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9章 回家

  清晨。

  靠山屯外的一个土坪上,人满为患。

  全屯的男女老少都聚集过来,就连有些年头没有下山的三德爷,也在其中。

  屯里人是过来为李建昆送行。

  五十万的修路费,对于他们而言,是一个令人绝望的数目,如果没有李首富的捐建,天知道猴年马月,这条希望之路才能修成。

  事实上,县承建公司来人核算的金额,为46.7万。

  由于和屯里一再磋商,抱着能省则省的原则,在人工方面,省去了一笔开支――

  村长和屯里人同样再三商议过,准备拿出当年大集体时的干劲,每日早上大喇叭为号,各家各户按照具体情况,至少安排一个人,到屯口集合,参与修路――

  他们或许干不了技术活,但卖苦力还是行的。

  不同的是,没有工分拿。

  屯里没有任何人有意见。

  兴许是受此感染,李建昆开了张五十万整的支票。

  多出来的钱,开大灶,买些好伙食,给大伙加加餐。

  “行啦乡亲们,真装不下了。”

  李建昆收获满满一篮子水煮鸡蛋。

  都说让他带走路上吃。

  大伙怕不是以为他要走路回去……

  当然,比鸡蛋更多的,是难以统计的感激。

  该说不说,使得人心头还是蛮畅快的。

  李建昆想,他创建1+1慈善基金会的初衷,不正是如此吗?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毕竟钱这玩意,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

  当一个企业家的财富达到一定程度,回馈社会,应成为一件份内之事。

  否则,便不配称之为企业家。

  三德爷过来,大抵上是给两个徒弟送行。

  “大勇啊,桂春,这下子好了,你俩的心病、你俩盼望这么多年的事,终于有个好结果。

  “呵呵,看把桂春给高兴的,牙齿都藏不住。

  “还有大勇啊,到外面去,你这脾气得收敛些……”

  他先对大徒弟两口子一番嘱咐后。

  又侧头望向小徒弟。

  “你不会要洒猫尿吧?”

  富贵红着眼睛道:“才没有!”

  三德爷本想抬手摸摸他的头,却意识到不比当年,实在够不着了,遂笑眯眯道:“我可等着喽。”

  富贵嗡声道:“放心吧,不行我抢一个回来!”

  三德爷白眼一翻道:“你个憨货。”

  再冗长的道别,也有分离的时刻。

  四辆吉普212逐一发动。

  临时,三德爷来到李建昆和沈红衣身前,他先望向沈红衣,笑呵呵道:

  “你这一走,吃不到你烧的菜,实乃人生一大憾事。”

  沈红衣莞尔一笑道:“能吃到,能吃到的。我其实也烧不来几个菜,会的那几样,都写给村长了,他会和月香姐说清楚的,月香姐的手艺可比我强多了。”

  实际上,三德爷要说的不是这个,被这姑娘的几顿酒菜吃欢了心,倒是真的,他忽地收敛笑容,正色道:

  “记住,以后最好不要去南方,北方是你的福地,南方,反之。”

  沈红衣怔了怔,道:“可、我是在南方出生的呀,我上大学后,家才搬到北方。”

  “幸亏离开了,否则――”

  三德爷摇摇头,后面的话没说。

  旁边,李建昆眉头紧锁,回想起沈姑娘和他说过的一些悄悄话,他对这个老人打心眼里忌惮,毕竟他有一个不能让人知道的秘密,同时有些事,也不敢不信。

  “您的意思是,她到南方去,会有凶险?”他问。

  李建昆闲来无事时,时常憧憬着,等和沈姑娘组建家庭后,夏天便待在北方,等冬天则去南方。

  岂不美哉?

  三德爷微微颔首,却没再围绕这个话题多谈。

  他看一眼富贵后,喉结滚动一下,声音变得有些嘶哑,喃喃道:“我也不知道是对是错,人,我交给你了。”

  李建昆还想追问,见他不愿说,也是没辙,遂点点头道:“您老放心,是我的人,我一定会照顾。”

  毕竟他现在并不能确定,是否能和富贵交心。

  他的贴身保镖,从任何角度讲,都是一个非同一般的岗位。

  倘若不能,即使富贵身手再好,他也不会带在身边。

  三德爷突然望向沈红衣道:“姑娘,你先上车吧,记住我的话。”

  沈红衣:“哦……”

  让她别去南方?

  这……不等于她的世界少了一半?

  南方她也不是没去过,好几回呢。

  并没有出什么事呀。

  姑娘心里想着,以后多注意便是。

  算命这种事,也不一定准吧。

  等沈红衣离开后,周边再无其他人,三德爷望着李建昆,压低声音道:

  “这些年富贵过得稀里糊涂,我却等了二十多年,长白山上从来不缺外来者,在你之前,我不认为任何人有能力驾驭他。

  “他、也不一般。

  “世人喜欢把聪明的孩子,形容为文曲星下凡,你可以把他理解成,武曲星下凡……”

  李建昆暗吸一口凉气的同时,已心生脚底抹油的想法。

  “他也不一般”……这话几个意思?

  不能聊不能聊。

  后会,无期!

  “您保重身体,富贵我会照顾好的。”

  撂下一句话后,李建昆哧溜钻上车。

  啪!

  车门合拢。

  “走走。”

  嘟!嘟!

  四辆吉普212,前后驶离。

  富贵半只身体探出车窗,挥手向三德爷告别,眼眶泛红,泪水在眼窝子里打着转。

  三德爷赶苍蝇般挥挥手,骂骂咧咧道:“你个憨货。”

  车队离开后,屯里人也相继散去。

  三德爷却一动不动,静静凝视着坑坑洼洼的道路尽头。

  良久,良久。

  期间村长来喊过,却没有换来回应,索性便随他意了。

  即刻上岗的三娃,走上前唤他回去,他仿佛没听见样。

  三娃权以为他舍不得两个徒弟,在旁边安慰说,大勇哥两口子办完生娃的大事,便会回来;富贵跟着李首富出去吃香的喝辣的,让他不要担心。

  而此时,三德爷脑子里在想的是:

  到底是什么原因?

  这世间,有三种人的命,最难算。

  1、大善之人。

  2、大恶之人。

  3、修行者。

  前两者是由于他们的行为改变了他们的命运。

  后者则是因为有修为在身,能达到明心见性的程度,使得命运变得难以预测。

  然而,这三者只是难算,不容易算准。

  并非不能算。

  此人,则完全不能算。

  命数一片灰蒙,像是混沌初开的天地,又像世界毁灭后的死寂之地。

  这种命数的人,实乃三德爷平生仅见。

  按理来说,不应该存在。

  他曾灵机一动地想到过:难不成是仙人?

  不可知。

  不可究。

  ……

  ……

  一天一夜的旅程。

  对于初次离开东北的胡家两口子和富贵而言,眼前的一切都是那么新鲜。

  当然,多少也带着一些拘谨。

  原本最乐呵的是壮壮,对于他而言,像是一趟和父母一起的旅行。不过自从在火车上,沈红衣开始介入后,壮壮有些开心不起来了。

  这个漂亮姐姐,甚至是娘,两人你一嘴我一嘴,试图让他接受某些事实,想要将他送到一个陌生的人家。

  沈红衣实在没有办法,她也明白操之过急未必好。

  但她又考虑到,如果不提前做好准备,回到首都该怎么办呢?

  李建昆则享受了一路、被人当成猴子看的待遇。

  主要在哼哈二将的调教下――他俩索性手头工作暂时放下了,打算趁这个时间回家看看,富贵已开始进入工作状态,形影不离地跟在李建昆身后。

  后世网络上不是有许多姚明戳在人堆里的照片么,在这个国民平均身高或许不足一米七的年代,富贵戳在人堆里,和那场面大差不差。

  他被人当成大猩猩看。

  明显受他保护的李建昆,还能不被当成猴子看?

  当然,威风也是有的。

  正因有好有坏,李建昆才在心里不断做建设,说服自己要习惯。

  但,挺难的。

  这不,刚在首都火车站下车。

  仿佛一场马戏再次开锣。

  月台上的人,皆一脸惊奇地盯着富贵,以及被富贵贴身护卫着的李建昆。

  “这样吧。”

  李建昆眼不见为净,扫视着身旁众人,做安排道:“亚军你先带着富贵,给他置几身行头,熟悉一下外面的世界。”

  富贵眼下是一副最乡土的造型。

  裁缝给做的一套蓝布衣裳,脚下踩着一双也不知谁给纳的布鞋……就挺费手工的。

  要说乡下人进城,这样穿倒也没什么,但要跟着他走南闯北,这样的造型就不太适合了。

  李建昆又望向胡家两口子,以及欧阳医生和韦医生,道:

  “阿彪你把他们安顿好,韦医生这边如果有什么需要,协助解决一下。”

  不待金彪搭话,韦医生笑着表示不用。

  他的助手们已提前过来京城,一应事宜都安排好了。

  李建昆的眼神最后落在壮壮身上,遂又望向沈红衣。

  后者在壮壮身前蹲下,柔声说:“跟姐姐走好不好,我们回――”

  不待她一句话说完,壮壮一把抱住胡家女人的腰。

  后者尴尬一笑。

  沈姑娘身上有股肉眼可见的心痛,李建昆不由得生出些火气,遂一把从胡家女人身旁拽过壮壮,举到半空,道:

  “你姐她们俩,给你讲了一路,你难道还不明白吗?”

  李建昆侧头望向胡大勇和陈桂春:

  “他们不是你亲生父母。

  “你不记得其他,被人贩子拐的事难道也不记得?”

  李建昆又望向沈姑娘:

  “这才是你亲姐!

  “你亲生父母现在每天在家以泪洗面。”

  李建昆凝视着有些惊慌的壮壮道:

  “你不傻,傻子可不知道主动帮大人忙。

  “懂点事行吗孩子?”

  说到最后,李建昆的声音近乎哀求。

  这时,胡大勇望着壮壮开口道:“孩子,我们真不是你亲生父母,你有自己的家,我们……不要你了。”

  壮壮一下子红了眼。

  这话也将胡家女人给说哭了:“对,不要你了,你走,你走!”

  吧嗒!吧嗒……

  豆大的泪珠滴落在李建昆肩膀上,他一手抱着壮壮,一手牵起沈姑娘的小手,温声道:“走。”

  沈红衣见壮壮没再闹腾,一时间的心情……说不上来。

  她示意李建昆稍等后,望向胡大勇和陈桂春道:

  “大哥,嫂子,你们既然养过壮壮,壮壮也喊过你们爹娘,就算他半个父母,以后只要你们想见他,无论什么时候,都可以。”

  陈桂春右手捂着嘴巴,努力不让自己哭出声,用力点头。

  胡大勇挤出一丝笑容道:“诶!好。”

  ……

  ……

  铛铛铛!铛铛铛!

  “谁啊?”

  “妈,我。”

  “哎呀这孩子,啥时候回的,也不提前吱个声。”

  伴随着笑骂声,沈家油漆剥落严重的院门,应声而开。

  沈红衣这次出发前,向家里的说辞时,要去外地做个采访。这是常有的事,沈家两口子没有丝毫怀疑。

  “诶?”

  看见戳在门外的不只是女儿,沈母微微一怔,然后唤一声道:“建昆来了。”

  不待李建昆搭话,沈红衣朝院里扫几眼后,问:“爸出摊去了?”

  “可不。”

  沈红衣侧头对李建昆说:“你先进吧,我去把我爸推回来。”

  说罢,快步离开。

  弄得沈母一头雾水,一边邀请李建昆进屋,一边迟疑着问:“你咋、过来了?”

  “有些事想跟您和叔叔说。”

  “啥事啊?”

  “等、叔叔一起吧。”

  沈母没再追问,侧头看看他,叹息一声道:“他那人你现在也知道,急性子,牛脾气,三句半话不对嘴,马上能掀桌子,你是高级知识份子,又是大人物,别跟他一般计较。”

  李建昆苦笑摆手道:“阿姨,这是哪里的话呀。”

  主要沈母担心,又会闹出不愉快。

  李建昆一杯茶快喝完时,门外传来动静,沈红衣挽着大包小包,推着提前收摊的沈学山,出现在院门口。

  他赶忙小跑过去,合着轮椅,将沈学山抱进院里。

  沈学山漠无表情瞥他一眼后,又望向女儿问:“到底什么事啊?”

  沈红衣没有答话,示意李建昆将父亲弄到北房堂屋里,自己则拉过来母亲。

  等四人在堂屋中堂下方的四方桌旁,都落座好后。

  沈红衣按照脑子里打好的草稿,开口说道:

  “爸,妈,现在报纸杂志上,铺天盖地都是寻找壮壮的信息,而壮壮一直找不到,我认为有一个很关键的原因。”

  提及壮壮,沈母表情黯然。

  沈学山沉默少许后,问:“什么?”

  沈红衣没有直接答话,话锋一转道:

  “上次我们去丰台那个小镇,你们还记得镇上人讲的么――壮壮被人贩子拐走时,没显露出任何异样,所以镇上居民才都被蒙在鼓里,以为壮壮真是她孩子。”

  沈学山怔怔道:“啊,是这样,又怎么了?”

  沈红衣指指自己的脑瓜。

  沈学山一下子反应过来,道:“这还要你认为啊?壮壮肯定脑子被打出问题了嘛,不然我这么大个儿子,会傻到被人贩子轻易拐走?”

  沈学山忽然很怀疑女儿的智商。

  这书怕不是读到狗身上去了。

  当时就应该能想到的问题,她居然现在才搞明白,还兴师动众的特地开个会。

  沈红衣丝毫不在意他的鄙视,点点头道:“没错。”

  见母亲也一副关爱智障的眼神望着自己,沈红衣轻声问:“妈,如果壮壮脑子真被打出问题了,那可怎么办?”

  沈母抹了把眼睛道:

  “事都发生了,还能怎么办。

  “我现在不想其他,只惟愿他平安,能尽快找回来。”

  沈红衣又望向父亲。

  沈学山道:“了不起被那歹人暂时打懵了,现在肯定已经好了,正急着逃回家,但肯定被人看住,要不然早跑进所里求助,早回来了。

  “我儿子我清楚。”

  沈红衣道:“如果,我是说如果,好不了,怎么弄?”

  “什么怎么弄?!”

  沈学山忽地像点燃的炮仗,盯着女儿呵斥道:“你问这话什么意思?

  “壮壮成傻子了,就不找了?

  “我跟你讲沈红衣,他是你亲弟弟,打断胳膊还连着筋呢!

  “都说自古仗义屠狗辈,忘恩负义读书人,你要是开始薄情寡义,那就滚蛋!

  “我没有你这样的女儿!”

  沈红衣一点也难受,道:“爸,我是担心如果壮壮脑子真被打出个好歹,就算找回来――”

  “那也是老子的儿子!

  “老子照样疼!

  “大不了老子养着!”

  沈学山怒喝一声打断她,气得脸色涨红,浑身发抖,手指门口道:“你给我滚!我真没想到,这种话会从你嘴里说出来!”

  “爸,壮壮找到了。”

  “我说了,滚!”

  沈学山一句话喷完,才反应过来,惊愕盯着女儿,问:“你刚才说什么?”

  沈母更是一把抓住女儿的胳膊,双目圆睁道:“红衣,你说壮壮找到了?!”

  “嗯,找到了。”

  “在哪?”沈家两口子异口同声道,脸上有股无法抑制的狂喜。

  这时,始终没开口的李建昆,从靠背椅上起身道:

  “我去带过来。”

  沈学山手撑着轮椅的扶手,几乎快站起来,双眼瞪大如铜铃道:“建昆,真找到了?”

  在这件事情上,女儿曾对他们撒过谎,尽管他们也明白是善意的谎言。

  沈学山更相信李建昆。

  至少这小子从没对他撒过谎。

  见李建昆点头后。

  嚯!

  沈家两口子险些没喜极而泣。

  临时,李建昆解释一句道:“在车上,车停在五道口商业街。

  “有点远,我去带来就行,你们稍等。”

  商业街?

  那不是才几百米路?

  儿子回来了!

  马上能见到!!

  沈家两口子相视而望,皆是瞬间泪如雨落。

  不过,这是高兴的泪水。

  精神气更是好得出奇,恍若新生。

  ps: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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