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捣巢(上)

  “牛羊是笨蛋,马才是好汉。”草城川南缘喇叭口底部的一处山岭中,亲手剥下一张羊皮的沮渠崇说道。

  在他看来,马儿群起奔跑时,如闪电,如雷鸣,如暴雨,瞬间将敌人冲散。

  骆驼太丑,牛太笨,羊太贪,而驴子就更不堪了,天天嚎叫。

  出征塞外,他只带马,虽然岚谷这里的马匹严重不足。

  出发之前,众人吃了一顿饱饭。

  休息半个时辰后,后方送来了一批马。

  沮渠崇一看脸就黑了。

  老马悠闲自在地吃着草,小马跟在母亲身后,不停撒欢,顽皮得很。

  这――老马、母马、小马都送来了,岚谷县是真穷啊。

  他没有多说,遣人将马尽数收下。

  一人三匹马,战马、乘马、驮马各一。

  军士们开始往驮马背上绑扎行李,主要是器械、干粮。

  肉脯、干酪是军士的食物。

  干粮尽量不吃,除非实在没有办法,才喂一点给战马。

  平时尽可能放牧,让马儿自己吃草。草原长途奔袭,没人能携带那么多粮食给你吃,除非跟着后勤车队,但那又和“奔袭”无关了。

  今天送来的这些马,大部分都没法活着回来,战死、跑死是他们最可能的结局。

  对士兵而言,这也是一次风险极高的行动,他们很可能和马一样回不来。

  行李捆扎好后,沮渠崇还在等待命令,旁边就有千余轻骑率先北出,没入了茫茫旷野之中,往东北方向疾行。

  他们没有带行李,只一人两匹马,持五日干粮,前出骚扰。

  两个时辰后,薛氏五百骑连同岚谷县本地重金招募的二百余轻骑再次前出,冲进了草城川之内。

  入夜后,众人又吃了一顿饭,直到月上柳梢,所有人才牵着马,离开了营地,先向西走了一段,然后折而向北,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他们走后,杨勤下令闭寨,喧哗走动者立斩。

  邵慎带了两千余府兵、一千义从军、两千落雁军,总计五千多骑。

  其实挺冒险的。

  府兵只是会骑马,但不擅骑战,和骑兵差距很大,他们是骑着马赶路的步兵。

  真正能马背上作战的只有三千人,遇上敌军大队会非常危险。

  但话又说回来了,或许这就是战争,每个人都是可以被消耗掉的。

  这五千多人就是全军覆没了,梁王应该也不会怎么痛心。在他心里,可能最大的损失是他的侄子,而不是这五千兵马。

  五千兵马可以常有,侄子却只有一个。

  而且,这个侄子也挺有想法,胆子很大。他觉得草城川是鲜卑人重点监视的区域,出草城川走不了两天就要面临恶战,且继续向前的话,越靠近平城越危险,敌军人马越多。

  既如此,不如先绕一段路,避开敌人视线,同时让先期前出的两路轻骑吸引敌人注意力,将贼兵更多地吸引至草城川,再做计较。

  这也是赌,但比起直接鲁莽地冲出去,却已经靠谱很多了。

  杨勤只能预祝他们成功。

  他要坚守此地。要不了几天,邵慎曾经统率的步兵就会赶过来,计有瞎巴三千、薛氏部曲两千五、黑左营二千四百,这般实力,似乎也可以出去打杀一番了……

  ******

  黄瓜堆是地名,不知何考。

  其地位于水、马邑川合流后之正流北岸――今怀仁南、应县西北。

  此时已有桑干之名,乃当地胡汉百姓俗称,谓之桑葚成熟时河水干涸――其实并非如此,只是特别干旱的年份才会这样,且河床中心有水,并非完全干涸。

  从这里可以看出,雁门郡是有蚕桑业的。

  其实这并不奇怪,此时天下丝绸技术最好、质量最高的地方是河北,就连幽州都有蚕桑业。

  拓跋猗卢在位时,于黄瓜堆筑新平城,给儿子六居住,位于平城以南约百里。

  北魏时期,孝文帝在附近筑早起城、日中城、日没城,城与城之间间隔二十里上下,正好一日游。

  道武帝又发八部五百里内男丁,悉数集结至此,在水南岸建南宫,规制甚壮,门阙高十余丈,引沟穿池,广苑囿,规立外城方二十里。

  此时只有新平一城,但已是代国重镇。

  水、马邑川、桑干水附近,良田遍野,与平城以北的草原上广种糜子这种耐干旱的农作物不同,平城、新平城一带粟种得比较多,有些田里还有春小麦。

  农田之外,还有麻田、桑田,前者较多,后者较少。

  因河水时常泛滥,鲜卑人也不怎么修河堤,这些农田离河稍远,以旱田居多。

  河两岸是大片丰美的草场,农家妇人、小孩经常驱赶着牲畜过来啃食青草。

  这是典型的耕牧混合制农业。

  毋庸置疑,这一片已是代国比较重要的区域了。

  因为司马腾这种拟人生物在并州瞎搞,再加上自然灾害以及匈奴崛起后的兵灾,故大量晋人北奔出塞,投奔鲜卑,就像河北有数以十万计的人口经幽州出塞投奔慕容鲜卑一样――那么多人从幽州过路,很多人一度留下来,后来又跑路,不得不说王浚也是拟人生物。

  北逃的并州胡汉百姓中工匠、乐人、文人之类被迁往盛乐,没有一技之长的主要留在平城、新平一带,故此地人烟相对稠密,物产较丰,也就比盛乐那边差,但强于河西草原、阴山草原,不然拓跋氏也不会把平城设为南都了。

  代王南下至忻口后,新平城就成了转运粮草、器械的后勤枢纽,故驻扎重兵。

  这一日,新平城城头聚兵的鼓声响了整整一天,信使来往各地,至各个村庄、部落传讯,征集人马。

  至傍晚时分,离得近的村庄、部落已有部分兵员抵达。

  观其装束,胡汉皆有。

  胡人之中,鲜卑、匈奴、乌桓以及杂七杂八的部落兵更是数不胜数。

  城内也有部分兵将涌出,人数超过三千。

  部分健勇骁锐者,开始两两互相穿戴铁铠。

  马被一匹匹拉出来,喂食干草、豆子、盐水。

  太阳渐渐西垂,赶过来的人越来越多,开始分散前往新平城附近的各个军营。

  围在一起吃饭时,免不得有人叽叽喳喳。

  “南边吃败仗了?”

  “恐怕是要拉人丁去攻城,听闻晋阳至今未下。”

  “攻城……”

  所有人都沉默了。

  无论胡汉,都非常厌恶攻城,极其厌恶。

  任你自夸骑术卓绝,箭术通神,部落里的女人随便挑,可一旦被拉去攻城,也很容易死。而且死得一点不壮烈,一点不英勇,死状搞不好很难看――被淋了一身滚烫的粪水,还有半点死者尊严吗?

  “别多想了。”有部落小帅走了过来,身上甲叶子哗啦啦作响。

  他扫了一眼众人,道:“晋贼可能有援军来了,兵出草城川,往马邑方向驰突,来势很猛。”

  “这是要来新平!”有人惊呼道。

  其他人面面相觑,难怪!

  这里是他们最重要的农业区之一,粮食、布匹、丝绸、牛羊多不胜数,一旦被大举突入,损失会非常大。

  “六狗,你说的是真的?”有相熟之人起身问道。

  名为“六狗”的小帅说道:“那还有假?先锋明日就要出动了,可能还要试着打一下岚谷,若能攻下,则全局洞开。”

  六狗姓拓跋。

  出生时,因为家里母狗一窝产下五只狗崽,其父便为他取名“六狗”。

  六狗豪壮健勇,箭矢绝伦,上马能驰突,下马会步战,乃远近闻名的勇士。

  最关键的是,今年才十七岁,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部大一度欲嫁女给他,六狗拒绝了,说要娶个汉地士族女子为妻。

  这个志向一说出来,众人讥笑之余,又都理解了。

  草原好贵种,但草原上的贵女和中原没法比啊,六狗有大志。

  听到六狗亲口说出的消息后,众人放松了下来。

  只要不是去攻城就好,野战没什么,大家都能接受。

  拓跋六狗坐了下来,从别人手里接过一块干酪,大口撕咬着。

  不远处的大路上,时不时有急促的蹄声响起。

  信使往来穿梭,不断传递军情。

  六狗看了看,信使是从西边过来的。很显然,草城川的战况越来越激烈了,晋人可真是四处乱钻,一刻不停歇啊。

  六月初六,新平城方向的鲜卑大军开始向西进发。

  三天后,新平城西北数百里外的山间河谷中,十余骑出现在了山坡之上,为首者便是邵慎。

  山下便是蜿蜒流淌的中陵川上源,溪水潺潺,直可涉水而过。

  按向导所言,这里本有一个部落,规模不小,此时却不知去了何处,可能被征发走了吧。余下的唯有少许老弱,这是看家的。

  思及此处,邵慎有些恼火。

  这些部落可真是墙头草。之前叔父北巡的时候,他们纷纷来投,还送了贡赋。

  拓跋一召,又迁徙而去,为其征战。

  这样不累么?

  另外,邵慎隐隐感觉,这些部落固然两边摇摆不定,但究其内心,其实更倾向于拓跋鲜卑。

  生活方式相近,习俗相近,可能还有联姻,若不除掉拓跋鲜卑主力,让他们无所可依,墙头草们是不会真心投靠过来的。

  叔父心善,还想着让人家投靠――邵慎呵呵笑了笑,将铁甲面帘放下,提起一杆马槊,遥指山下,道:“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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