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 狐狸腿皮的妙用

  “今天苏同远那龟儿从山里边出来,太惨了,浑身血呼啦的,我听帮忙送他到诊所的人回来说,他早上领着他那条长毛狼狗进山,遇着黑娃子了。

  那只长毛狼狗被拍死在山上,他自己脑袋和半边脸的皮也被撕下一大片,有几条特别深的被黑娃子抓出来的血槽,眼睛也被抓破一只,右手胳膊还被黑娃子咬断!”

  一路上,金博礼说起了另一件事,大概是昨天才被黑娃子吓过,他显得有些心有余悸。

  陈安接过话茬说道:“他哪里是在山上遇到黑娃子,根本就是他自己早上从大村子的竹林一直跟着黑娃子去的。本就没有多大能耐,偏偏要去送死……被伤成这样还能跑回来,只能说这龟儿命硬!”

  早上在山里的时候,看过那些痕迹、血迹,出现这样的情况,那是他预知中的事情,一点都不意外,哪怕死掉他都觉得正常。

  “早上从竹林跟出去的?”

  金博礼有些奇怪的问:“他不是说突然间在山里遇到黑娃子才被伤的嘛!”

  “他说出来的话也能信?”

  陈安淡淡笑了笑:“我都上过他的当了,他就是被我打死的这只黑娃子伤嘞。你昨天告诉我位置,今天一早我领着婆娘找到脚印,一路兜兜转转,最后跟到村子边的大竹林来。

  那黑娃子夜里还在人家猪圈边转过,想咬猪,只是进不去猪圈才走掉。

  我们一直跟进山,一路上除了看到黑娃子的脚印,剩下的就那龟儿领着狗的脚印了,到了山里边还看到了那只被扯烂的长毛狼狗,还有这龟儿一路跑一路落的血。

  都伤这鬼样了,还不肯说一句实话,怕说自己主动送到黑娃子面前丢脸蛮!”

  陈平也是听得直摇头:“这龟儿路子是有些不正……现在弄成这模样,等伤养好了,瞎了只眼睛,脸又被挠成那样,怕是以后想说个媳妇都难。”

  陈安回头看了他一眼:“大哥,这就不是你我该担心的问题,还是那句话,这种人少理,最好不要理。”

  陈平点了点头:“已经有不少日子没有往来了……幺弟,我后天要去茶厂上班了,屋头的事情,要你帮忙照顾了。”

  马上又是一年春,要不了多少日子,又到了采春茶的时节,茶园、茶厂又到了忙碌的时候。

  “正好,你去上班的时候,把那熊掌和腊肉,给你师傅带点过去!”陈安叮嘱了一句。

  陈平干活很踏实,肯出力,这一点绝对没问题,陈安就怕他在人情世故这一块不通透。

  陈平认真道:“晓得了……”

  接下来一路话少,三人只顾着赶路。

  到了山里,将那黑娃子的肉分作几块,各自装在背篼里,陈安又领着它们去了峡谷里,将那头被黑娃子弄死的黄毛野猪也进行处理,把肉分了,一起背着回家。

  一路紧赶,回到石河子村的时候,天早已经黑了,也就没有多说什么,各自背着黑娃子肉回家。

  陈安回到盘龙湾,隔老远就闻到了一股子呛鼻的气味,不是一般的难闻,比烧胶皮还呛人。

  刚到院门口,他就忍不住出声问道:“是在烧啥子哦?”

  “在烧黑娃子脚掌!”

  里面传来冯丽荣的声音,紧跟着,脚步声快速靠近,她将院门打开:“烧水烫黑娃子脚掌那法子太麻烦了,拿出来用火烧,烧到把毛根烧干净,再用水泡着,用刀子刮掉表面的焦黑。

  这样做不但可以褪毛,还能去油泥味,这样弄出来的熊掌,对我们来说要简单得多,做的时候也不用那么复杂就能出好味道。

  这是我听阿公说嘞,我以前没烧过,没想到这气味恁个腥人,还好是在外面烧,不是在屋头。”

  八条猎狗觉察到陈安归来,早早地哼叫着跑到院门口守着,此时院门一打开,一个個簇拥到陈安面前扑腾着。

  陈安背着东西微微弯腰,分别揉了揉几条猎狗的脑袋,然后往院里走。

  冯丽荣关了院门,快步跟了上来。

  “这气味确实遭不住……”

  陈安揉了揉鼻子:“我还想着,把一个熊掌给大哥拿去送他师傅,另外三个送去给阿公,估计有人想着吃熊掌,应该能换些钱。”

  冯丽荣摇头道:“送啥子送,你也打了几只黑娃子了,熊掌啥子味道都不晓得,这次我做给伱吃,也不能老是想着换钱,对自己好点撒!”

  陈安微微愣了下,确实,从撵山开始,自己还真没吃过熊掌,只知道这是难得的珍馐,做法复杂,一般人做出来,根本就不好吃,也就一直没有动念。

  现在听冯丽荣这么说,他也觉得自己能尝一下也挺不错,要是再过上些年,想要吃到熊掌可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了,吃一次,也算是一种人生经历了。

  于是,他点头说道:“要得,倒是要好好尝尝是啥子味道!”

  冯丽荣自信道:“等着就是了……不过今天不行,还得泡上一段时间去腥。”

  顿了一下,他接着说道:“带回来的黑娃子肉,我已经喂过小黑和小白咯,圆圆滚滚我也拿去喂,结果它们一闻到那气味就跑开了,不吃。”

  “会不会是因为都是熊类动物?”

  “不晓得!”

  “不吃就算了……喂过奶粉了,做过记录了撒?”

  “这种事情还用你说蛮!”

  一家子在家里,倒没有那种相互将家务各种推诿的习惯,总会争着把家里的事情打理得井井有条,都不用陈安操心。

  晚上吃过饭,一家子围坐在壁炉前烤火,说着苏同远今天被黑娃子挠的事情。

  陈子谦洗脚后趿着鞋子坐在壁炉旁,陈安见他不时伸手去挠自己的脚后跟,打了手电筒看了下,发现他脚后跟红肿得厉害,呈现出紫红色的水肿红斑。

  “老汉儿,你这是生冻疮了蛮?”陈安关切地问。

  陈子谦挺无所谓地说:“以前没生过,估计这几天去放羊,鞋子经常弄湿了,就开始痒了起来,没得事儿,等到天气暖和起来,自然就好了,又不是啥子大问题。”

  “可没有那简单,生过一次以后,每年冬雪天就都会生冻疮了,关键是烦躁得很……”

  陈安想了想:“你等哈,我有办法帮你治一下!”

  他随后又看向耿玉莲和冯丽荣,问道:“你们没有生冻疮撒?”

  两人都摇了摇头。

  见两人没事儿,陈安起身到厨房里拿了菜刀,打着手电筒去了仓房,不多时,割了一块皮毛回来,递给陈子谦:“用这个东西包,要不了两天就好了!”

  陈子谦接过那块皮毛看了下:“这是狐子的皮毛……你把皮毛割坏了,不就不值钱了?”

  “没得事,我割的狐子得腿皮,对那张皮毛没得啥子影响,这是我师傅传给我的法子,用这皮毛包冻疮,有妙用!”

  具体的,陈安说不上来,他自己也没试过,但他相信李豆花不会骗自己。

  见陈安说是他师傅传的法子,陈子谦也就没有多想,让耿玉莲帮忙,将那块狐子腿皮用麻线缠着包在他脚后跟上。

  “家里边还有那么多苕藤、包谷草,够它们吃不少时间嘞,在天气好转之前,就不要去放了!”

  陈安又叮嘱了一句。

  他都开始怀疑自己养黄羊的正确性,这十来只黄羊,有几只母羊早已经开始下奶,估计要不了多长时间就会下崽,到了明天,数量会更多。

  但在冬天放羊,没少冰里来雪里去,别看着每天就只是把羊赶到山上,四处溜达,但作为放了半辈子羊的过来人,陈安很清楚其中的辛苦,那是无论刮风下雨一天都躲不了活计。

  而离这群羊真正开始变得值钱,还得有两三年的时间。

  记忆中,直到八四年,才允许农民进城务工、开店,之前都是一直紧着城里人先来,解决就业岗位。

  直到放开了,各种商店、餐馆开始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那些羊肉店开始受人青睐,这些羊才开始值钱。

  现在才八二年,还有两三年时间,等这两三年过了,以黄羊的发展速度,估计得有五六十只的规模,到时候,就不是陈子谦一个人能照管的了。

  但黄羊真正值钱,也就那么几年的时间,后来随着养殖户越来越多,就又变得很平常了,陈安目的就为了争那几年,至于以后,估计得有自己的销路才行。

  想到这些,他微微叹了口气,还是得坚持啊。

  正所谓,若非寒彻骨,哪得梅花香。

  只希望到时候,不亏了自己这一家人的努力。

  陈安心里还惦记着那只野狸子,准备早起去蹲守,看能不能将它给弄回来,也就领着孩子,早早地睡下。

  第二天一早,天还未亮,他就早早起床,洗漱过后,将昨晚的剩饭剩菜热了下,填饱肚子,到楼上和冯丽荣打了声招呼,挎着双管猎枪往外走。

  几条猎狗一见陈安挎枪外出,纷纷从狗窝里跑了出来,跟在后面,被陈安在关院门的时候给拦了回去。

  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等他穿过大村子往西北方向进了山林没多远,后面林木间传来动物奔行的声音。

  他还以为是什么野物,警惕地抬起枪,转身看着后边,没一会儿,朦胧的山林中有四道黑影顺着山间小道跑来,定睛一看,居然是招财它们四条大的撵山犬。

  陈安蹲下身,揉了揉跑到面前冲着他呜呜哼叫的招财:“不是让你们不要来的嘛,啷个又跟来咯,不听话!”

  招财偏着脑袋看着陈安,伸舌头舔舔陈安手背,呜呜地哼叫一声。

  都到了这种地方了,总不能又将它们给送回去,来回折腾,太耽搁时间了。

  既然来了,就领着它们一起去吧。

  好在,四条猎狗跟着陈安的时间久了,对他发出的指令,能执行得很好,能很好地进行约束,有它们护身,也不错。

  他伸手揉了揉几条猎狗的脑袋,领着往那片乱石塘赶去。

  等陈安靠近那片乱石塘的时候,天光也才真正开始亮了起来。

  他领着四条猎狗小心地穿行在林子里,到了乱石塘左边山坡的林子里,他开始仔细地观察着下方,寻找着那只野狸子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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