是,我现在黑的就像骆驼一样。

  十二岁御剑,本应该是我名扬天下享受人们追捧,成为说书人口中的传奇的开始。感谢慕容白,十二岁,成了我放弃生命中其他的一切,专心于武道,在不断的突破自己极限的过程中,一步步提高的契机。

  十年后的现在,我已经接近我父亲的实力。而他,是修炼近百年才打到今天的。我相信,我不会输给那个家喻户晓的慕容白了。

  这个时候,又传来消息,说中都城出了一个本是皇太子的剑仙花倾城,据说挥手一击,把几百米的建筑夷为平地。尽管高调炫耀的性格透漏出这个人的修为不可能高,不过如果传言不虚,他所展现出的武功,也不会比我和慕容白差的太多。外面世界的人才为何这么多呢。我问父亲:

  “这个花倾城,以前都未听说,看出手到是个绝顶高手,那么他的师傅孤月肯定是非常了不起了?”

  “不知道也没用必要知道了。”

  “为什么?”

  “上次我见她,她还小,她的师傅萧逸到是四大派里最被低估的一位高手。与魔尊的决斗中,萧逸没有让她参加。”

  “那,为什么又没必要知道她呢?”

  “因为她死了。”

  “忽然死了?”

  “六月初六,忽然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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