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争(给盟主囧囧木佐郎加更)

  (看了一下,今天又多四个盟主,谢谢读者老爷们支持。本来打算明天还加更欠账的,但这会已欠6次盟主加更,先还一更吧,剩下五更明天开始慢慢还。再次感谢。)

  “哗啦啦!”甲叶子铿然作响,听着就让人赏心悦目。

  “还不错。”邵勋看着身上的铁铠,满意地笑道。

  这是一领筩袖铠,是这会最流行的铁铠。

  东汉后期出现,三国时诸葛亮曾对其进行工艺改良:“敕作部皆作五折刚铠,十折矛以给之。”

  我们都知道,古代是很难进行技术保密的。于是,比原版更精良的诸葛筩袖铠很快流传了出去,风靡于三国两晋时期。

  一直到南朝宋,依然视诸葛筩袖铠为珍品。

  由后世出土资料可以看出,此铁铠呈鱼鳞状,胸、背连缀在一起,由肩部向下有筩袖,袖口收于肘部以上。

  筩袖铠之外,还有一种用皮革制成的筩袖甲,整体呈龟背形状——所以,一般书中提到“甲士”,并不一定身着铁铠,也可能穿着皮甲等其他护具,铠和甲并不完全等同。

  邵勋很满意身上这件筩袖铠,但总觉得还缺点什么。

  他想起了昨天收到的几样物事。

  一件大红色的戎服,是他特意列出款式,最后由庄园内工匠制成的。

  戎服名櫜鞬(gāojiàn),“红帓首,靴袴,握刀左,右杂配,弓韔服,矢插房”。

  简单来说,戎服左边佩刀,右边有盛放箭囊和弓梢的地方,再配上绑扎于额上的“绛帕”(红抹额,日军“月经带”原版,红色),下身穿着袴奴,脚蹬靴,非常实用,穿上后活脱脱一副中晚唐大将、节度使的造型。

  魏晋军队有独立建制的“弓营”和“弩营”,他们没有专门设计适合弓手、弩手的作战服。唐代要求军士全员会射箭,全员参与近战搏杀,全员长短兵器都要会用,因此戎服设计较为复杂,弓这种每个人都要携带的标配武器更是重中之重——唐代尤其是中晚唐以后,部队里没有专门的弓营,因为理论上每个人都是弓箭手。

  鬼知道邵勋怎么对櫜鞬服如此熟悉的,反正他自己想了很久都没想起来原因。

  但这种作战服是真的好用,左边抽刀,右边拿起弓梢就上弦、校准,然后拈弓搭箭,左手手臂上还有专门绑扎小圆盾的地方,背上还可插一把长刀、重剑,没有使用步弓的时候,右手一般还拄着根长枪——如果嫌长枪太轻,可以专门打制一把步槊,接战时可以敲击、横扫敌人的长矛。

  总之十分方便,武装到牙齿的感觉。

  “队主穿上铁铠,果然英武。”什长黄彪笑得合不拢嘴,趾高气扬地站在他身旁,用挑衅的眼神扫着其他队,说道。

  被他扫过的人,纷纷低头。

  邵勋也瞟了一眼。

  这些兵太温顺了,大概上级克扣他们粮饷,都不敢反抗的。

  这既是优点也是缺点,在如今天下大乱的情况下,弊端更明显一些。

  夫战,勇气也。

  士兵没有心气,还指望他们爆种?

  面对敌人的锋刃,你敢不敢扒了衣甲,赤膊上阵,肉袒冲锋?

  全幢五百人,他看不到任何一个敢这么做的。

  难搞。

  “幢主来了。”突然有人喊道。

  远处辚辚驶来一辆马车,很快停在阵前。

  幢主糜晃不知道是从哪个聚会场所匆忙赶来,居然一副峨冠博带的装扮。

  微风轻拂,衣袂飘飘,脚踩木屐,气度不凡。

  就是这个味,太冲了。

  有人很喜欢,觉得这才是士大夫该有的风范,凭风而立,衣袂飘飘,潇洒不羁,温润如玉。负手而立之下,算无遗策,木屐踢踏之中,顽敌顿破。

  一定要有不食人间烟火,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感觉!

  也有人很不喜欢。治军是系统、科学的工程,它需要繁琐细致的工作,需要倾注大量的心血,甚至需要你与将士们同吃同住,浑身臭烘烘的。

  出征之时,日晒雨淋,卧冰吃雪。

  决胜之时,辗转反侧,夜不能寐。

  误餐点误出胃病很正常。

  冬天冻得双手开裂、流脓也很正常,岂不闻“都护铁衣冷难着”?

  皮肤被风沙打磨得黝黑、粗糙,更是难以避免之事,毕竟“半夜军行戈相拨”之时,“风头如刀面如割”。

  至于身上的伤疤,但凡上阵,就不可能避免。

  糜晃这个样子,真的让人无语,相当不专业。但说句让人伤心的话,此时像他这种人太多了——不是没有愿意沉下心、脚踏实地做事的世家子,但真的很少。

  清谈清谈,太特么不接地气了。

  糜晃身后还有一人,便是之前来过的司空府参军王导了。

  只见他倒背着双手,目光四下扫视,片刻后就收了回来,显然不感兴趣。

  糜晃在他面前,倒像个随从一般,满脸堆笑说了几句话,远远听不真切。

  王导耐着性子听了会,随后便摆了摆手,不言语了。

  糜晃不以为意,踩着木屐来到阵前。

  五百多人的队伍已经集结完毕,包括前几日新送来的百名募兵。

  糜晃的目光在他们那里多停留了一下,毕竟是他遣人送来的,且都是自愿当兵的精壮,素质比其他人好多了。

  是不是自愿当兵,差别太大了。

  昔年马隆在洛阳选募远征凉州的将士,定下了严格的考核标准,包括体格、力量、箭术、武艺、意志等多方面因素,综合选拔,得三千五百人。

  这三千五百人就是自愿从军,想要搏一把富贵的,因此耐苦战、士气高、心理素质强,被胡人骑兵包围,与后方断绝音讯时,仍然能维持车阵,远行千余里,大量杀伤胡骑,成功冲破包围圈,抵达凉州。

  如果是征发而来的耕战之兵,在后路断绝,完全陷入包围的状态下,是做不到这种程度的。他们很容易慌乱,最终全军覆没——以步兵对付骑兵,步兵不慌乱,沉着战斗,是最基本的要求,可惜九成以上的步兵做不到。

  “《魏武步战令》云‘伍中有不进者,伍长杀之;伍长有不进者,什长杀之;什长有不进者,督伯杀之。’皇朝因之,故有督伯整训部伍,为幢主左膀右臂。”糜晃清了清嗓子,道:“我事务繁忙,不能亲理军务。短时尚可,时日长了则不太妥当,故上禀大王,得允准增设督伯二人……”

  督伯,也称“督战伯长”。此非标准职位,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更像是一幢之内的督战官,权责不小。到了晋代,伯长开始出现常设的苗头,有的督伯就管理百人队,有的管两百人。

  一幢五百人中,伯长的数量也开始变得不固定,一般是一员,但两员、三员的情况也不鲜见,再往下发展,大概率会成为队主、幢主之间的一级常设职位。

  糜晃原本只请设督伯一员,参军王导听说之后,认为不妥,应再增设一员,以为钳制。

  司马越对这幢兵不是很关心,但他不会拂王导的面子,于是同意了。

  两个督伯,各管一半人,互相监督,互相竞争,如此甚好。

  “本幢之兵,人数杂乱,今有五百六十一人,故编为十二队。”糜晃继续说道。

  简单来说,一二三队多为孩童少年,人员满编,稍有超出;四五六七队为老人,原本满编,现在缺编了二十多人;八九十队为精壮,同样不满编;十一、十二两队是新来的募兵,素质相对不错,处于满编状态。

  “队主杨宝,向有忠义之心,拔为督伯。”

  “队主邵勋,武艺出众,带兵有方,亦拔为督伯。”

  糜晃飞快地念完两个人的名字,随后看了一眼王导。

  王导清了清嗓子,上前附耳说了几句。

  糜晃面露难色,低声道:“杨宝此人,本事有限,怕是带不好兵。王参军过于抬举他了。”

  王导皱了皱眉,貌似不悦。

  这两个人他都见过。

  杨宝没给他留下太深的印象,唯唯诺诺一武夫,撑死了有那么点武艺和带兵能力,算不得多高明。这类人,他见得多了。

  邵勋此人就有点看不透了。虽然礼数不缺,但整个人就给他一种很不好的感觉。一开始他没想明白,回去后一琢磨,反应过来了:不愿对他低三下四,没有谄媚的巴结,没有把自己摆在低贱下等人的位置上。

  王导出身琅琊王氏,是北方最有名望的一批士族。日常生活中,他早就习惯了小姓、寒素门第对他的巴结,更习惯了普通人见到他时那种景仰、自卑的态度。

  诚然,邵勋在礼节上没有任何问题。但在礼节之外呢?他没有额外或者说“多余”的表示景仰的巴结,在王导看来,这就是桀骜不驯,让他不太喜欢。

  这是一种微妙的情绪,没法对外人言说,但确实存在着。

  因此,在涉及到督伯问题时,他建言增设一员,互相钳制。在讨论两位督伯分管范围时,他再次插手,打算让邵勋分管一批老弱残兵。

  这些,对他而言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随手为之罢了。但他知道,对邵勋这类普通人而言,往往决定了命运——上层的一粒沙,落到底层,可能就是一座山,让人难以承受。

  “王参军……”糜晃稍稍思虑了下,斟酌道:“其实,如今很多什伍并不堪战,或可裁并。譬如那些老人,武帝时便诏令归家。而今正是用人之际,却不能这么做,不如令其在坞堡屯田、警戒小盗,不再参与操训,明年放归家乡,也是一桩积德之事。年幼孩童,一般料理,如何?”

  王导默然片刻,忽然一笑,道:“糜督护倒是有些急智。”

  糜晃心中一突,觉得王导说话阴阳怪气的,不过在想起裴妃的许诺后,硬着头皮说道:“听闻王参军与琅琊王睿交相莫逆……”

  王导闻言,双眼一凝,冷笑两声后,一甩袍袖,道:“我还有事,先行一步,此间之事,糜督护自决即可。”

  琅琊王家族与琅琊王氏关系密切,多次联姻。

  到了这一代,司马睿与王导本人更是知交好友。但司马睿现在阵营不明,其叔父司马繇甚至是邺城司马颖阵营的,而王导的主公司马越则是长沙王司马乂阵营的。

  司马颖、司马乂目前看起来还算融洽,合作愉快,实则关系不睦,早晚要大打出手——司马乂刻意拉拢禁卫军,就是为了将来翻脸做准备。

  糜晃此时把话说开,已然得罪了王导。就本心而言,其实有点惶恐。琅琊王氏这座大山,压得他心头沉甸甸的。

  不过,人已经得罪了,还能怎么办?

  想到此处,他做出了决定:将新招的百名募兵交给邵勋管带,其他改归并裁并就裁并。

  人生,就是在不断地做取舍,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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