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猴急的李小烽(第一更)(第四轮推荐期间,求追读哇)

  “捉鹿?”

  李小烽愣了一下,随即就反应了过来。

  鹿场养鹿越来越不景气,其中很重要一个原因就是这些年鹿群的质量越来越差了。

  野外的鹿群之所以质量好,最主要就是鹿群的首领足够年轻,足够健壮,且每年都在不断迭代。

  在繁殖季节,越是年轻力壮、体格威猛的青年公鹿,越能拥有更多数量的雌鹿。

  而老弱的雄鹿,只配沦为单身狗,孤独终老。

  听起来很残忍,但这样却能够保证鹿群始终繁衍的是最优秀的血脉,产下的后代也更强壮,遇到捕食者时,生存下来的概率也就会更高。

  但鹿场里的雄鹿就不一样了。

  鹿场统一分配对象,没有任何其他雄性参与竞争,种鹿轻而易举就能得到繁殖后代的机会,有些无良鹿场为了节约成本,更是会让鹿群去近亲繁殖。

  长此以往,就会导致鹿群在体质、抗病能力等各个方面都开始退化,时至今日,鹿群甚至连幼崽的出生率和存活率都在大打折扣。

  顾婷婷想开鹿场,想得到好鹿,那就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跟别人买,要么自己去野外抓。

  买鹿价格昂贵,而且好的鹿别人也不会卖,能买到的基本上都是淘汰鹿。

  这些鹿外表看起来膘情不错,但其实绝大多数都是生产能力低下、年龄又大、还带有各种隐性疾病的淘汰鹿。

  与其花大价钱买这些淘汰鹿,还不如自己去野外抓高质量野生鹿回来合适。

  但抓鹿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野外抓鹿,你得能先找得到鹿。

  找鹿,又分找公鹿和找群鹿。

  公鹿,专指那些刚成年的雄鹿,也就是顾建钢所说说的种鹿。

  雄鹿除了繁殖期,其他时候都是独自生活,相对于鹿群来说要好找一些,只要能在野外发现雄鹿的新鲜痕迹,那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寻迹找到。

  但雄鹿危险,攻击性强,活捉难度极高,不注意的话,很有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这不是在开玩笑。

  千万不要被鹿那萌萌哒的外表欺骗了,这玩意儿发起火来,那对大角在近距离内绝对拥有致死致残人类的能力。

  就这么说吧,那些在鹿场的种公鹿,每年都得把照顾他的饲养员送进医院两回,更别说那些野外正值壮年,脾气暴躁的雄鹿了。

  群鹿则又要不同。

  抓群鹿,指的是抓鹿群中的母鹿。

  鹿群和狍子群差不多,通常是由母鹿带领着自己的后代形成的,一般约为三到五只。

  母鹿没有雄鹿那么危险性大,但母鹿可比雄鹿难抓多了。

  鹿群警惕,往往都只在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里活动,只有那些极有经验的猎鹿人,才知道去哪里寻找鹿群。

  可即便找到鹿群,你也不一定能抓得到。

  打猎和活捉,那是两码事,难度可谓天差地别。

  打猎可以远远的打,射击条件充分的话,几百米开外也可以操作起来。

  但想要活捉,你必须得近身才行。

  但鹿群非常敏锐,哪怕是在吃东西的时候,它们也会时刻保持警惕,专门会有鹿注意周围的风吹草动。

  那些擅长潜伏袭击的野生动物都难以靠近它们,更别说人类了。

  而胡婷婷的鹿场,目前一头鹿都还也没有。

  听顾建钢话里话外的意思,不管是雄鹿还是母鹿,他都打算从野外直接捕获一代种回来。

  那难度可不是一般的大,危险性也非常高。

  李小烽看了顾建钢一眼。

  上一世他看过地方台对女强人顾婷的采访,当时记者询问她的家庭情况,顾婷直言家里目前就只有她一个女儿陪在父母身边。

  那顾建钢呢?

  难不成就是在这次捕鹿的时候遇到危险了?

  李小烽沉吟了片刻,最终还是在顾建钢期许的目光中应了下来。

  短暂的相处中,顾建钢这个人给他的感觉还是很不错的,性格大条,外向开朗,确实很适合做朋友。

  如果他确实是在这次捕鹿过程中遇到了危险,那有自己在身边,凭借精湛的枪法,应该可以救他一命。

  怕就怕致命的危险,并不是来自于这次捕鹿行动。

  “敢跟我进山捉鹿,胆子很大嘛~”

  听到李小烽应了下来,顾建钢顿时就兴高采烈的遥遥举起酒杯,在半空中和李小烽虚虚一碰,而后一饮而尽,又认真道:

  “你可想好了,进山抓鹿,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现在这个时候的鹿,即将进入发情期,会变得异常暴躁。”

  “尤其是雄鹿,见人靠近就要冲过来撞,速度快得很!”

  “去年就有个这个时间进山抓鹿的,被雄马鹿直接一头攒死,尸体插在鹿角上,都风干了才被人发现,取都取不下来!”

  小胖原本还在探着脖子听,眼睛咕碌碌直转,打算跟着他们一起进山凑热闹,结果一听到这儿,立马就把脖子缩了回去。

  李小烽却是微微一笑,并不在意。

  他干死过的公鹿也不是一只两只了。

  发情期的这玩意儿虽然凶,但在七点六二面前,你就是神仙也得跪着!

  再能征善战的血肉之躯,面对钢铁和火药,要么就能歌善舞,要么就躺下睡觉!

  “这不有你在呢嘛,我怕啥~”

  李小烽烤烤手,打趣儿道。

  顾建钢对李小烽的这句话颇为受用,灌了老大一口酒,得意洋洋的就围着篝火唱起了歌。

  “高高的兴安岭一片大森林,森林里住着勇敢的鄂伦春~”

  “一呀一匹烈马一呀一杆枪,翻山越岭打猎巡逻护呀护山林~”

  “鄂伦春本是受苦的人,鄂伦春今天翻呀么翻了身~”

  ……

  随着歌声渐弱,火苗渐熄,篝火聚会终于也迎来了散场。

  一行人帮着把吃的都收回灶房,其他的等明儿再慢慢收拾。

  众人吃饱喝足,心满意足的各回各家。

  李小烽原本打算让陈文斌就在他家休息,可却被顾建钢一起拉去了马大爷家。

  大娘跟在后边儿一边苦笑一边直摇头,对这俩喝醉了的人儿是一点办法没有。

  ……

  英子贴心的给李小烽倒了杯热水暖暖胃。

  俩人闹着洗漱完后,把门一关,一起钻进了被窝。

  随着煤油灯熄灭,李小烽就怪笑一声,手开始不老实了。

  “你最近这是咋了?”

  “怎么天天猴急猴急的,没个够。”

  “小心把身子弄坏!”

  英子把头发拢起,伸出白皙的胳膊,紧紧搂住李小烽的腰,精致的脸蛋贴在李小烽脸颊上,呵气如兰。

  “你别管那些,你就说你乐意不乐意吧!”

  李小烽的呼吸开始加重。

  “讨厌!”

  英子羞恼的在李小烽胳膊上轻轻掐了一下。

  感受到炽热的温度,英子忽然就不再说话了,而是轻轻闭上了眼。

  她的身子也愈发热络了起来。

  ……

  李家小院外,顾婷婷却风风火火的返了回来。

  走的太急,她忘了把衣服给换回来了。

  自己身上穿的还是英子姐干活儿的衣服,她的连衣裙,还在英子姐卧室里头挂着呢。

  走到屋前,顾婷婷正欲推门而入,忽的却听到了一丝若有若无的奇怪声音。

  “什么动静?”

  顾婷婷顿时面露狐疑之色,把耳朵轻轻贴在门上。

  下一秒,她的脸唰的一声就涨的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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