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顾命大臣——桑弘羊

  桑弘羊,河南洛阳人,西汉时期政治家、理财专家、汉武帝的顾命大臣之一,官至御史大夫。出身商人家庭,以精于心算入侍宫中,历任侍中、大农丞、治粟都尉、大司农等职。在汉武帝大力支持下,先后推行算缗、告缗、盐铁官营、均输、平准、币制改革、酒榷等经济政策,同时组织六十万人屯田戍边,防御匈奴。汉昭帝即位,桑弘羊迁任御史大夫,与霍光、金日磾等同为辅政大臣。盐铁会议召开,因贤良文学指责盐铁官营和均输、平准等政策“与民争利”,桑弘羊与之展开辩论,会后,改酒类专卖为征税,其他政策仍沿袭不变。因与霍光政见发生分歧,被卷入燕王刘旦和上官桀父子的谋反事件,牵连被杀。

  桑弘羊,出生于洛阳的一户富商家庭,少年时期的桑弘羊就能帮助家庭进行一些理财活动。另一方面,出将入相、封土拜爵的出仕立功思想,牢牢占据着桑弘羊的头脑。

  年仅十三岁的桑弘羊,以“精于心算”名闻洛阳,汉廷诏书,特拔桑弘羊入宫,任侍中,由此踏上了仕途。

  长期在武帝身边伴读,使桑弘羊与武帝形成了亲密的君臣关系,并逐渐成为武帝的得力助手。

  为了应对因对外战争造成的财政亏空问题,武帝采纳郑当时的建议,下令实施盐铁官营政策,将原属少府管辖的盐铁划归大农令,由国家垄断盐铁的生产,并任命大盐商东郭咸阳、大冶铁商孔仅为大农丞专门负责此事。桑弘羊由于善于计算经济问题,仍作为侍中参与盐铁官营规划,负责“计算”和“言利”之事,武帝提拔桑弘羊为大农丞,统管会计事务。

  汉武帝任命桑弘羊为治粟都尉,并代理大农令。此后,推行盐铁官营制度和均输法,创立平准法,实行纳粟拜爵、补官及赎罪政策;大农令改称大司农,其属官系统也得到整顿和扩大,桑弘羊授大司农,任内推行酒榷制度,因受到其昆弟子犯法的株连,被贬为搜粟都尉,但仍代理大司农的职务。

  汉军出兵西域,再次攻破车师后,桑弘羊与田千秋等联名上书,建议武帝扩大轮台屯田,加强轮台、渠犁的屯田规模,以保障军粮供给。武帝下《轮台诏》,对桑弘羊等人的建议不予采纳,并检讨战争中的错误,提出调整政策,尽管如此,后世学者对于汉武帝的政策是否由此发生根本性的转折,仍存争议。

  汉武帝病重,将年仅八岁的刘弗陵立为皇太子,武帝诏近臣托孤,任命奉车都尉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接受遗诏辅政,加封桑弘羊为御史大夫,金日磾为车骑将军,上官桀为左将军,共同辅佐少主。

  刘弗陵登基为帝,为汉昭帝,遵照武帝遗诏,由大将军霍光主持国政、领尚书事,车骑将军金日磾、左将军上官桀为其副手。

  辅政大臣中,金日磾早卒,田千秋不任事,大权主要在霍、桑、上官三人手中。霍光深得汉武帝的信任,在昭帝继位后地位尤为突出。

  桑弘羊,在资历、功劳等方面优于霍光,两人存在权力之争,在政见上也有所不同。桑弘羊的理财政策,并未随着武帝去世而废除,反而继续贯彻。

  桑弘羊,因此经常自夸功劳,并以此作为替子弟谋官的资本,却屡屡被霍光拒绝,因而桑弘羊与霍光矛盾也慢慢激化。上官桀与霍光有联姻关系,其子上官安娶霍光长女为妻,生有一女上官氏,但或许是考虑到桑弘羊在朝中根基深厚,上官桀也逐渐倾向联合桑弘羊对抗霍光。

  昭帝十二岁,鄂邑长公主为其选皇后,上官安打算让年仅六岁的女儿上官氏,入主后宫,遭到霍光反对。上官安与鄂邑长公主的情夫丁外人关系要好,转而通过公主立女上官氏为皇后,上官家族为了回报鄂邑长公主,想将丁外人封为列侯,被霍光以“无功不得封侯”驳回。双方因而结怨,成为政敌,上官桀等就与桑弘羊联合起来,反对霍光独揽大权。

  杜延年建议行文帝时期政策,提倡节俭、对民宽和,霍光采纳,诏令三辅、太常各举“贤良”二人,各郡国察举“文学”一人。召集抵达京师的贤良文学,商议罢黜盐、铁、酒等专营政策,在会议上,从民间来的贤良文学与桑弘羊,就包括盐铁等经济政策在内的汉武帝的内外政策,展开了激烈论辩。

  会议结束,通过这次会议,霍光成功利用贤良文学批评和打击了自己的政治对手,赢得了比较广泛的舆论支持,经济上也使得官营政策有所收缩,罢黜了郡国酒榷和关内铁官。然而,以盐铁国营、均输平准为主的兴利之事,盐铁会议后仍继续承袭。

  上官桀等人勾结燕王刘旦,密谋燕王上书昭帝揭发霍光谋反,由桑弘羊组织朝臣弹劾霍光,被昭帝识破。昭帝也因此更加亲近霍光而疏远上官一派,霍光的辅政地位愈加稳固。

  上官桀等筹划政变,由鄂邑长公主设宴邀请霍光,命埋伏的兵士将霍光杀掉,废除汉昭帝,拥立燕王刘旦。公主门下的稻田使者燕仓,发觉了他们的阴谋。昭帝、霍光在政变未发动之前,先发制人,将主谋政变的大臣统统逮捕,桑弘羊亦牵连被灭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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