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葬:水葬主要有两种形式。其一是整尸抛入江河之中,甘孜雅江扎巴地区奉行此俗。一般是两人送葬,将尸背至水深急流之处抛入江中,并在人水处熏烧点糌粑,葬仪即告结束。雅江日依一带,人死后马上在腰际上砍一刀,然后头脚相叠捆好。放人背兜之中,口上搭一黑布。当天由一人背去丢人河中。其二是将尸体肢解后再投入江河中。甘孜德格龚垭地区的水葬习俗,其出殡多在夜晚,葬地选在水势呈海螺纹漩绕的水域,送葬地有一木墩,尸体首先被置于墩上,用斧按关节从上到下肢解,砍一块抛一块,最后连砍斧、尸袋及四周血土一并投入河中。甘孜绒坝岔在水葬时,肢解尸体讲究尸的放置,男的卧式置,女的仰面置。而巴塘南区的普圾一带,解肢不能沾铁,只能以加工后的木刀、石斧施行。藏南林区,也多半将尸体肢解后抛入江河。水葬,在康区民间比较盛行。在前、后藏地区,多认为水葬卑贱,只有乞丐、病人、赤贫或患传染病者才去水葬。
土葬:来是藏族原始固有的葬俗。但在盛行天葬以后,西藏则改变了认识,以为土葬是最坏的一种葬法。一般用于麻疯、炭疽、天花等传染病患者的尸体,或者强盗、杀人犯、被刀杀死者的尸体。西藏和平解放前法律不允许他们天葬或水葬,只允许挖坑埋进土里,意思是灭其根种。土葬之俗,主要在四川甘孜和阿坝两自治州部分地区流行。德格县城一带葬地比较固定,葬坑为深约1.5米的圆锥形,下略撒五谷,尸用布包裹,尸呈面西而坐式放入坑内,接着用土打紧填埋,不能垒坟堆,上面放一块刻有咒经的玛尼石,插上经幡,葬仪即告结束。白玉河坡一带,尸下坑后,上面有几块白石垒成坟头,上插一块木牌,当地藏语叫“巴卡”(防鬼灵牌)。道孚一带则喜用一种穴式上葬,即不朝下挖坑。而是在土壁上横挖一坑。木棺横推入坑,外面用石块砌好洞口,再用泥糊平整。有的画一牛或羊的头像,上面弄点白灰,插一根经幡。
火葬:火葬在卫藏地区过去一般多在高僧和贵族中进行。一般程序是:人死后,尸体捆成坐姿,固定在木架上,抬到火葬场。把尸体放在垒成交叉状的柴堆上,然后四周用柴相撑。请来的憎人面对尸坐,念经祈祷死者灵魂被天堂之神接受,同时在柴堆上洒油点火。焚尸完毕,拣起骨头灰烬,带到高山之巅顺风播撒,或者撒在江河之中,让流水带走。在藏东各地及四川藏族地区也普遍盛行火葬。在新都桥一带视火葬为圣葬,葬式也很特别,人死后由几位长者擦洗尸身,把四肢交叉叠起,五官中塞入酥油、然后用白布将尸体缠裹,死者头布画上“卐”符号,左胸画6个星星、9支弓箭、1条鱼、1个牛头、1个羊头。再把尸体置于堂屋地板上,请喇嘛念3天经。火葬时给死者准备五谷和糖类一起火化。另外还要准备161根小木棍、39个麦面小饼和39个酥油包,用作烧祭神灵和饿鬼
塔葬:藏族大活佛基本施行塔葬。一些活佛是尸体火化后,把骨灰存入灵塔;也有些活佛死后,尸体经过脱水后被直接泥塑成佛像。有名望的大活佛死后,则用盐抹尸脱水,然后涂上香料等贵重药物,用绸麻将全身包裹,砌葬在塔中,以为永久保存。灵塔分金、银、铜、木、泥各种,根据活佛的地位高低而定。如*、*圆寂后要建金灵塔,而甘丹赤巴只能建银灵塔。灵塔建成后分别存放在各寺院里。
藏族幼儿夭亡,一般不举行葬礼,而是把尸体放在陶罐之内,盖好扔进江河之中;也有的把陶罐长期存放于库房之内。
在藏区,由于地域不同,丧葬的方式也不尽相同。但是在丧葬方式中有较明显的等级制,这是相同的:最高级别是塔葬,其次是火葬,最流行的是天葬。有些地区长期保存着极古老的丧葬习俗,或者受邻近民族的影响,往往还有诸如穴葬、寄棺葬、楼葬、平台葬、室内葬、树葬、婴儿红手水葬等鲜为人知的特殊葬俗,另外,有些地方土葬的比例也很大,夭折的幼儿盛行水葬。以下我们介绍一些特殊的葬俗。
穴葬:穴葬盛行于甘肃省白玛藏族地区。这里人死后,洗礼更衣,捆缚成蹲坐式,然后置于土坑内,上盖一块木板,再用土掩埋。冬季尸体不易腐化,所以实行火葬。坟地有氏族的墓地和墓列。
寄棺葬:寄棺葬最终还是土葬,流行于甘肃省舟曲一带藏族地区。这是将夫妻双方先亡者殓棺,暂时存放在如崖旁、地头、路口等处,不掘坟墓,而是将棺木放在选中之地的高处,以防被水浸泡,用大石块压上,以防野兽侵扰。待另一方去世时,举行合墓安葬,以求永世不离。
楼葬:楼葬也称户葬,流行于康南一带。这是将亡者尸体葬于楼房最顶层一角落,葬礼不出门,甚是隆重。但这要求死者必须是一方公认之德高望重者、有声誉之喇嘛或长寿者、儿孙满堂或五世同堂者、或于部落村寨中大公无私、伸张正义、敢于为群众说话作主、群众纠纷时能公平断裁的人士。
平台葬:平台葬流行于康南巴塘一带。这是一种特殊的安葬方式,因为人们认为死者不宜用其他葬法才用这一习俗。其形式是在平地上用大石块砌成高1米宽1米的平台然后把尸体捆成胎儿状,装在木箱内放在平台上。再在木箱周围砌上石块,并用大石头将木箱盖住,最后用泥勾石缝,远看犹如一堆玛尼石。
室内葬:室内葬流行于康北一带,是对80岁以上、有威望者去世后的特殊安葬方式。人死后擦洗捆团,五官中塞抹酥油、金银宝石等物,将尸体放入木柜或大罐中,四周用青稞穗、麦芒和谷壳填充,盖上盖后用泥密封好,放到室内一角。待若干年后,搬到野外火葬。骨灰或投入江河或埋在地下。由于这种安葬方式要经过数年,几道程序,故亦称“复葬”。
树葬:树葬流行于西藏林芝和康北部分地区,这种形式多用于夭折的幼儿。将尸体用盐水洗净,放入木箱、木桶或竹筐内,然后悬挂到大山阴面林子里大树的半腰上,也有置于大树树杈上的。据说这是防止家里再有孩子遭不幸。但此俗不多见。
婴儿红手水葬:这只适用于两个月以内死的婴儿。将死婴两手用涂料涂成红色,再将其捆成胎儿状,装入背篓里,捆上两个大石头丢入河中。有的连同背篓一起埋在河边,待水涨后把尸体冲走。家人在投尸下河的地方竖置一块刻有经文的石板,点上酥油灯,烧糌粑,插上数根玛尼竿,岁岁祭之。
藏族的葬礼变迁,是和宗教历史有关的。早在一千五百多年前,止贡赞普起,是衽墓葬的,了避孕药葬礼。在此以前,人死了不立陵墓,叫做“功成归天”,这在藏史《国王箴》这部书里和以后一些教史上有记载。从拉妥妥日聂赞开始,赞普(王)、后、妃、太子死了,都要立陵墓。现存的穷结县藏王墓,就是历史的见证。那时,大臣死后也立陵墓、尸林,在敦煌出土的《古藏文历史文书》中有所记载,要虽现在还没有发现哪一位大臣的墓穴。自从佛教传入并在西藏盛行以后,全民信仰佛教,丧葬仪式也就依佛教教义来指导和解释。比如火葬,一般是们人采用的葬法,即僧人死后把尸体火化供施敬佛,超度到佛尊那里去它的依据来自佛经典籍中的“三途折罪部”。天葬时,送葬前头有点香引路的人,佛教解释为点香铺上五彩路,请空神母到葬场来。尸体作为供品,敬献诸神,祈祷赎去在生时的罪孽,请诸佛把死者灵魂带到天界。藏族人民认为,天葬场周围山上的鹫鹰,除了吃人尸体以外,不损害任何幼小动物,称之为“神鸟”。他们是受到格外保护的,猎人绝对不能打它。人们把尸骨喂给它们,它们吃完又飞到高山之巅屙屎,这样死者便能重新投胎到高贵人家,水葬也是有许多佛教渲染的。这种人因为穷途潦倒,死后不能上高山喂鹰,扔到水中喂鱼,也是起到供施献佛的作用,还了一生行善之愿。所以旧时鱼也被视为“河神”,教徒们是不吃它的。
丧葬与祭祀是连带关系的,藏族人死后,家庭要举行七七超度,七日一次,一直做到七七四十九天为止。以往做七七超度时,要请僧人超度,头一七,亲朋好友到死者家中来,第一件事是帮助死者的家人,包括男女老幼洗洗头,表示哀悼完毕。是日下午,又把挂吊门口的陶罐带到河边扔掉。以后每逢七日便要念经,到寺庙供灯添油,为死者超度。到了最后一七,举行盛大祭祀,亲朋又来,主人备饭菜招待客人,感谢他们的帮助。据说,进行祭祀,过去是没有的,自从金城公主进藏以后,见到藏人对死者如此薄情,便提议赞普应倡导人民对死者的追念,这样才开始了为死都做斋的习惯。这一段史料,在巴色朗著的《巴协》中有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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