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三章 爽歪的麻雀,在电线杆上裸睡

  群情激奋。

  是的,在王立宏看来,这一波暴动完全称得上是群情激奋。

  像是吃了蓝色小药丸一样的初代CP粉们猛的完全不讲任何道理,带着满满的回忆杀直接把这首歌给点到了冒烟。

  11月初的台北下了小雨,天气也有点冷,像极了他此时此刻的心情。

  短短三个小时的时间,周易的台北之音电台点歌数据就已经超越了他当初首发歌曲《你和我》四天的总和。

  三个小时打四天。

  这悬殊到令人绝望的数据对比让不久前还被经纪人鼓励到信心满满的王立宏倚靠在休息室的办公椅上,像是在嘲讽自己的不自量力般笑出了声。

  不是苦笑、也不是绝望的笑。

  那是在认清现实后一股发自内心的、无法阻挡的自嘲,眼角攀满了苦涩。

  他被周易干的有些迷茫了。

  按照索尼市场部的分析,虽然在国外他与周易的人气差距巨大。在中国境内的人气上,他应该还不至于被甩开的这么远。

  他的美籍华裔身份也得到了官方的认可,各种场合也会抬他一手,就是要把他树立成一个典范,不至于说缺了官方渠道的曝光。

  可偏偏周易现在是干出了他拍马也不能及的数据,就这还是在周易人根本没回来国内宣传的情况下干出来的。

  如果周易第一时间回来参与了宣传,他都不敢想这个数据会不会被拉到一个他完全无法想象的程度……

  王立宏此刻只觉得此情此景他好熟悉,熟悉到他一抬头,就看到了索尼大楼正对过去几条街的偌大商场告示牌上那巨幅的可口可乐周易海报――他手拿着可乐,他在笑。

  不一样的时间,不一样的地点,却还是熟悉的人、熟悉的双方。

  一股由衷的无力感再度席卷全身。

  只刹那间,王立宏被打击到有些意兴阑珊。

  坐在椅子上失神的他呆呆凝望着窗外远方那不会动的海报,脖子上挂着耳机,里面还播放着自己的音乐。

  他想不明白。

  单凭《七里香》这首歌的话,明明不可能输这么惨的。

  想不明白的人不止他一个,可货真价实的数据却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截止到下午6时,台湾所有的中大型电台内部数据表第一全部都被《七里香》那极其恐怖的爆发给包圆了,也就小电台还有所遗漏。这是连当初《童话》、《今天你要嫁给我》都没有做到的事情。

  初见回忆杀+被称为周易有史以来最美的前奏与歌词,叠加着他今年大战欧美乐坛后再度飙升的人气,直接创造了一个前无古人大概率也后无来者的电台记录。

  2003年11月10日的雨夜,整个台湾乐坛电台主管们集体陷入了诡异的沉默。

  限制不限制周易登岛的,近三年过去了,真的有效果吗?

  一个在世界乐坛反对种族歧视的华人先锋反而在他们这块号称言论自由、行动自由的热土上无法获得自由,这也太幽默了。

  这反而进一步帮他提纯了粉丝们的战斗力吧?

  同样关注着舆论走向的孙燕兹自己都有些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

  她想过最先开始火爆的地区是内地、香港甚至于是澳门,但唯独没有想到最先爆的居然是台湾互联网。

  在一片阴间配色的论坛中,她却看到了一行行充满了回忆感与温暖的文字――就好像是一张张充满了活力的面孔,带着她坐上了时光机回到了那个她与他都还没有现在这种地位与人气的夜晚。

  那时候的他们还敢尝试简单化个妆套个帽子就溜达去夜市吃夜宵,还有着充足的时间“陪伴着彼此”,没有被愈发繁忙的工作所隔离。

  三年前,她22岁,大学才刚毕业。

  因为在剧组暂时没戏份的缘故,从上海《功夫》剧组离开短暂到台湾来参加节目,从某种意义上也算是来为《功夫》增加增加人气的孙燕兹撑着伞走出了华纳大楼――

  在谢绝了安保人员的陪同后,开车一个人回家的孙燕兹并没有直接回去,反而是特意绕了一段路,听着车载电台里的那首《七里香》,停在了记忆中的夜市摊不远处。

  紧了紧围在脖子上的围巾遮挡住了下半张脸,戴好了帽子的孙燕兹扭头看向了那因为下雨而周遭无人的摊位,开门下了车。

  温暖的卡其色风衣下摆随着她靴子的步伐而被四溅雨水打湿,撑着伞来到了记忆中的摊位前:“老板,七里香、秋刀鱼。”

  “好――嘶?!你!你你!”来给家里帮忙的张宏艺骇然失声,突如其来的偶像冲击让她一句话都说不完整。

  “嘘。”

  一眼就被认出的孙燕兹伸手拉下了红色围巾,右手食指竖到了唇前俏皮wink道:“我偷偷从公司溜出来的,别跟别人说啊,不然我回去又要挨经纪人的数落了。”

  “好!好好好!”

  张宏艺点头如捣蒜,而后那还带有几分婴儿肥的圆脸上旋即露出了几许羞涩:“那个,燕兹,我能跟你合影吗?我是你的粉丝。”

  “当然。”

  目的达成的孙燕兹开心咧嘴,弯成了月牙的双眸就像是一只偷到了鱼的猫咪般愉悦。昏黄灯光映照在她的脸上,却别有一番暖阳的错觉。

  十多分钟后,提着打包盒离开的孙燕兹嘴里哼着《七里香》的旋律,雀跃地蹦到了停车位前打开了车门,重新开车回到了台湾的家里。

  纵然已经成名数年,但她在台湾的住所却一直都没有变过,还是出道后公司给她安排的那间公寓――

  一房一厅。

  她没有在台湾买房,赚的钱除了在新加坡买房以外,其他的都交给了老爹帮忙打理。

  这也是为什么2000年那会儿她喜欢往周易那跑的另外一个原因,那地儿大,宽敞。

  到家后自顾自吃起了夜宵的孙燕兹瞧了眼时间,想了想,还是掏出手机给周易打了个电话――

  “猜猜我现在在干嘛?”

  “吃夜宵。”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现在在刷牙洗脸准备吃早饭。”

  纽约,一个人从大床上醒来的周易刷着牙,含糊不清道。

  “难得啊,你居然会起这么早?你不是休息?”

  “我倒是想,钱江非得电话叫醒我,要跟我一起等数据。”散发着起床气的周易有些埋怨:“早知道我就该改改歌词,让他直接死心。”

  “你打算改成什么样的歌词?你知不知道国内尤其是台湾这边,对你这首歌的评论已经爆炸了。”孙燕兹被勾起了好奇心,嘴里嚼吧嚼吧的声音听起来愈发香。

  合着这歌还有第二个版本?

  还是初始版本?

  “爽歪的麻雀,在天线杆上裸睡。”隔着大洋万里,周易握着牙刷给她唱了一句。

  后者呆住了。

  啊?

  “你在吃什么?听起来那么香?”

  “吃麻雀。”孙燕兹眼珠一转,笑无声。

  “那玩意是能吃的?”

  “你那玩意是能唱的?”

  “怎么不能?”

  “那我怎么不能?”

  摆着摊位同款便宜桌椅的阳台上,手里握着木签细细品味着月色的孙燕兹摇头晃脚,笑的分外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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