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二章:学车、双抢

  第653章学车双抢

  回到县城后,高明程如约抽出几天时间,准备教高岳学车。

  高岳过来学车时,并非只有他一个人,还带了林烨。

  林烨毕业后,大概率会留在沪市工作,因此他也决定先把车学会,沪市这种地方,人多车多,没准他以后也有开车的机会。

  对此,高明程并没有拒绝。

  林烨知道高明程不抽烟,于是送了两瓶好酒给高明程。这酒钱,自然是他父母给的。

  高明程心里高兴,但也不在乎这点东西,于是让林烨把酒拿回去,并且说道:“你现在还是学生,等你以后工作了,放假回到县里后,有空就来看看我,给我送点沪市的特产,这就很好了。”

  林烨忙说道:“一码归一码,以后我要是留在沪市工作,那肯定会给你送特产吃的!不过学车是学车,我要是什么都不给,我心里过意不去。”

  两人你来我往的说了一些场面话,最终那两瓶好酒,高明程还是收下了。

  主要是林烨送礼的决心很大。

  在这个时候,司机可是一个铁饭碗,不管是在厂里当司机,还是在运输公司当司机,工资都是相当高的。

  想学开车,没点门路的话,根本摸不着!

  就算有了门路,也得送厚礼才行。

  林烨是大学生,以后大概率是不会去做司机的,但能学会这么一门技艺,那也是很不错的,因此他父母坚决要给高明程送礼,并且还决定等林烨学会开车后,再给高明程送一对鸡鸭,以示感谢。

  高明程知道林烨的家境还不错,收下礼物后,就开始教导高岳和林烨学车了。

  这教人学车,教一个是教,教两個也是教,高明程先把基础的教了,就让他们轮流开车了。

  为了教他们学车,高明程特意把车开到一处路面宽阔又人少的地方,可以任由他们发挥。

  这个时候,也没什么驾校,更没有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四的考试,学车只需要把车子的功能弄明白,知道怎么启动汽车,怎么转方向盘,怎么踩刹车和油门,怎么换挡,怎么倒车,基本就差不多了。

  高岳先开车,他坐在驾驶位上,神情格外的严肃认真,双手放置在方向盘上,一只脚虚踩在离合器上,一只脚虚踩在刹车上。

  至于油门,现在是不敢踩的。

  汽车一档的速度很慢,尤其是在没有踩油门的情况下,不管是转弯还是爬坡,这种速度,都是很安全的,也有足够多的时间让司机进行反应和操作。

  高岳开车时,高明程并不在车里,而是站在车子的旁边,实时对高岳进行指导。

  高岳虽然不会开车,但在警局实习时,也是趁机摸过警局的那辆吉普车的,对于车子的构造,还是相对熟悉。

  他听着高明程的吩咐,适时的转动方向盘,很快就能够把车子开动了。

  地上没有画S线,但高明程会根据地势,让高岳左转向或者右转向的开动,也算是在练习S线了。

  S线练好,就找了个小坡让高岳爬,开始练习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技巧,这个练好后,就开始练习倒库停车和侧边停车了。

  这会儿市面上的车少,但同样的,道路也不够宽阔和平坦,所以想停车的话,的确还需要一点技巧。

  高岳和林烨都学的很认真,当他们能上手后,高明程就不再时时刻刻盯着,而是让他们继续练,把开车的手感练出来。

  于是,高岳和林烨开始轮流开车,如果谁有操作不当的地方,就及时进行提醒。

  无事一身轻的高明程找了一处树荫,一屁股坐在草地上歇息,他望着如同乌龟般慢慢跑动的汽车,颇为无聊的闭上眼睛。

  真怀念智能手机啊,不然这个时候,他这个教练,在学员自己练车时,就可以刷小视频打发时间了!

  在教高岳和林烨练车的第三天,高明里也加入进来了。

  其实高明里早就跟高明程学过开车了,不过他上手摸车的机会少,因此还是开不好,也不敢上路开。

  现在得知高明程在教高岳和林烨学车,于是当周末放假时,他也就跟着一块儿过来,好趁机摸一摸车。

  高岳和林烨已经学了两天车,而高明里之前也学过,因此这三个人的水平,竟然是差不多的了。

  高明程在第一天时颇为无聊,但第二天他就有了应对的法子,特意带了一本书来,这第三天,他照旧看书,任由高岳他们轮流练车。

  三人基础的车技已经会了,现在开始踩油门了,看着开车已经不错了。

  高明程远远地看到了,于是合起书,招手让他们把车开过来。

  不多时,高岳就把车开到高明程的身边了。

  “明程,我车的开的怎么样?还不错吧!”高岳微抬着下巴,语气十分臭屁。

  高明程笑了,说道:“还行吧,我看你们都会开了,那就开始上路吧!呃,就去高家村吧,顺便装点柴回来。”

  高明程让高明里从副驾驶下来,他自己坐在副驾驶那儿,然后说道:“去高家村的路,你们都知道,三个人分一分,每个人开一段路。”

  “好!”高岳胆气足,并不怕。

  主要是这会儿路上的车少人少,尤其是出了县城这段路之后。

  虽然不怕,但高岳也比之前表现的更紧张些了,他目视前方,全神贯注的开着车,连句话都不敢说了。

  他把车开出县城,来到国道。又开了一会儿,知道前面的路况较好后,高岳就把车靠边停下,准备让给林烨来开。

  高岳说道:“接下来,由林烨你来开,等到了军岭,再让明里开!”

  国道是一条直线,没有岔路,即使林烨对路况不熟,也不至于开错了,但到了军岭,就需要拐弯,还有几条小路,这个就需要对路况更熟的高明里来开车了。

  林烨和高明里对这个安排都没有什么不满的,于是就按照这个顺序,三人开始轮流开车。

  而高明程一直坐在副驾驶,为他们保驾护航。

  这次回到高家村,高明程就发现双抢已经开始了,路过老村时,路的左边是村民聚居的村落,而右边则是五六百亩连接在一起的稻田,看上去极为壮观。

  稻田里,有人弯腰割稻子,有人在田里操作着打谷机,使稻谷脱粒,还有人用扁担挑着脱粒的稻谷往晒谷场去。

  全村的男女老少,基本都在地里田间忙活着,就连七八岁的孩子,也是要拿着镰刀去割稻子的。

  而那些三四岁的孩子,则是跟在后面捡掉落在田里的稻穗。

  当然了,也有调皮的孩子,会趁机捉起了泥鳅和黄鳝。

  在农药没有泛滥的时代,田里的泥鳅黄鳝和小鱼,那是不知道有多少哦,随随便便一弄,就能够弄一盘子的菜出来。

  汽车进村时,只有靠近路边的田里,有人抬头看了一眼,但很快就低下头去,继续做着手里的活,和以往看热闹闲谈的模样,大不相同。

  高守旺夫妇也在地里干活。

  他们虽然开了制衣作坊,并且生意还不错,但在双抢的时候,制衣作坊就放了几天假,好让员工们回去忙双抢。

  就连学校也是放假的,因为老师要回家干活,学生也要回家帮忙。

  一天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但春季播种后,夏季的收获和播种,也是极为重要。

  他们这边是南方,水稻是一年两季,现在收割的稻子称为早稻,也称为夏粮。

  高明程没有在老村这边停留,而是让高明里把车直接开到牛尾岭那儿。

  停稳车后,高明程对高明里说道:“你要去田里帮忙吗?”

  高明里有些迟疑,他不爱干活,但这个时候回村了,如果不去帮忙,又有点说不过去。

  最终,他想着二哥很快就会回县城的,他就过去露露面,随便帮帮忙就行。

  于是高明里说道:“我去田里看看吧,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高明里大步的走了,高明程又对高岳和林烨说道:“村里双抢,陈叔最近也没空给我送鸡蛋和菜去县里,既然我们回来了,那就自己把这些事干了。”

  “高岳,林烨,我就不跟伱们客气了,等下我去山里把柴火抱下来,你们两个帮我去摘些梨子和杨梅,顺带去鸡舍捡一下鸡蛋,怎么样?”

  “哦,西瓜应该也熟了,等下挑几个熟的摘了,你们一人一个!”

  高岳和林烨对于帮高明程干活并不排斥,马上就应下了。

  三人说定后,就分工合作了。

  高明程就一亩田,已经托给张成远照顾了,而张成远家也就两亩田,虽然许多玉怀着孕,还要带娃,但慢慢做,也做得过来。

  主要是今年不用张成远再去借牛犁田,而是可以用拖拉机犁田,这个,就能够省不少力气和时间了。

  因此,高明程也就没去田里忙活,而是去弄柴了。

  柴火是天天要用的东西,以前承包小富山攒下的柴火,到现在,也烧的差不多了。

  高明程得去山里把枯死的树,和之前砍了晒干的树抱下山来。

  进山捡柴不是一个轻松的活,所以这活他自己干,让高岳和林烨干相对轻松些的活。

  高明程从杂物间里拿了一根粗麻绳,就领着家里的几条狗往山里去了。

  这几天双抢,人忙的不行,也吃的一般,连带着几条狗也一个个蔫吧蔫吧的,瞧着毛色都不光亮了。

  高明程摸着黑虎的狗头,觉得家里的几条狗也怪可怜的。

  行吧,看能不能顺便弄点兔子来给几条狗开开荤。

  高明程心里如此想着,但也以弄柴为先。

  种茯苓需要大量的松木,松木又只需要用树干,树兜和树枝是不要的,于是这些部位,都被高明程堆在山里晒着,到现在,早就被晒干了。

  进山后,高明程把看到的柴火都捡到一起,然后用粗麻绳将之捆绑住。

  这一捆柴火,如小山般,被扛在高明程的背上。

  这还没完,另外一只手,则是直接拖着一棵完整的枯木,就这么朝山下走去。

  这一趟,高明程就弄到不少的柴火了。

  但这还不够,高明程又进山一趟。

  不过这次以猎野兔为主了,照旧是吩咐几条狗去找野兔的踪迹,高明程跟在野兔的身后,顺手收集路边的柴火,一些太细的,他还不爱捡,还有一些木柴不好烧,烧起来火不大,烟还多。

  像这种木柴,村里的人都不爱捡,只有在实在没柴火烧时,才会将之捡回家去。

  松木就很好烧,松木里面含一定的油脂,烧起来时,火势很大,还会冒出一股松木的香气。

  另外枯萎的竹子也好烧,烧的时候会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末端还会滋滋冒着一些水泡。

  不过竹子烧起来的火势虽然大,但烧的也快,一下子就烧完了,一点都不经烧,所以只有在最初引火时会烧上一些。

  黑虎和精灵极为通人性,又跟高明程合作默契,在得到高明程的吩咐后,就开始嗅着山中野兔的气味,领着高明程去找野兔了。

  为了猎野兔,高明程随身带了几把小刀。

  在没有找到野兔时,他就捏着一把小刀,开始找手感了,随手打下树梢上的一只麻雀后,高明程就满意的点点头,觉得自己也算是宝刀未老了。

  不过等秋天时,还是得找机会进山好好的练一练投掷飞刀和标枪的技艺了。

  就让山中的野猪和黄麂,成为他练手的耗材吧!

  “汪汪!”前面,黑虎和精灵已经变得兴奋起来,开始试图用狗爪子扒拉兔子窝了。

  说实话,这是真不讲武德,兔子好端端的在窝里睡觉呢,结果被人偷家了!

  找到兔子窝后,高明程使了点手段,才把兔子逼了出来,而只要兔子一现身,兔子的寿命就终结了。

  享年……未知。

  有群狗带路,山中的野兔又遭了一回殃,好在它们繁衍很快,既能够血亲繁衍,又能够三月一胎。

  兔子:只要我生的够多,就不怕被灭族!

  一个小时后,高明程一手提着七八只野兔,一手拖着一棵枯树,悠哉悠哉的下山去了。

  而逃过一劫的野兔们,它们偷偷藏在安全的地方,开始吧唧吧唧,啃草啃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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