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木鹿哨 (第一更)(数据好差,求追读啊,崩溃)

  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

  李小烽纵马疾驰,身体随着黑鬃马一起一伏,紧紧跟在顾建钢的黄鬃马身后。

  鄂伦春人以打猎为生,居住在大山深处,距离秃顶子屯儿起码也有三十多里。

  寻常马是很难一口气跑完全程的,但鄂伦春猎马不一样。

  它们经常跟随鄂伦春猎人们跋山涉水,长久下来,锻炼出了非比寻常的耐力。

  只用了一个小时,马儿们就喘着粗气,把他带到了鄂伦春人的居住地。

  顾建钢家住的是鄂伦春人的传统房屋,撮罗子。

  这种屋子和蒙古包有那么一丢丢相似,是由好多根木杆子搭成的圆锥形房子,顶上则用一层层厚厚的桦树皮盖的严严实实。

  最有趣的当属门帘了,是由一根根柳条编织而成的。

  李小烽好奇的摸了摸,暗道会不会有哪家的牛啊羊啊偷跑过来,趁人不注意,把这门帘儿给啃吃了~

  顾建钢的老妈这时候刚做好饭,见有客人来,立刻就热情的招呼李小烽坐下,一起吃手把肉。

  手把肉,就是用手把着吃肉的意思,通常都是用猎物的肋骨、胸骨之类的贴骨肉做的。

  顾建刚老妈锅里煮着的,就是袍子的肋骨条。

  狍子肉和鹿肉、野猪肉不同,不需要久炖,水一开,就可以捞上来吃了。

  李小烽也没客气,坐在板凳上一边儿唠,一边儿就开始大快朵颐。

  生跑了一早上山路,确实把他给颠的饥肠辘辘的。

  这时候要是推辞,那一会儿跟顾建钢上山去抓种鹿的时候,就等着挨饿吧!

  顾建钢老妈煮肉的手法很好,火候拿捏的十分到位,炖煮出来的肋条又嫩又鲜,吃起来有点儿像没有肥肉的羊排。

  把李小烽给吃的满嘴肉香,直点头。

  这狍子肋条难以形容的美味,一把盐,一把葱,剩下的什么都没加,但就是香的不行。

  顾建钢老妈笑着给李小烽盛了一碗阿素汤,示意他慢点吃,锅里还多着呢~

  阿素汤,就是把清洗干净的狍肺狍肝切成小块,再淋上野猪油,混着野葱花、黑木耳煮出来的汤。

  李小烽尝了一口,顿时就竖起了大拇指。

  这汤的味道一点儿不比镇上的羊汤差,三两口热汤下肚,因为早上骑马受凉的身体,霎时间就暖和了起来。

  李小烽左手端着阿素汤,右手抓着手把肉,左一口右一口,完全停不下来,实打实把他给吃美了!

  顾建钢老妈捅着袖子,想了想,又端了一小碗盐水过来,直言没盐味儿的话,可以把肉在碗里头蘸着吃。

  李小烽嘴上不停,抓着手把肉不好意思的点头致谢。

  这热情劲儿,都快要把他给整的不好意思吃了~

  ……

  等李小烽打着饱嗝吃完早饭后,顾建钢也已经换好了迷彩服,牵着黄鬃马和黑鬃马走了过来。

  以前鄂伦春猎人们出去打猎,穿的那都是狍皮服,戴的都是狍头皮帽,但现在大家都改为穿迷彩上山了。

  狍皮服重,还厚,在山林里行动起来颇为不便,和轻便透气还便宜的迷彩没法儿比。

  李小烽看了看,顾建钢穿的应该是“大五叶”,也就是八一式伪装服。

  八一式迷彩除了伪装效果好以外,最重要的是可以正反两面儿穿,因此深受广大林区猎人们的喜爱。

  实打实的懒人神物~

  顾建钢先给两匹猎马都系上草爬犁,又和李小烽一起抬了两根拳头粗的木杆过来,用狍筋绑成叉字形,丢在草爬犁上。

  想了想,他又从家里翻出个皮酒壶,往里头装上高度散酒,拧紧实,小心翼翼的挂在自己腰间。

  而李小烽则在一旁帮着用麻袋装了水壶、粘豆包和苞米面饼子,同样也全部丢到了草爬犁里。

  这是他俩的午饭。

  种鹿不是一时半会儿能找到的,他俩的午饭,只能在山上对付对付。

  弄完酒水饭食,顾建钢又打开家里的平柜柜板,从里头小心翼翼的取出个胳膊那么老长,长得跟象牙似的黄色笛子。

  李小烽的眼睛顿时就一亮。

  这东西,就是鄂伦春猎人们常使用的木鹿哨!

  吹响这哨子,就可以发出类似雄鹿的鸣叫声。

  顾建钢的这只木鹿哨是用红松木做成的。

  据说鄂伦春的匠人们,还可以用桦树皮和犴骨制作鹿哨。

  不过用树皮做的木鹿哨叫声不是特别像,而且也保存不了多长时间,最多一个礼拜就会坏掉。

  而犴骨鹿哨,那是最优秀的鄂伦春猎人才能拥有的宝贝!

  将木鹿哨拿好,顾建钢最后方才从撮罗子后头,牵过来一头鄂伦春猎狗。

  这头猎狗和追风长的完全不一样,明显要大上许多,而且气质要比追风要更加的凶狠,野气十足。

  看样子应该是经常上山打猎,一身的匪劲儿,把狗链儿拽的哐哐响,一副头铁的模样,仿佛时刻都在准备着爆冲出去。

  鄂伦春猎狗是由本地土狗和野狼混出来的,顾建钢的这只应该是混的东北大笨狗,体型特征相当明显。

  做完准备换工作,确定没什么遗漏的地方后,两人就告别了顾建钢老妈和顾婷婷,牵着黄鬃马和黑鬃马,往林子深处走去。

  鄂伦春人居住的地方本身就已经在林子深处了,才往里头走了没多久,周围就立刻变得安静了许多,只能听到些许虫子的鸣叫声。

  李小烽牵着马,右手紧紧握着挂管枪的枪绳,颇有些跃跃欲试。

  这片老林子给他的感觉跟秃顶子山后头的松柏林差不多,安静、诡秘,很有原始丛林的味道。

  嗅着森林里清新的泥土味道,这让他的身体不由自主的兴奋了起来!

  顾建钢应该是知道鹿群大致的活动地点,牵着他的狗走在最前面,时不时就停下,让狗子闻闻周围的低矮灌木丛。

  这只猎狗也很有经验,走走停停,时不时就叫一声,发现了不少的足迹和粪便。

  李小烽每每跟过去一看,都会暗道一声可惜。

  这些足迹和粪便都已经很干了,瞧那干燥程度,起码也是五六天以前留下的,没有任何参考价值。

  他们的首要目标是种公鹿,这些公鹿大多独自生活,活动的范围非常大,五六天的时间,就是兜圈子闲溜达,都足够它们溜出去两三个山头了!

  “不能这么找!”

  “不然就是天黑也找不到!”

  李小烽拍了拍黑鬃马的鬃毛,果断制止了顾建钢这种老式寻鹿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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