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黑色旺胶

  无下限的陈歌不知道席斌对他的鄙视,和牧海导演聊了两句后看向席斌,朝席斌露出一个超级乖巧的笑。

  席斌瞪大眼睛,全身鸡皮疙瘩排排立起来,一个男人居然我对我放电,最重要的的是我居然被电到了,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怪物?

  牧海把剧本交给陈歌,“这是我改编好的剧本,你拿回去看就好了,多余的话我也不多说,你之前演过电影应该都清楚。我只强调两个字,揣摩,我要的是活着得真实的人格,不是虚拟人物,明白吗。”

  牧海这句话说得认真,陈歌也收起笑容,“放心吧导演,我一定演好这个角色。”

  “不是演好,是演活。”牧海又一次强调。

  “明白!”

  陈歌从大厦出来打了一辆出租车回到家,刚刚打开剧本来不及看,有人打电话过来。

  是一个陌生号码。

  “喂”

  “喂,你是陈歌吗?”是一个年轻女孩的声音。

  印象里没有听过这个声音,“你是?”

  电话那头传来一阵欢呼声,“真的是陈歌。”

  “是他!”

  听上去不止一个人。

  “你是?”陈歌又问。

  “你猜啊。”

  我猜?靠,现在是你给我打电话好不好,我完全没听过你的声音怎么可能猜得到,“猜不到。”

  “切~”对面女孩对陈歌的敷衍很不满意,“我是侯晓楠。”

  侯晓楠?没印象···

  作为老油条的陈歌当然不会让对方知道自己根本记不得她,“哦,是你啊。”

  侯晓楠很高兴,“你记得我?”

  陈歌说:“嗯,当然记得。”

  “那你说,其他人你记不记得。”

  其他人?陈歌很头疼,这个人到底是谁啊啊啊!!

  对面传来轻咦声,“嗯?”

  陈歌说:“哦,我知道,记得,记得。”

  “记得谁?”

  “嗯,咳,就是那几个人基本上全记得。”

  “行了,别装了!”侯晓楠终于发现了不对劲,“切,你根本就不记得我们吧!”

  “额呵呵呵呵呵呵呵”陈歌一连串傻笑掩饰自己的尴尬。

  侯晓楠说道:“算了,提醒你一下,我就是那天在香江大学,抱着李亚楠的那个女生,记起来了吗?”

  陈歌这次记起来了,侯晓楠,是一个长相清秀的女生,那天一直在李亚楠身后抱着李亚楠,看样子和李亚楠关系不错。

  “是你啊,什么事?”陈歌很奇怪,她怎么会有我的电话?

  “没事就不能给你打电话啊。”侯晓楠说俏皮话。

  陈歌头痛道:“可以,但是”

  陈歌的话卡在了但是这里,该说什么?

  “算了,不为难你了。”侯晓楠嘻嘻一笑,“陈歌,你现在有时间吗?”

  陈歌看了一眼手里的剧本,“现在,我手里有点事。”

  侯晓楠很失望地哦了一声,“那你明天有时间吗?”

  陈歌说:“抱歉,我明天会比较忙,要拍戏。”

  “拍戏?”侯晓楠好像发现了新大陆,接着在电话那头尖叫,“陈歌说他明天要拍戏!”

  一阵莺声燕语叽叽喳喳,一群女孩子杂乱地对话声:“拍戏?那他是演员咯!”

  “但是我怎么没看过他演的电影。他那么帅应该很容易出名吧!”

  “那不重要,侯晓楠快问问,他在哪儿拍戏,我们去看,放心吧,不会打扰他的。”

  侯晓楠的声音传来:“那你在哪里拍戏?”

  陈歌只恨自己刚刚为什么要多嘴说拍戏,“怎么了?”

  “你就说你到底在哪里拍戏就好啦!”

  “南北大厦,不过应该不让其他人进。”

  “那不重要!”侯亚楠说。

  “到底怎么了?”

  “明天你就等着接受我们大大的惊喜吧!”

  陈歌还想说点什么,侯晓楠已经挂断了电话。

  既然对方挂了电话,陈歌索性也不去想,转而看向手里十六开的台本。

  这部电影的名称是《黑色旺胶》,一部警匪片,陈歌扮演的角色是一个黑帮团伙的带头大哥,叫王世剑,性格阴狠毒辣,笑里藏刀,戏份不少,几次出场的情节都比较出彩。

  第一幕:一间办公室,长长的办公桌两边坐着两列西装革履的人正在开会,王世剑带人进入办公室,对坐在首席的董事长威逼利诱。

  第二幕:王世剑教训一名藏在帮会内部的警方卧底。

  第三幕:王世剑让几名小弟押解着主角的家人,和主角进行谈判。

  第四幕:一场激烈的枪战里,王世剑左肩负伤,把最忠心的手下当作盾牌逃出生天。

  第五幕:王世剑和另一名黑帮的头目,也是王世剑多名的老朋友在一间屋子里躲避警方,老友要出去自首,王世剑将老朋友杀死。

  放下台本,陈歌揉着眉心想着剧情。

  王世剑每一场戏都着重表现了他的不择手段和冷酷无情,王世剑多年身居高位,作为黑帮的老大,要演出这种感觉最需要的是一种气势。

  陈歌把立在桌子上的一面镜子拿过来,对着镜子做了一个皱眉的表情,不行,感觉不对,不够冷漠。

  皱眉,抿嘴,微微扬起头,眼神变换。

  陈歌对着镜子练习了整整一天,到后来脸部肌肉几乎僵硬,如果不是因为饿得实在受不了,陈歌还会继续做下去。

  只因为他知道,要成功就得努力,条件再好,不努力提升自己,也终究后续无力。

  月亮升起落下,从日月同辉到旭日东升,短短一个晚上而已。

  陈歌起床洗漱,对着镜子揉了揉脸蛋,“加油!”

  出门打车。

  马路上川流不息,陈歌看着各种各样的轿车驶过,心想我是不是也该买辆车,上一部《野小子》的片酬虽然不多,但是我的日常开销也用不了多少,到现在为止就没怎么花,买一辆普通的私家车绰绰有余。买了车方便得多,省得每天打车,站在这儿比较难受不说实在是浪费时间。

  出租车来了,陈歌伸手拦下,打开车门,“去南北大厦。”

  路上,出租车司机不时瞟一眼戴着墨镜的陈歌。

  陈歌忍不住问道:“大哥,怎么啦?”

  出租车司机说:“南北大厦那是影视公司吧。”

  “嗯。”

  出租车司机一脸兴奋,“果然是你,我刚才就看着像。你不是那谁吗?”

  他认识我?陈歌想不通了,《野小子》应该还没上映吧,我就已经被人认出来了?

  出租车一拍大腿,“你不就是杨隼吗?”

  杨隼,香江著名演员,是电影票房的保证。

  陈歌:“··········我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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