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我的名字,叫铭烟薇。

  除了外表皮囊长得好看点,其余总体来说,还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啊。

  然后呢,现在,我正在一家普通的公司里面,担任公关部的经理。每天都过得都差不多,做的事情也都差不多,都是为了生活而在努力地工作着。虽然说,这份工作单调而又枯燥,而且有时候会因为自己容貌姣好的问题,而在工作时遇到很麻烦又讨厌的骚扰。但是,我不会放弃这份工作的——凭什么是我被骚扰了还要我自己去递辞呈啊?怎么可能啊!一群没有智商的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而已,懒得理你们!

  好吧……我承认,我的脾气有点倔,有点好强,这大概是遗传我的父亲吧。

  我的父亲……嗯……和在许多女儿眼中的父亲一样,父亲是一个十分伟大可靠的存在!

  当然,我也不例外,我一直很崇拜这个犹如泰山一般屹立不倒的男人。父亲他曾经是复合弓射击射箭的亚军,无疑,也让我这个亚军的女儿也有许多耀眼的光环,备受瞩目着。大概是练弓的原因吧,父亲很静很沉闷,不喜欢说话,但是他的目光却如鹰一般敏锐,每次睁眼望着犯错的我时,总是刺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这是被吓的。然后,如此的他总是教导我——“人可以输,可以败,但不能放弃!”

  每当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父亲总是很坚定的。我猜想,他一定是对自己这个“亚军”位置耿耿于怀,所以才这样子教导自己。因为同时,他也可以地暗暗提醒自己,下一次绝对要获得冠军!

  哎,从小耳濡目染,潜移默化,我果然变成了很“坚(yao)强”的人啊!虽然在外表上倒是看不大出这一点来呢。

  说到了我父亲这个“亚军”,那个就不得不说一下,打败我父亲成为“冠军”的那个男人呢。

  他姓张,不知道全名叫什么,很我的父亲一样,不喜欢说话,全身都散发着一股子沉闷的气息。但是我总觉得——这个人比我父亲还可怕!所以,从小倒是没有怎么和他亲近起来,他也没有意愿来亲近我,我老是躲在父亲后边才敢看着他,然后对他唯唯诺诺地说话。

  不过,我和他的儿子——张恒,倒是十分合得来呢。

  我父亲与张恒的父亲那既是朋友又是敌人,既是邻居又是同事的奇怪亲密关系,倒是让我和张恒两人从小两小无猜,关系极其亲密,名副其实的青梅竹马!阿拉,等一等!让我想想……好像……隐约之间似乎还记得……小时候的天真无邪的自己曾经说过……长大之后要当张恒的新娘这样子的傻话呢……咳咳!太可怕了!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好难为情啊!忘了吧!!

  不过,唯一十分不和谐的一点是,张恒继承了他父亲的爱好,很喜欢弓箭,但是我却压根就不喜欢!甚至可以说是厌恶!

  也许我的弓箭天赋因为我父亲的原因,也很好的吧!但是——我还是讨厌!非常非常讨厌!!

  原因?

  原因的话,似乎很朦胧呢。不过……虽然那时候的我还很小,但是,现在我还是没有彻底忘记啊。

  那个时候,是我父亲与张恒父亲在书房里一起谈事的时候,两人都关在书房里面,我趁着这个难得的机会,好奇心再加上小孩子天生的调皮,就去动了张恒父亲忘记在客厅的弓箭。然后啊,小孩子嘛,有了好玩的东西就马上开始暴动起来了!那个时候的我,一个不小心就差点被射出的箭矢刺入了眼睛,要不是旁边的张恒他用力地推了我一下,恐怕我现在就是一个瞎子了吧?亦或者说,早就躺在棺材里化为难看的骸骨了……

  我虽然跳过了这一劫,但是张恒却代替我,被那根锋利的箭矢刺入了大腿肌肉上,很深,一下子,滚滚的鲜血就立刻娟娟地流了出来。

  那时候那鲜红刺眼的颜色,我永远忘不了,然后,我就莫名其妙地开始很讨厌弓箭了,即便我的父亲再怎么劝我,我也不愿意练。

  厌恶的程度很深,甚至达到了每次看见张恒在练弓就会立马翻脸,好几天不肯理他,任由他跟在我屁股后面团团转,无辜着脸来地讨好我。现在想起来,那时候的自己还真是很恶劣呢!嘛,还好啦,幸好这种情况随着自己年龄的增长,心智的成熟,就逐渐地减少了。而张恒的弓,因为没有我的阻挠,也练得越来越好了,我的父亲和他的父亲都一直在连连夸奖着,直说将来一定有成就。

  然而,天降灾祸。

  在张恒九岁那年——也就是我九岁的那年,张恒的父母在旅游的时候出了异常车祸,原本一个幸福的家庭在顷刻间就全部支离破碎了。他的母亲当场就死亡,而他的父亲则是粉碎性骨折,从此以后再也不能使用弓箭,更别提参加比赛了!我的父亲因此少了竞争对手,但却更少了一个惺惺相惜的同伴,我看得出来,他那死板的脸上也有着十分不开心的神色。

  之后,张恒便搬家了,我也没有再见到过他了。

  哦,对了,忘记说了,我天生有超人般的第六感,对一些事情的预感非常强烈。其实,我在他们旅行之前就已经有感觉张恒的父母大概会出事了,于是还在他们出发旅游前特意提醒他们一定要小心点,却不料还是没有挽回,而且还出了这么悲惨的车祸!

  父亲曾经说过,如果我把这第六感运用在弓箭上面的,也许我将来的成就会远远超于他们!可是……我还是讨厌弓箭,连碰都不想碰一下。

  然后,就到了我大学毕业,出去工作的时候了,这段常常期间里,我都没有再次见到过张恒。

  终于,在一次无奈地陪已经退休的父亲去看弓箭比赛的时候,我见到了那个已经从青涩小男孩蜕变为帅气大男孩的张恒,那年我22岁,是十三年后的再度重逢。

  我们两人没有预料的再次见面,而且还是在相隔了十多年后,就仿佛是被月老的红线牵引着一般才能再次见面的一般,真的很惊喜!然后,迅速的,我们两人都心照不宣地谈起了恋爱,甜腻腻地学起了街头的小情侣,很甜蜜,双方互相照顾着彼此,互相把各自的辛酸苦辣告诉了对方,互相安慰着彼此的痛楚,互相依靠着走向未来。那一刻,我真的觉得自己好幸福!比天下的所有人都要幸福!

  十分十分得幸福……我以为我就会这样子,像美丽的童话一般,持续地幸福下去……

  直到……直到那一天……我的幸福就如同脆弱玻璃一般,碎裂成了碎片……再也拼不回去了……

  这天啊,我记得,正好是情人节。

  正因为是情人的甜蜜的节日,我和正式成为我男友刚刚不久的张恒,开着车一起出去玩了,准备过度甜蜜的二人世界,享受着别人那嫉妒得几乎要用火把来烧死我们的眼神,去吃了街上好吃的小吃,看了路中央神奇的杂技,玩了虽然很小但是却很精致的游乐园,最后的最后,我们还一起牵着手逛了街,悄悄地漫步在布满情侣的街头,做着情侣之间才有的小动作,说着腻腻情人的悄悄话。

  这一天,我就好像是在天堂度过的一般,我真的很开心啊!然而,那时的我,却不知道,天堂和地狱,往往都是一线之隔,只要稍微地一转身,你就从天堂堕入了地狱里。

  在开车回家的时候,原本开过来的路,此时却在施工着,不让通行。没有办法,我和张恒稍微商量了一下,就达成了统一,改了另外一条道回家。那条路绕得有些远,而且还正好往一个很少有人烟的小树林开去。不过嘛,不可能小说中的情节会被我们遇上吧?再说了,我们是开着车的,没人拦得住,顿时之间也就也不害怕了,挂着甜兮兮的笑容,安安心心地看着张恒开车回家。

  开到那个有些吓人的小树林中间,前后都没有灯光的存在,只有微弱的车灯在闪烁温暖,周围安静地有点慎得慌的时候,我和张恒看见路中央似乎倒着一个人。

  条件放射****,张恒立刻就踩下了刹车,我也没有意见。我们都觉得这人此时的情况似乎很糟糕,一定需要帮助。

  正常人……都会这么做吧?

  然而,车才停下不久,张恒也才刚刚打开车门下来,还没有来得及跑上前去看那人的情况,那个倒在地上、痛苦地卷缩在一起的人忽然之间就站了起来。我顿时就惊愕得瞪大了眼睛,我看见张恒也是瞬间就凝固在了原地,然后,还没有其他的反应,下一瞬间,从周围两边的树林里就冒出了一大堆小混混,将我和车还有张恒团团围住。在那微弱的橙红色车灯下,我终于看清了那个倒在地上装病的人的脸——赫然是电视新闻上一直说的那个潜逃着的强*奸杀人犯!

  那一秒,让我颤栗不已的恐惧感就席卷了我的全身各处感官——真的好可怕……

  而就在此时此刻,我最最最害怕的时候,那个我最爱最爱的男人,被我视为能给我所谓的幸福与安全的男人——张恒……竟然……逃走了!很明显,他已经认出了这个男人的身份,他也害怕!可是……最让我不能接受的是——他竟然就这么没有男子气概地逃走了!甚至逃跑的中途,看都不看我一眼!!他完全就没有想过被困在车上无法下来的我,到底会怎么样的后果!!

  为什么?

  明明不说好了……

  要永远保护我的么……

  在他逃跑时瞬间擦过车窗的那张脸上,我看到了……单纯的恐惧……他的脸在恐惧地扭曲着……很可怕……我的心……也很害怕……

  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他怕血!我也很想就此催眠自己,他只是怕血下意识地逃走而已!可是!!!我怎么无视——现在没有任何鲜红的颜色啊!!

  为什么!为什么!!说好的保护我!说好的!明明承诺过,绝对不会丢下我!!明明答应过,要给我幸福的!!

  这……就是我爱上的男人?

  顿时之间,我觉得好陌生,车窗外,是那些笑得很可怕的男人,好怕,好怕,全身都无法动弹,整个人之间天旋地转,然后什么都感觉不到了,我好像堕入了地狱里面。

  好想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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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错,无限恐怖走得是铭烟薇路线。

  嘛,本来初衷只是在里面打打酱油,找到代替语言的工具就走的,但是受到某个书友的建议,可以在此之前改变铭烟薇的悲剧。想了想,和自己的初衷没有违背,而且牵涉的地方也不多,就改变吧!而且还能让这一卷更充实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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