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八章 山无棱天地合

  第269章山无棱天地合

  次日,清晨。

  沉睡中,突然一双微凉的手伸进了被子里,林余顿时一激灵,睁开了双眼,入眼是一张貌美如花的脸蛋,白嫩的可以滴出水来,粉嫩的双唇充满了诱惑,如此粉如此嫩。

  “坏蛋,起来吃饭了。”

  林余顿时坐了起来,双臂展开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眯起眼睛看着李明。

  可李明正在看着什么,顺着她的视线看了过去,呃!

  只见她拿起了林余的手表,放在手心里不断的打量着,然后放了回去,眼神带着询问看着林余。

  呃.话说林余的男性魅力失效了?不看他强壮的身体,看那块手表做甚。

  “自己买的?”,李明轻声问道。

  “有时候出去办事,撑个脸面,你知道我不怎么喜欢打扮”

  “坏蛋,是不是我忽略你了,我”,李明有些内疚,搂在林余的脖子自责地说道。

  林余讪讪地笑着。

  “你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给我了,我很知足了,不想那么多。”

  “不,一会儿我就去给你买一块更好的…”,然后有些迟疑地看着林余。

  “这块劳力士不会是你前女友送你的吧?”

  林余顿时摇头,以证清白,“不是!”

  心道,还好,也不算撒谎.

  李明又绽放了笑容,“下来,准备吃饭了!”

  说完,她转身先走了出去。

  林余无奈地看了看那块手表,心里恨起了某人,无端地给自己带来了这么多麻烦,过了一会儿,叹了一口气,似乎跟李明也有一些关系,非要改变什么主意,那种一个人的精彩有些留恋。

  早饭过后,林余和李明两人跟老太太打了招呼,出门了。

  拗不过李明,第一站来到晋城最大的商场,名表专卖。

  最终按照李明的眼光挑选了一款她觉得适合林余气质的手表,价格比手上戴的这款贵一些,在她的要求下,立刻换上,把旧的放在包装盒里,装进了背包。

  李明征求了林余的意见,“飞飞,你想去哪里玩,我都带你去!”

  “第一站,博物馆!”

  李明愣了片刻,认真地点点头,“出发!”

  爱情滋润中的少女散发着天真的笑容,欢喜,雀跃,只要和心爱的人一起。

  话音落下,就依偎进了林余的怀里,洋溢着幸福的表情。

  要说了解一个城市的进程,先去当地的博物馆,这是一个最快捷的方法,对于外地人来说。

  而晋城,又是一个鲜活的史书,它以巍峨的身姿记载着半部华夏史,所以林余第一站,选择在了这里,游历晋城,对唐诗三百首应该有着一定的研究,感觉会大不一样,俗话说,就是一座城市的文化底蕴。

  不然,很难理解当时的名人所言所行。

  一上午收获满满,中午,李明带着林余吃当地美食。

  葫芦鸡,牛羊肉泡馍这两个必须安排上,一边吃一边看着林余,担心他不适应这边的口味,不过干饭人的行动完全打消了她的疑虑。

  饭后。

  第二个景点,茂陵。

  其实去看了也看不到什么,但是对于一个稍稍有些愤青的人来说,从心里上来说,既然已经和大帝距离这么近了,虽然相隔着时空,但不瞻仰一番,可能会抱憾终生吧。

  秦皇汉武。

  始皇帝的手办工厂,林余安排在明天,因为要仔细一些,好好看看,对于手办达人,必须要花费时间详细地学习一下。

  林余最喜欢的武帝的一句话,“如今,攻守易形了,寇可往,吾亦可往!”

  反正在历史上只要能锤爆异族的反骨的狗头的人物,不管是帝王,还是将相。

  林余都是带着极大的崇敬之心的。

  下意识中,冠军侯的墓,林余也心向往之,一定要去一次,去看一看天妒英才的少年名将。

  两人在茂陵转了一下午,林余兴致盎然和李明两人谈论着历史。

  做为地道的晋城人,不论什么典故,李明都能说的头头是道,林余不断地竖起大拇指,李明兴趣更高涨了。

  回程的路上,李明放松了下来,靠着林余身上,睡着了。

  傍晚。

  饭后。

  林余一边撸着大黑一边小声地对身旁的李明说道,“上山,看晚霞啊,有兴趣吗?”

  李明白皙的脸庞刷的一下就红了起来,眼神如痴如怨地看着林余。

  小声地说道,“你怎么那么坏呢…”

  夕阳下山,霞光满天。

  青山绿水,歌舞几时休,唱歌的人是李明,场地受限,没有音乐没有舞。

  不过胜在歌声动听,余音婉转,醉了自己,也醉了林余的心,有美在旁,坐看大好河山,值得。

  今天,两人准备的很充分,林余的背包里工具一应俱全,手电筒等…一应俱全。

  夜,黑透,凉意袭来,以天为庐,以地为席。

  内陆的深秋的夜晚,总是凉的比较早,不过胜在干爽怡人。

  可能是因为李明最近因为心里愁苦气闷导致体重下降,经不住这凉意。

  此刻,正趴在林余怀里,瑟瑟发抖,天有些冷了,即使她穿了开衫的外套。

  缎面的秋裙厚实,用料考究,大大的裙摆将两人都围了进去,密不通风。

  不远处的大黑,依然露出无辜的眼神东看西看,下巴贴在地上,放在两只前蹄之间,耳朵耷拉下来,转向了两侧。

  不多时,一阵低低的痛哼声传来,大黑立刻支棱起耳朵,仔细地听了听,然后又放下了耳朵,继续趴在原地。

  不知道过了多久,细细索索的声音消失了。

  李明的声音在林余耳边响起,“你为什么那么坏?”

  林余将怀里她紧了紧。

  “这种远离尘世的喧嚣,旷野里只有我和你的感觉,很美,你格外的美!”

  李明侧面靠在林余的颈间,“没有房子没有安全感。”

  “那你刚才…”

  “砰!”

  某人果断选择闭嘴。

  …….

  时光不曾停歇,也不会为谁而停留。

  三天的时间很快过去,这几天林余非常放松,非常惬意,换谁谁不惬意。

  李明眉宇之间的那丝忧愁也消失不见,熠熠生辉的神采不断地流露出来。

  两人都有种吃胖了,走瘦了的感觉。

  在一定的程度上来讲,身体疲惫的时候,精神会愉悦,虐体有的时候会使多巴胺的分泌量增加吧。

  两人四处走,外加李明是本地通,好吃的,有历史的小吃店,通通没有放过,几乎吃了一个遍。

  第四天,清晨。

  两人在讨论着今天的行程。

  老太太看着两人,越看越得意林余,时不时地观察着两人的面相,老人的经验。

  收拾好之后,出发了,从李明的表情上看去,又将是幸福满满的一天。

  车里。

  “飞飞,我告诉你一件可怕的事情,我发现我长肉了。”

  林余顿时意会的点点头,目光看向了某处,表示赞同,他心里清楚的很,确实恢复了。

  换来了李明的白眼,一天天就知道那些事情。

  ……

  奉城。

  沈嘉颐来到了盛世美景,滨城的事也完成了,她的外公最终见了见小一辈的孩子们,撒手而去。

  这样的事情无疑让人悲伤万分,但是在此世的沈嘉颐看来,她的心态反而比董文华要好很多,生死…人活着当享乐,死后哪管洪水滔天,换句话说,人去万事休。

  她外公去世这件事,冥冥中又给她了一些模糊的提示。

  来盛世美景的目的是来验收房子的。

  林余家楼下的十楼一号,在当初为了安保人员更好的保护林余,溢价买下来的那两套之中的一套,还有一套是一楼一号,也在同一个门洞。

  房子的装修早在之前已经悄悄地进行了,只是没有人知道。

  沈嘉颐来到新房,看着正在放风的房子,风格和设计方案都是她一点一点推敲的,亮色系,使用处大多能用实木包裹的全部是实木,除了门脸,用的大理石。

  已经通风一个多月了,她今天过来看一下,准备添置一些床上用品和窗帘等饰品,准备十一假期后搬家了。

  来这里跟林余做邻居,林余在上,她在下。

  她有时候也希望能住到他家里,但是她觉得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

  他的心重新接纳了自己,才能安然地住进去。

  何况还有个女朋友。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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