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大企业家陈文斌(第二更)(求追读啊,数据好差……)

  李家小院儿的门其实并没有插上,只是虚掩着。

  要是别的乡里乡亲,尤其像小胖那种粗枝大叶的,绝对是直接推门儿就往里走。

  但陈文斌人家比较文明,特意敲了门儿以后才进来。

  这次,他又是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前来的。

  李小烽瞄了几眼,除了糕点,陈文斌这次还带了猪头肉、白糖、茶叶、水果罐头、肉罐头等一大堆杂七杂八的玩意儿,都是稀罕货。

  不用想,肯定是他老娘病情好转,特意过来回礼来了。

  “陈老哥,你来就来呗,拿这么多东西干啥!”

  李小烽赶紧招呼陈文斌进堂屋。

  “杀啥玩意儿呢?”

  陈文斌看到院子里头这么多人,搁了东西以后就转悠了出来,好奇的问道。

  “晌午搁山上打了只狍子,刚扒了皮,正准备卸肉呢。”

  李小烽挥了挥手里的猎刀,笑着解释道。

  英子也被乌泱泱一院子的人吵醒了,稍微整了整衣服就赶紧跑出来帮忙。

  “那你得赶紧卸!”

  “我听人家说这狍子啊,血一旦闷在肉里头,一分钟变一个味儿,时间越长越不好吃!”

  陈文斌推了推眼镜儿,凑过来看热闹,一脸认真的道。

  李小烽嗯哼一声,不置可否,喊大哥二哥先打了几桶水过来,又吩咐院子里的妇女同志们把家里的锅碗都洗干净,准备泡肉。

  陈文斌说的确实有那么点儿道理,但也稍显夸张。

  不过他这只狍子确实闷太长时间了,肉卸下来以后得赶紧泡水里,把肉泡透、把血水泡出来以后,吃起来味道才能好。

  嘱咐完这些,李小烽方才开始给狍子开膛。

  杀狍子和杀猪不一样。

  猪得先开后脊再开膛,狍子则是要先开腹取内脏、卸掉四条腿以后,才是开胸骨、剁脖子、分脊骨这些步骤。

  狍子比猪好杀,只需要用刀的时候小心一点就行。

  依旧是从菊门处开刀,刀口一直开到狍子的胸骨下方,用手扒开腹部,狍子的内脏也就自然而然的落到了摆在下方的瓷盆里。

  一股极其浓郁的生肉臭味儿顿时就在小院子里弥漫开来。

  生狍子肉本身就比一般的野兽味道要大,再加上血又在胸膛里面闷了很长时间,这一刀下去,那味道简直无法形容,呛的英子等人一窝蜂的就往后散开。

  李小烽则弯腰在狍子的下水里翻了好几遍,才把狍子的生肝和生腰子找出来。

  狍子的肝和别的动物不同,是极罕见的一页肝,这两样东西鄂伦春人喜欢吃,据说是能明目,吃了可以帮助他们在漆黑的林子里也能发现猎物~

  其余的脏器通通不能吃,自然也就成了追风和棒槌的美食。

  这俩狗看到李小烽拿刀给狍子开膛后,就立刻舔着狗脸凑了过来,并排蹲在不远处流口水,被李小峰嫌弃的瞪了好几眼。

  丢人现眼的玩意儿,瞧馋的那样儿,就好像自己天天搁家里虐待它们俩似的~

  ……

  随着李小烽的刀刃不断落下,偌大一只狍子顷刻间就被分割成一块块儿的散肉,依次送进了灶房里。

  妇女同志们会负责把这些肉剁成小块儿,清洗上几遍以后,放在水里浸泡起来。

  这些水都是大哥二哥专门从活泉眼子里头打回来的,不仅干净,喝起来还带着一丝丝的甜味儿~

  那口泉水可不一般,一到礼拜天,就会有好些大人物专程驱车去那里打水,一桶一桶的带回去泡茶。

  ……

  杀完狍子,就该杀狗獾了。

  这只狗獾死了没多长时间,血还可以放出来。

  李小烽瞅准位置一刀刺下去,狗獾身体里的血液顿时就顺着刀口缓缓流了出来。

  等到放完血后,就是扒皮、卸肉整套流程了。

  这东西小,处理起来很简单,三下五除二就被李小烽收拾了个干净,而后就被送进了灶房里,被妇女们细细分割好,生火热锅,当场熬了獾油。

  至于獾子的脏器,自然也全都送到了追风和棒槌那里。

  俩狗看着饭盆里堆的满满的内脏,整个狗都傻了。

  幸福来的太突然,以至于它俩第一时间都没敢下口,而是用一种怀疑的目光一会儿看看饭盆,一会儿看看主人,生怕被套路。

  直到李小烽做了个开饭的动作后,俩狗方才呜呜叫两声,欢呼雀跃的开始埋头猛炫~

  ……

  那粉连衣裙小姑娘去里屋换了身儿英子干活穿的衣服,取了狍皮、狍头、獾皮,然后就拉着她那黑脸膛老哥,撸起袖子在院子中间处理起了那两张生皮。

  陈文斌站在一旁看了会儿稀罕,又和李小烽唠了会儿,说了些感谢的话后,就准备动身回去了。

  李小烽这时却拉住了陈文斌,指了指灶房,笑道:

  “陈老哥,今儿个就别回去了吧?”

  “我这刚杀的獾子和狍子,待会儿我去供销社买点儿花生米、下酒菜,再让妇女同志们炖上老鸭汤,晚上咱们搁院子里头生上堆儿火烤肉吃,红火红火呗!”

  “晚上就住我家,明儿再回去!”

  李小烽出言挽留。

  陈文斌这个人虽然说话遮遮掩掩的,不是很痛快,但人其实还是相当不错的,懂得知恩图报,从这几次回礼就能看的出来。

  李小烽也乐得交他这个朋友。

  马大爷和黑脸膛男人专爱凑热闹,一听李小烽此言,当即就表示一万个赞同!

  “有肉哪儿能没酒啊!”

  “爱莲,回家把我柜子里藏的北大仓全都取过来!”

  “还有上次弄回来的野猪肉,一起拿过来,反正咱俩搁家里也吃不了!”

  马大爷兴高采烈的喊道。

  这么多人一起喝酒吃肉,那场面,光想想他都觉得热闹!

  “妹儿啊,去供销社买点儿油酥豆,再买点儿干豆腐、猪耳朵、炸蛹子!咱们今天晚上在你李哥家好好整上一顿!”

  黑脸膛男人也跟着吆喝了起来。

  “要买你自己买去,我还在鞣皮子呢!”

  那年轻姑娘把麻花辫子一甩,脑袋一侧,气呼呼的鼓着腮帮子,回头朝李小烽尴尬一笑。

  她实在是没眼看自己这个喝的上头的老哥。

  李小烽哈哈大笑,干脆让老妈把小胖一家、老舅一家、还有王奶一起喊来。

  今晚上都在他家的小院子里头聚一起热闹热闹。

  围火喝酒烧烤,吃啥不重要,图的就是一个气氛。

  气氛这玩意儿,人越多才越好!

  “这……”

  陈文斌还有些不好意思,本想拒绝,结果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被一身酒气,喝的五迷三道的黑脸膛男人拉着,东拐西拐的去供销社买吃的去了。

  “好兄弟,不准走哈!晚上咱俩拼酒!”

  院子外传来黑脸膛男人大着舌头的声音。

  李小烽摇摇头,哑然失笑。

  这人,喝多了瞅谁都是好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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