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同时朝元

  “狼王在哪里?告诉我,我去杀了它。”王大锤从帆布包里取出纱布和云南白药,为我的左手伤口做了简易的处理,疼得我龇牙咧嘴。

  “不是在正北就是在西北方,我刚才没听清,只能等下一次了。”虽然手掌疼痛不已,但我还是咬牙坚持着,“狼群进食不会很快,但也不会很慢,乘现在把牛肉干拿出来吃点。”

  王大锤对我是言听计从,立刻取出了牛肉干,撕开了包装袋,递给我一包。

  吃完了牛肉干之后,我坐在大树旁边,招呼王大锤过来将三棱军刺上面的血在大树上蹭掉了,露出了寒意逼人的棱角。这样的话,才不会影响到接下来的战斗。

  群狼还在撕咬吞食着同伴的尸体,我见状立刻掐了纳气指诀,吸纳天地灵气进入丹田气海,不断凝聚锤炼成真气贮存起来。

  练气士将吸纳天地灵气称为“纳气”,将吸纳来的天地灵气聚集到气海并锤炼成真气称为“聚气”,而将运用真气出体战斗称为“爆气”。

  昆仑山的狼不但体型比普通的狼大,而且战斗力以及防御力都要比普通的狼强上许多。在先前的战斗中,我已经消耗了六成真气,如果此时不赶紧补充,那么接下来的战斗肯定难以应对。

  像我这种炼精化气境界的低级练气士,只会几个鸡肋的小道术,根本不会对狼群产生多大的作用,只能依靠真气战斗。

  当我的真气恢复到九成的时候,一声嘹亮的狼嚎传来,群狼停止了进食,一个个凶神恶煞地朝我们冲了过来。

  这次我听清楚了,狼嚎声是从西北方传出来的。

  乘着群狼还没有我跟前,我立刻施展了望气术看向了西北方,果然,只见西北方有一道微弱的妖气。

  “大锤,狼王在西北方。这次群狼已经吃饱,他们可以战斗很长时间,我在这里拖着,你去杀了狼王!”我随手捅死了一只扑过来的饿狼。

  “你可拉倒吧,就你那两下子,我还没干死狼王呢,你就变成狼粪了。”王大锤并不赞同我的提议,“我实力比你强,打碎一只狼的头骨就跟打碎一块豆腐一样简单,还是我在这里拖着,你去杀狼王吧。”

  我沉默了,不可否认的是王大锤说的是事实,他要杀一只狼特别简单,但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如果就此离去去杀狼王,恐怕王大锤一个人也吃不消。

  可是,如果让我拖在这里,恐怕王大锤还没找到狼王,我就被群狼分食了,到时候它们再去追王大锤,王大锤也会跟着命丧黄泉。

  此时的我,已经陷入了进退两难之地,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原因很简单,我不仅想活下去,还要王大锤和我一起活下去。

  “草,你平常不是挺果断的吗,怎么今天婆婆妈妈的?”王大锤接连杀死两头饿狼后,一脚踹在我屁股上,将我踹出了狼群的包围圈。

  我摔了一个狗啃泥,幸亏积雪深厚,才没有震伤我的脏腑,不过王大锤那一脚却不好受,令我屁股感到特别疼痛,盆骨差点就碎裂了。

  这家伙,对狼狠,对我比对狼还狠。

  我强行从雪地里趴起来,又有两头饿狼扑向我,却被王大锤以更快的速度拦截。他冲我大吼一声,“老徐,快去杀了狼王!”

  “等我回来后,那本《洗髓经》就给你!”我再也没有了犹豫,真气运转的双脚上,施展出神行术飞奔出去。

  我的机会是我的兄弟王大锤用他自己的生命在争取的,如果此时还犹豫不决,那就会赔上他的性命。

  远远的我还听到王大锤喊了一句:“一言为定!”我知道他说的是有关那本《洗髓经》的事。

  “兄弟,等我!”我加快了飞奔的速度,火急火燎地腾挪着。这个时候,我真恨我爹妈给我少生了两条腿。

  神行术最我金鳌洞府的赶路用的道术,一经施展开来可一步腾挪十米,百米距离也只需要两三秒就能赶到,这种速度已经足以打破世界吉尼斯记录了,但此时此刻,我却感到自己速度太慢了。

  神行术虽然可以加快我的行驶速度,但它对真气用量的要求也特别高,因此,我也时刻掐着纳气指诀,这样的话就可以避免真气断流。要不然的话,等我找到了狼王的时候,体内却没有一丝真气,恐怕一个照面就得被吞进肚子里。

  狼王不同于它麾下那群饿狼,我先前用望气术窥视它行踪的时候,就发现它的实力足以媲美任何一个炼精化气的练气士了,严格意义上来说,它已经不是一只头狼那么简单了,而是一头狼妖如果没有真气辅佐的话,根本无法杀死。

  狼王离我的距离大约有三公里,我一共用了一分钟多才找到了它。

  相对于它麾下那些饿狼,它的体型还要更加庞大三分,额顶有一撮金毛,两根修长森白的獠牙从唇角伸出来,压在下嘴唇上,它看着我的眼神中充满了寒意,大口中垂涎欲滴。

  “畜牲,受死!”由于我一路上一直掐着纳气指诀,以至于体内真气消耗的并不严重,要对付这头狼王却是绰绰有余了。

  我在冲向狼王的同时,真气从食指中喷发而出,在空中划出一道道光线,最后形成了一道光符,符头、符胆、符脚一应俱全。

  这却是我金鳌洞府特有的道术,叫虚空画符,要是在没有符纸、朱砂、毛笔的情况下画符,最适合用的就是这门道术,简单方便又快捷。当然,虚空画符的威力肯定是要比纸符差些。

  我画的是一道火符,手掌将那光符推出,直接在虚空中变成一团篮球大小的火球,径自飞向了狼王。

  动物对于火焰天生就带有恐惧,释放火球攻击,可以令狼王内心感到害怕,对我后面的战斗能起到很大的作用。

  但令我没想到的一件事就在此时发生了,那头狼王根本对我的火球就不害怕,在见到火球的那一瞬间不退反进,向我冲了过来。

  我自己四处躲闪,控制着火球追击着狼王。

  当我退到一棵大树前面时,再也无路可退了,狼王兴奋地嘶吼一声,身子直接奔腾而起,双爪直接抓向了我的脑袋。

  就是现在!

  我猛地翻滚出去,那狼王一下扑空,竟然将那棵大树撞断成两截,狼王脑袋被撞的有些迷糊。乘着这个机会,我又冲了过去,右手顺势一推,火球直接沾到了它的身上,熊熊的烈焰立刻在它身上蔓延开来,立刻包裹住了它的身子,一股焦臭味散发出来。

  狼王悲鸣一声,声音传出十余里,躺下身子在地面上打滚,试图以积雪激灭身上的火焰。

  而它刚才那一声悲鸣也令远方的群狼听得清清楚楚,立刻放弃了对王大锤的进攻,朝着我这里飞奔过来。

  为了迅速解决战斗,我抓着三棱军刺,捅破了它的脑袋,给它来了给痛快的。随后,我又画了一道水符,浇灭了它身上的火焰,看着它皮开肉绽的躯体,眼神里没有丝毫的怜悯。

  无论是人还是狼,都要为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负责,付出一定的代价,有的代价可以承受,而有些代价却是需要以命相抵。

  我双手用力撕开了狼王的肚皮,一颗绿豆大小的珠子顺势滚落出来,被我拾起来揣进了兜里。这是狼王的内丹,人类修行是将真气贮藏在丹田气海,而妖却是贮藏在内丹当中。

  单从真气储量上来说,这只狼王比起我有过之而无不及,但畜牲始终是畜牲,智商本就不如人高,况且它又不懂得道术,空守宝山而不知其所用。

  当我收起内丹后不久,群狼已经赶到了,当见到它们的王已经被我杀死时,并没有来攻击我,而是扑向了狼王的尸体,分而食之。

  我也不敢多做久留,一路施展神行术,当我找到王大锤的时候,他的身上已经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口,因为失血过多而昏迷过去。

  见此情景我心中一酸,找到帆布包里的云南白药和纱布,将就着给他包扎了一下,看起来就像一个木乃伊,又将备用的衣服给他换上。

  原地休息了一会儿,感觉体力恢复的差不多了之后,又看了一眼王大锤。他一时半会儿是不可能醒过来,而我又不可能一直待在这里,无奈之下只得用围脖将两个帆布包绑在腰间,背起王大锤的身体继续前进。

  “平时让你少吃点,看吧,现在这么重,还要我背着你。”王大锤平时特别能吃,又喜欢锻炼肌肉,块头比老外还大,那体重压在我身上实在令我难以承受。

  要知道,我身上还有许多伤口,尤其是左手上的肌肉被撕走了一块,都可以看到里面的掌骨,现在还只是做了简易的消毒、包扎,如果不能及时去医院,很有会腐烂。

  但是,我们现在是在昆仑山,当初进来的时候已经花了一个月,而我现在更是身上带伤,又要背着一个昏迷不醒的王大锤,要出去是难如登天,所以,我只得放手一搏了。

  直到夜间九点多的时候,我背着王大锤登上一座小山峰,令我没想到的是,在这座小山峰上,居然生长着两株形态各异的灵草。

  我欣喜若狂,一激动之下竟然松开了背上的王大锤,当反应过来时王大锤已经落到了地上,口中发出一声痛苦的闷哼。

  “对不起,对不起。”我连忙扶起王大锤的身子靠在一块石头旁边,随后看向了那两株灵草,激动地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金鳌洞府,复兴有望。”

  我看了下这两株灵草,一眼就认出了它们,这分别是蹑空草和朱草。

  我以前喜欢看小说,尤其是那些古典文学。李汝珍的《镜花缘》中就提到过这两种灵草,当时是唐熬同多九公、林之洋出游海外,在异国他乡遇到了肉芝、蹑空草和朱草,因为唐熬此人有仙缘,三样却是被他一人给吞食了。

  按照《镜花缘》中所述,蹑空草可以令人凌空,而朱草能让人精神大涨,且双臂拥有千斤巨力。不过李汝珍生于清代,书中提及的“千斤”用的却是唐朝的标准,一斤约等于现在的五百多克将近六百克,一千斤差不多要现在的一千二百斤。

  “老……老徐……老徐……”

  “我在。”就在我正要拔下这两株灵草的时候,却听见了王大锤的声音,连忙向他看去,发现他已经醒了过来,不过脸色却是异常苍白。

  “灵草吗?”他有气无力地问道。

  “嗯。”我点了点头,随后告知了他蹑空草与朱草各自的特殊作用,让他任选一样。

  王大锤选择了朱草,这倒是在我的意料之内。因为蹑空草只能让人凌空两米左右,而朱草却能给双臂增加将近一千二百斤力量,对于他这种力量型的战士来说,没有什么比获得更多力量来得痛快了。

  我拔下了两株灵草,将朱草递给了他,“连根茎一起嚼了,不要有所保留。记住,朱草内部还有大量灵气,足以让你朝元,你五行属土,最好先土气朝元。”

  王大锤点了点头,虽然他有些吃力,但我还是看到了他眼中的喜悦。

  我自己也将蹑空草放入口中咀嚼了,大量的灵气从中散发出来,冲入了我的气海当中。

  我全力聚气,当所有灵气都化为真气的时候,自己的灵气储量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气海也扩大了十倍左右,也就是说我日后能容纳的真气是以前的十倍。

  “心藏神,后天为识神,先天为礼,空於哀,则神定,南方赤帝之火气朝元。”我大喝一声,气海中的真气毫无保留的冲入了心脏之中。

  由于我五行属火,最适合施展火系法术,所以先以火气朝元最为合适,对我以后的战斗能够起到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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