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拐走小技术员
见苏清风这副样子,郭胜又忍不住叹了口气,“说起来,程默这小子,也是倒霉,居然碰到这么一个软包子娘。再加上他家里的那些亲戚,都不是什么好货色。”
“你是不知道,就在前几天,程家的家具,都被他老娘的娘家人给搬走了。那小子当时就气得跳脚,眼看就要找领导理论,但是偏偏他老娘死命拦着,又是哭,又是闹。”
“最后,就算是程默自己也没办法,更别说是厂里的领导了。不是有一句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正是这个道理了……”
苏清风看着在地上哭泣的女人,一时之间,也有些麻爪。
更别说是当事人程默了。
虽然大院里,乃至工厂领导,都对程默他娘的做法,颇有微词,但是程默却清楚的知道,在这个人言可畏的时代,即使他娘有做错的地方,但是如果他作为儿子,还是大张旗鼓地反对他娘,仍然会被其它人视为异类。
这就有点像是刀子不割在自己的身上,就不会觉得疼一样。
想到这里,程默突然有些疲惫,他四处张望了一下,看见周围的邻居,都只是悄悄打开门缝隙,从罅隙中向外望去,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出手帮忙。
明明……以前爹在的时候,还不是这样的。
他觉得心灰意冷了。
他攥紧的拳头,突然松开,扯了扯嘴角,平静下来了,“算了,这岗位,娘你要是喜欢,就给他们吧。横竖也不会饿死,能活几年,算几年。咱们家这辈子,爹在的时候,拉拔各家兄弟,爹不在了,还得被人家吸血。咱们一家啊,要是登在报纸上,那就必须占个头版。写什么好呢?”
程默居然还真思考起来了。
但是他这个样子,在其它人看来,就是妥妥的自暴自弃,而在苏清风看来,这娃已经被过度刺激,从而选择摆烂躺平了。
这搁在谁身上,谁都会黑化啊。
反正不管怎么努力,最后的劳动成果,要么就被老娘阻拦,要么就成为别人的东西,这样……还努力个蛋蛋!
正在苏清风旁观的时候,就见程默突然一拍手,有些兴奋地说,“我想好了,就叫做勤勤恳恳老黄牛,三姑六婆吸血鬼!”
黎冉没忍住,又是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而大院中,听到程默这话,脸色本就难看至极的程家大伯,更是爆喝一声,“谁在那里?敢偷偷摸摸在外面看,有胆子走出来让人瞅瞅吗?”
苏清风不爽了。
大院里这么多人都在偷窥,合着看他们是软柿子,所以才来拿捏他们的吧?
苏清风走出来,似笑非笑地看了程家大伯一眼,“有啥不敢的?人家家里还没绝户,你就做出吃绝户这样的事情的。你既然敢做,我就敢看!”
程家大伯刚想要骂人,但是看到苏清风等一行人的打扮,一下子就支吾了。
不说黎冉和郭胜,单说苏清风,衣服鲜亮板正,上面一个补丁都没有,手上还带着一支手表。
那手表……程家大伯敢笃定,绝对不是供销社里梅花牌、上海牌的手表,倒像是他以前远远看过去的国外名表。
一想到那个价格,程家大伯就有一种头晕目眩的感觉,连带着看向苏清风的眼神,都变了。
能戴得起这种手表的人,是他能够招惹的吗?
想到自己之前,居然还说出那种话,程大伯不由得庆幸,自己现在是倒在地上的状态。
不然说不准,这个时候,他都腿软得直不起身子。
再撇过头一看,那个小姑娘他不认识,但是就她身上那种文绉绉的气质,就知道,她肯定是读过书的,而且说不定读书的成绩还挺好。
这年头,家里头男孩都不一定能读书,更别提是女孩读书了。
由此可见,这姑娘家里的条件,指定不差。
看这通身的气度,就说她是大干部家的子女,程家大伯也是相信的。
至于人群中,最不起眼的小胖子,那也是程家大伯惹不起的存在。
且不论他见过郭胜,知道郭胜是肉联厂食堂里的一个厨师,单就郭胜的老爹――郭耀军,就是他得罪不起的大人物。
程家大伯只觉得唇腔内微微泛苦,只不过,他又很快振作起来。
就算苏清风等人有背景,但是那又怎么样?
这是他们老程家的事情,苏清风等人,就算想要管,说不定最后也会惹得一身骚。
对于这个结果,他们可得好好掂量掂量。
想到这里程家大伯愣是哆哆嗦嗦地站起来了。
苏清风却没有理他,也没有管一旁的女人,而是打量着眼前的少年。
到底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程默就这么睁着一双眼睛,直直地看向苏清风。
就听到苏清风开口问话,“你接班了以后,能做什么?”
程默多看了苏清风一眼,但是嘴上还是老实地跟报菜名一样:“我会喂猪、给猪洗澡,跟我爹学过一阵子,怎么给猪仔接生。当时厂里有一只母猪难产,还是我跟我爹一起接生的,最后母猪和猪仔一只不落的,全活下来了。”
苏清风有些讶然。
好家伙,真人不露相啊。
小小年纪,就有如此功力,难道这就是家学渊源。
合着人家十五岁的年纪,已经有十岁的工龄了。
他转过头,看向郭胜,郭胜显然也是在回忆这件事了。
每一头母猪,尤其是怀了崽的母猪,对于肉联厂来说,都极其重要。
因此,当时这件事情,也被不少人知晓,其中就包括郭胜。
就见郭胜点了点头,证明了这件事情的真实性。
苏清风放下心来,再次回过头,看向程默的目光,就微微带了点火热。
苏家村,现在就缺这样的人才!
既然肉联厂留不住人家,那就让他来想想办法。
苏清风拍了拍程默的肩膀,“要不这样,我去跟你们领导打声招呼,你现在接手你爹的工作岗位?”
就在这时候,程默眼神亮起来的刹那,旁边他老娘就突然尖叫:“不行!这是我们程家的事情,不用你管!”
程默的眼神,顿时又黯淡下去了。
苏清风知道不能跟他娘说话。
有的人看似柔柔弱弱,但是脾气偏偏比倔驴还倔上三分。
跟她说话,就是在浪费时间。
不过想到程默只不过是十五岁的少年,在这个年纪,根本无法从根本上反抗他娘。
苏清风这时候,终于显露出他的真实目的了。
“这是你们的家事,我不好掺和,但是我有一个选择,可以供你参考,那就是……下乡,去苏家村。”
听到这里,程家大伯简直要笑出声来。
他还以为,苏清风能有什么好去处,还在心里担心了一把,但是没有想到,这所谓的去处,居然就是下乡?!
简直就让人笑掉大牙了。
但是很快,他又听到苏清风的补充。
“拉你下乡呢,你放心,不是为了让你下地干活的,苏家村也不缺一个庄稼把式。村里最近举办了一个养猪场的集体经济,我觉得你很有天分,与其在这里,为了一个工作岗位,每天闹得不可开交,还不如下乡。”
“省城虽然好,但是乡下也有乡下的好处。其中就包括:时间自由,副产品丰富,平时没上工的日子,还可以去上山捕猎,下水捉鱼,在这个年景,总不会让人饿死,再加上你在养猪场赚的工分,养活你和你娘,那是绰绰有余。”
还别说,不止是程默意动了,就连程默他老娘,听到这话,都忍不住有些意动。
只不过程默是因为那一句“时间自由,上山捕猎,下水捉鱼”而心动。
但是程默他老娘嘛……则是因为下乡了,就不用和程家大伯抢工作岗位了。
想到这里,这娘俩,居然诡异地达成了统一。
程默想了想,终究有点不甘心。
如果不是程家大伯不依不饶,家里又有个老娘拖后腿,他至于跑到苏家村去避难吗?
工作不属于他,但是他也不会受窝囊气,把这个爹留下来的工作岗位,老老实实地送给大伯。
想到这里,程默就抬起头来,掠过苏清风和黎冉,看向同样在肉联厂上工的郭胜,突然露出一个微笑。
在看到这个微笑的刹那,程家大伯突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下一秒,这预感成真。
只听见程默开口:“胜哥,咱家的工作名额,卖给你,你要不?”
这一句话,如同晴天霹雳,把程家那些人,都劈傻了。
这小鬼的脑袋,不是一般的奸猾。
他是笃定,程家这些人窝里横,欺软怕硬,能够欺负他娘俩,但是却不敢去骚扰郭胜,如今有了去处,就直接把工作转手就卖了。
程默他老娘急的不行,想要说话,但是苏清风却在一旁淡淡地补充了一句。
“郭胜他爹,可是厂里采购部的主任,要是知道你们敢对他做什么,说什么话……”
这话一出,程家人,包括程默他老娘,一下子就僵在原地,不敢说什么了。
倒是程默转过头来,感激地看了苏清风一眼。
程家人急的不行,但是郭胜有一种被馅饼砸到的感觉。
现在这工作岗位多难得啊。
别看城里吃穿虽然拮据,但怎么着也比普通乡下人家要好,要是家里再多几个职工,那日子更是安稳不过了。
工作岗位这东西,在城里都是有价无市。
你就算有钱,那也买不到。
郭胜已经能够想象出来,买到这个工作岗位以后,家里又可以借着这个名额,疏通关系,甚至可以把下乡的大哥、大姐接回来。
一想到这里,他当机立断。
就见郭胜急匆匆地掏出口袋里所有的钱票,因为今天要招待苏清风的缘故,零零碎碎加起来,居然有三百块。
但是这对于一个工作岗位而言,显然不够多。
他急的满脑门都是汗,拉着程默就往家里跑,离开前,还不放心苏清风,留下一句话,解释说,他这是回去取钱票。
那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感激苏清风。
要不是苏清风今天在那拱火,程默也不至于把工作给卖了。
回过头来,苏清风看到程家大伯,简直要吃人一般的面庞,露出一个和煦的笑容。
“想动手?先打听打听我三伯是谁!”
这一句话,让程家人的眼神微微有些躲闪起来。
也是,从刚刚的话来看,苏清风虽然出身乡下,但是单看他的气度和打扮,这小子……肯定没有听起来那么简单。
苏清风见他们有退却的趋势。
心中有种奇怪的感觉。
他这算什么?
狗仗人势?
呸!
他才不是狗呢。
顺手解决了村里缺技术员的问题后,苏清风和黎冉居然真的在肉联厂内,开始逛起来。
因着郭耀军打过招呼的原因,所以厂里大部分地方,都是可以闲逛。
黎冉看着肉联厂里面的猪仔,突然发出一声感叹,“其实我觉得……这些猪仔还挺可爱的。”
苏清风听闻,也是点点头。
看这白花花的猪肉,看这健壮的后腿肉……
吃到嘴里的口感,一定很好。
确实可爱。
他心中的念头一闪而过,就听见黎冉继续道,“要是这些猪仔再大一点,说不定更可爱。猪猪那么可爱,一定也很好吃。”
苏清风大悦,拉着黎冉的手,觉得将来结婚了,两人至少在吃这一方面,不会闹什么矛盾了。
省城的肉联厂虽然大,但拢共是那么一块地方,终究有限。
所以在闲逛了七七八八后,苏清风总算碰上了老支书一行人。
老支书还在认真挑选剩余的猪仔,其它几个大娘和婶子,在看到苏清风和他旁边的黎冉后,一个个挤眉弄眼的,尤其是花婶,看到黎冉长相后,忍不住瞪大眼睛,然后冲苏清风悄悄竖了个大拇指。
那架势,就差拍着苏清风肩膀,告诉他:
好小子,这天仙一样的媳妇,居然也能被你找到!
长得好看,其实还是其次。
真正让人稀罕的,是黎冉身上的书香味,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大户人家的小姐,读过书,肚子里有墨水。
单这一点,就是红星公社里,长得最漂亮的闺女都比不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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