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徐小芷被咬了

  第117章徐小芷被咬了

  王红河抽着旱烟,没有说话。

  四丫是苦惯了的孩子,平日里看着挺调皮,在这种事情上,却向来不会有什么怨言。

  一边扒拉着面条,把腮帮子填得鼓鼓的,一边不住的磕着脑袋。

  咽下去之后,才提议道:

  “娘,要不把小芷姐和于华姐也叫上吧?”

  “她俩前几天就没吃的了。”

  “还是偷摸用东西跟长生叔换了两碗泡发好的黄豆,不然,早就断粮了。”

  王承舟一听,心里略微有些惊讶,疑惑她为什么没有找自己借粮。

  可随之,自嘲一笑。

  即便找上门,自己又能帮她多少?

  一家子吾身不顾吾身,缸里的粮食一样要见底了,拿什么周济人家?

  想必,徐小芷早就料到了自己家里的情况,才忍着没有开口。

  免得让自己为难。

  虽然她是一位颇有见地的女子,可在时代的浪潮面前,终究是太过渺小了啊。

  王承舟感叹了一句,放下碗筷,开口道:“妈,要不,明天我跟你们一块儿去吧?”

  “不行!”

  哪知道,李玉珠当即就拒绝了,停下了筷子,“你堂堂一个卫生员,哪儿能跟着一帮女人四处挖野菜?”

  “让人见到了,会看轻你的。”

  “忙你自己的事儿就行,没事儿就在家里待着。要是有病人找上门儿,你不在家,不是耽误事儿嘛!”

  王承舟有点儿无奈,只好点了点头。

  那时候,重男轻女的观念还比较严重。

  再加上自己顶着个卫生员的名号,在父母眼中,跟多高贵似的。

  觉得,干农活就是轻贱自己了。

  更别说挖野菜了。

  吃过晚饭,半夜的时候忽然下起了雨。

  不过,还好下的不大,淅淅沥沥的,黎明十分就停了。

  一家人这才松了口气。

  若是雨势太大,即便能出门儿,河套里也有涨水的风险。

  白天就不能去挖野菜了。

  白河边儿上水草丰茂,除了水洼里的芦苇,还有各种各样的野草。

  记忆中,就有一种名叫水菠菜的植物,长得跟菠菜相似,吃起来却有股子酸味。

  用棒子面儿或者红薯面儿拌上,蒸着吃,能充饥。

  就是不太顶饱,尿上几泡,就容易饿。

  还有一种名叫水芹菜的东西,可以用开水汆一下,凉拌着吃,味道很好。

  不过,作为青菜,有着同样的弊端。

  但是,在这个年月,有的吃,总比饿肚子强。

  天一亮,一家人随便吃点儿东西,早早就出发了。

  四丫自然叫上了徐小芷。

  隔着院墙,都能听到几个女孩子谈笑的声音。

  王承舟爬起来,发现院子里一片泥泞,有的地方,已经长出了青苔。

  踮着脚尖来到厨房,铁锅里给自己盖了一个红薯面儿馒头,尚有余温。

  蹲在门口,吃了几口。

  忽然,眼前一亮。

  死死的盯着地上的青苔,一拍大腿,站了起来。

  “老坟地!”

  王承舟咧着嘴笑了起来。

  昨晚刚下了一场雨,季节又入了夏,老坟地的林子里,肯定会长出吃的来。

  那是一种形似木耳的东西。

  有的地方叫地木耳,有的地方叫地曲连,还有的地方叫雷公菜。

  其实,它是一种藻类,学名叫普通念珠藻。

  跟一般的野菜不同的是,它富含蛋白质,能够更好的补充身体所需的营养。

  而且,还有一定的药用价值。

  长期食用,可以治疗久痢、夜盲、脱肛,提高身体免疫力。

  最重要的是,这玩意儿只有在下雨之后,才会生长出来,平日不过是皱巴巴的一点儿,缩在杂草里,根本就看不到。

  采摘之后,甚至可以像真的木耳一样晒干了存起来。

  吃的时候,随便用水一泡发,就能恢复如初。

  在当下这种粮食拮据的情况下,简直就是不可多得的口粮。

  王承舟越想越兴奋,当即就提着篮子往老坟地跑去。

  老坟地连着成片的荒岗,种满了柿树和柏树,平日里阴沉沉的。

  一般,没什么人敢去那里。

  但是,在当下这种关口,哪儿还顾得了神呀鬼呀的,能填饱肚子才是正理。

  难得有这样的清闲时候,王承舟一口气出了村子,一头扎进了老坟地里。

  林子里落满了枯枝败叶,雨水淋了一晚上,全部膨胀起来了,踩上去软绵绵的。

  然而,空气中却没有什么腐败的气味儿,甚至还带着柏树枝叶的清香。

  仅仅走进去几步,地上就开始出现晶莹剔透,仿佛木耳似的东西。

  贴在潮湿的地面上,长得水灵灵的。

  王承舟心中一喜,放下篮子,捡了起来。

  一片一片拿在手里,凉凉的,还真有种采蘑菇的感觉。

  一时间,捡得有点儿上头,也没看位置,一路向着老坟地深处走去。

  不大会儿的功夫,整个竹篮都快装满了。

  提起来沉甸甸的,怕不是有一二十斤重。

  平日里,足够一家人吃上好几天的了。

  可在这种青黄不接的时节,显然远远不够。

  王承舟用力压了压,好让篮子里瓷实一些,腾出更多的空间。

  而后,目光沿着地上一片一片的雷公菜,下意识的往里面走去。

  “呜呜呜!”

  忽然,一个女人的声音传来。

  悲悲戚戚的,哭的十分伤心。

  王承舟一个激灵,从收获的喜悦中回过神儿来,嘴角禁不住一阵抽搐。

  娘的,大白天的,不会让自己遇上脏东西吧?

  这已经是自己第三次遇上装神弄鬼的事情了。

  头一次是杨二龙那个二货扮鬼吓唬自己一行人;第二次是那群西北来的土夫子,大半夜发神经病,边走路边唱戏。

  这回,又是咋回事儿?

  自从跟着老栾头学功夫之后,王承舟五脏强健,胆子是越来越足。

  当即,没好气儿的冷笑一声。

  心里一点儿发毛的意思都没有,提着篮子,探着脑袋,冲着一座大坟头后面喊了一嗓子,“大白天的,你哭哭啼啼个蛋呀!”

  “这是谁闲着没事儿干,在老林子里作妖?”

  “出来出来,让爷们儿我好好瞅瞅!”

  话音刚落,哭声就止住了。

  一个身穿孝衣的女子,缓缓从坟后头站了起来。

  两只眼睛泪汪汪的,冷着脸,一眨不眨的瞪了过来。

  似乎,十分生气。

  王承舟一呆。

  忽然间觉得,这女人有点儿眼熟。

  可一时间,又想不起来了。

  见到真是一个大活人,便咧着嘴道:“你咋回事儿,不晌不夜的,咋到这里哭坟来了?”

  那女人瞅见王承舟,眼中闪过一抹怪异,哼了一声,“我当是哪儿来的大爷,原来是王红河家的二小子。”

  “当初穿开裆裤的惫懒小子,想不到,也已经长大成人了。”

  “而且,自从当上了卫生员,这脾气也见长啊,哭坟都不让人哭了?”

  王承舟一阵愕然。

  盯着她瞅了好一会儿,嘴巴一点点张开了,惊道:

  “小辣椒!”

  “你……你啥时候回来了?”

  “不是说,你嫁到外地去了吗?”

  而后,咽了口唾沫,回忆起了不堪的往事。

  小辣椒是村儿里的孩子给这女人起的外号。

  其实,人家叫王彩云,是村长王铁林的大女儿,王建国和王志国的姐姐。

  比王承舟大上五六岁,跟大哥王南舟是一个年纪的人。

  之所以那样称呼她,实在是因为她的性子太过泼辣,十四五岁的时候,就是村儿里出了名的小辣椒。

  那时候,村子里的小孩子比较皮,再加上没啥吃,一到秋天,就会摸到岗上偷柿子。

  王彩云仗着自己爹是村长,便自告奋勇,为村集体担任起来看守柿子树的职责。

  王承舟等人没少跟她斗智斗勇。

  八九岁的小孩子跟泥猴子似的,十分滑溜,总是气得她团团转。

  当然,失手的时候,也没少挨她的揍。

  今儿个,可真算是冤家路窄。

  搁以前,王承舟怎么着也得跳着脚骂她一句小辣椒,然后撒丫子跑路。

  但是,光阴似箭,今时不同往日。

  转眼间,两人都成年了。

  再也做不出小时候的幼稚事儿了。

  “嘿,看来,你记起我了。”

  王彩云似乎还很兴奋,脸蛋儿上红扑扑的,“小鬼头,要不是今儿个我娘周年,我高低得再按着你打一顿!”

  “抢了我兄弟的卫生员不说,还敢站在坟头上骂我作妖?”

  “许久不见,你这家伙,竟然欺负到我家头上来了。”

  王承舟咧了咧嘴。

  相较于王建国和王志国,王彩云算是性子比较好的。

  就像她的外号一样,平日里风风火火,却没有什么坏心眼儿。

  甚至还有点儿虎。

  要不然,一个大闺女,也干不出跟着人家下乡知青,私奔到南方的事儿。

  当时,算是轰动整个蒲山乡的大新闻了。

  自从闺女跟人跑了,王铁林一家,在村子里,好长时间都抬不起头。

  王彩云的娘,甚至因为这事儿,犯了重病,一命呜呼了。

  一想到这儿,王承舟就忍不住心中的好奇,又问了一句,“王彩云,你啥时候回来的?”

  “到南方之后,过的咋样?”

  “这算是你们夫妻俩回来省亲的?”

  王彩云脸上冷淡下来,好像很不在意的随口说了一句,“啥咋样不咋样的,王家村儿是我王彩云的家,我想啥时候回来就啥时候回来,谁也管不着!”

  只是,说的很洒脱,可难掩脸上的落寞。

  见她如此,王承舟也不好再多嘴了。

  谁成想,她自个儿倒自言自语起来了,“我倒是想跟那个死鬼一起回来,证明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

  “可他家里,不让我搬他的骨灰盒呀。哎,我有什么办法?”

  “娘,当初你就不同意俺俩在一起,是我铁了心要走的。可你咋能就这样去了呢?你这一死,还让不让你闺女做人了?”

  “在那边,我成了扫把星,在这边,我成了丧门星,我苦啊!”

  念叨着,又呜呜呜的哭了起来。

  王承舟一阵头晕,感觉这信息量实在是太大了。

  原来,小辣椒到了南方,日子过得并不如意,这才几年呀,丈夫就死了。

  家里头又因为她,在村儿里丢尽了颜面。

  更重要的是,她老娘还因此去世了。

  估计,不管是两个弟弟王建国和王志国,还是老爹王铁林,都不会待见她。

  这也可能是,为什么老太太周年的时候,家里只有她一个人孤零零的来上坟的原因。

  王承舟一时间,倒是有点儿可怜她了。

  说起来,她跟自己二姐还是有点儿像的。

  只是,比二姐更加凄惨。

  于是,走过去几步,劝了几句,“小辣椒,回来就回来吧。”

  “人生在世,总要有为自己活一次的时候,不然,岂不是白来世上走一遭了嘛。”

  “过去的事儿就让它过去吧。”

  王彩云止住哭声,怔怔的看了他一眼,忽然又咧着嘴笑了,“小屁孩儿,你是真的长大了。”

  说完之后,虽然不哭了,可就那么跪在湿漉漉的地面上,低着头,默默的待着。

  直到王承舟走远了,回过头的时候,还能看到那个立在土坟前的白色身影。

  心里叹了口气。

  不管啥时候,世上都有困顿住的痴情人儿。

  正感慨着,忽然有一道身影慌慌张张的跑了过来。

  看到他,急得直跺脚,气呼呼的喊了一句,“哥,你干啥去了!”

  “咋了?”

  王承舟提着竹篮,紧走进步,诧异的问道。

  “快救救小芷姐吧,她不知道让啥东西咬伤了,疼得都快不行了!”

  四丫跑得满头是汗,拉着他就往徐小芷家里跑。

  门口,李玉珠和几个婶子正叽叽喳喳的议论着,显得很焦急。

  看到王承舟,连忙围了上来,“承舟,你咋才回来!”

  “快点儿,那个姓徐的女知青不知道让啥东西咬了,小腰上起了一层红疹子,密密麻麻的,好吓人呐!”

  “你说说,这城里人细皮嫩肉的,就是娇贵。同样在河套里挖野菜,咱们都没事儿,为啥就她给咬了呢?”

  王承舟一听,心里一紧。

  连忙放下竹篮,跟着四丫跑了进去。

  徐小芷和于华盖的是三间瓦房,两人左右一人住一间,中间是堂屋。

  是村子里普遍采用的房屋布局。

  徐小芷在东屋住着,门上吊着布帘子。

  撩开帘子,就看到她斜坐在床边儿上,伸着一条腿,侧着身子,小手撑着大腿根儿,疼得手指头直哆嗦。

  小脸儿惨白,光洁的额头上都泛青了。

  王承舟的脸色立刻凝重起来,禁不住一步走上前,急道:“快掀开衣服,让我看看。”

  今天有点儿晚……

  暂时更新四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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