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开局当上采购员正文卷第五章打算弄个相机罗成单独一个人离开了车站,此时也是正午十分。这边也跟昌城差不多,起码在罗成眼里是如此,落后与老旧。
看着来往的行人,街道,住宅。罗成第一时间是想用手机拍下来,然后打印出来贴到他大食堂里。不过马上就想到了在这时代能用的东西,照相机。
在这个城市,没人知道罗成的根底,而在未来时代,他查询手表的时候,就有类似的相关介绍。五十年代的仿真品牌相机,什么牌子的都有,不过就看你是要外形像还是结构都像了。
只是外形像,网上的价格很便宜,因为内部其实都不用胶卷的,直接是存储卡。甚至外表很多结构都是装饰作用的,并没有真正的功能。
但也有做工很精细的仿造相机,其品质可以说已经不比罗成这年代的照相机差了。他是打算买一个仿造型真正的相机,这样的话就可以放心的拍照片了。最好是找到罗成现在在未来时代所在的地方,拍一些照片,然后说不定能让很多老人想起年轻时候的回忆。
就近找了一家招待所,看了一下介绍信,领了钥匙就可以进去住了。招待所也是服务性质的行业,你没有证件,这边哪怕没一个人住,也不给你住。反正招待所挣多挣少,跟这边的工作人员无关,一分钱不挣,也得发工资。
招待所好在有热水,也有热水瓶可以用。罗成弄了点热水,又吃了两個鸡蛋,就在房间里躺着了。这一觉是睡踏实了,几百公里,坐了几乎两个白天一个晚上了。这要是去再远点的地方,不坐卧铺,人是有点遭罪。
不过主要还是罗成正巧人不舒服,坐一个火车而已,对于未来时代的人来说,这可能真受罪。但对于他这年代的人来说,只要不晕车,在车上待个几天都不算什么。
江城,青年杂志社。
这个年代,男女长的好看的是真的少。什么肤白貌美,英俊潇洒,生活条件差的情况下,在未来时代看看那些一时兴起,徒步去XZ的人,前后反差就知道了。
为什么说千金小姐,大部分长的不差呢,最少长的好看的超过了平均数。主要还是生活条件好,不用干什么活。
郑可算是家庭条件好的,家务也做,但不怎么风吹日晒,也没干过什么重活。所以肤白貌美,这一个杂志社,哪怕现在是一个实习的身份,也是大受欢迎呀。
文人骚客嘛,杂志社的一些男人没有几个不骚的。而且这个年代的文人,或者说文青,都有一个特点,喜欢自由,要自由恋爱,拒绝包办婚姻。
因此,在这个时代,千万别招惹女文青,招惹到了。就会跟未来时代的脑残粉一样,都摆脱不掉,甚至会因为爱情做一些极端的事情来。在民国时期,为爱殉情的文青最多。
哪个少女不怀春,以前一直在学校里读书,偶尔写写文章投稿的郑可。没少被人追求,但她一直以学业为重,现在参加工作了,来到了杂志社,不知道为什么,就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应该找一个对象了。脑海里想起罗成的模样。
没的办法,罗成现在的模样,有点棱角分明,算是长在了他这时代的男性审美点上了。有点刚毅又有点斯文的样子,而且一年多来,他比刚参加工作的时候白净了不少。、
长的好看,说话风趣,又有见识,并且也有工作的年轻小伙子。适龄女子不动心的是真的少,郑可在猜想着罗成会不会以后来找她,毕竟留了地址给他。
“郑可同志,你这刚来,也不用忙什么,慢慢了。这是我们杂志社的李晨,可是才子,咱们杂志社可是有职工宿舍的,让李晨带你去安排一个宿舍,先安顿好再来工作。”
“谢谢社长。”
郑可望着社长带来的一个男同事,文质彬彬的,穿着也时尚,竟然穿的是一件皮夹克。
跟李晨礼貌性的握了一下手,郑可就闻到对方身上一股烟味。其实杂志社的人看稿子,有时候也自己写稿子,男同志的基本都抽烟。
李晨的手指甲都是偏黄的,不过对方在介绍一下自己的作品的时候。郑可也的确是有点佩服对方的才气,比她写的文章语句的运用方面深多了。而且看社长的意思,这以后工作的话,就是让李晨来带带她了。
收拾了一下东西,郑可就要跟着李晨走了,而李晨十分热情的要帮她提行李,绅士风度也是很不错,郑可也十分礼貌的道谢了。
杂志社的员工宿舍不远,那种传统的建筑楼房,房间是那种内外屋的形式。没有厨房的,但可以自己买一个煤炉做点饭菜。
而这边的宿舍是有床有书桌书柜的,这可能是杂志社的一种福利吧。很多厂里要是有职工楼,基本上都是啥都不配的。
这边可能是没人住的原因,灰尘比较大,要擦洗一下才能入住。而现在还早,收拾一下不难,晚上是可以入住的。
李晨很热情的在帮郑可收拾,并且在还在聊郑可之前发表在他们杂志社的文章。收拾房间的话,郑可是真不需要李晨帮忙,并且暗示几次了,说她一个人可以慢慢来。但李晨有点脸皮厚,不走呀。
只不过谈到自己写的文章事情,郑可也的确感兴趣,想听听别人的见解。这一聊,就聊了不少时间。
“郑可,这天色不早了,你这第一天来我们杂志社报道,我请你去吃饭吧,咱们杂志社附近有一家烤鸭店,那边的鸭子味道很不错。我请你吃烤鸭吧。”
“不用,这太破费了,我今天晚上还约了我朋友,今天晚上一起吃饭的。这都这样晚了,我得赶紧去了。”
“郑可,伱在江城这边也有朋友?”
“嗯,是我同学,她跟一样,一起来的这边,她在报社实习。”
“报社呀,那可没咱们杂志社好。既然这样,那就不打扰了,对了,明天早上我过来接你吧,带你去尝尝咱们江城的特色早餐。”
“不用了,我今天晚上不打算住这边,要添置点东西再过来这边住。”
太热情了,郑可突然有种感觉像是在学校的时候,那些男同学想跟她交往的感觉一样。这李晨的确是很优秀,身高才学都不错,但都在杂志社工作好几年了,一看年龄就不小,虽然没问,也没兴趣问,但从工作时间和长相大概能推断的出来,最少是二十六朝上了。
杂志社附近就有一家招待所,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她想去离火车站近的那家招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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