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一章:忙忙碌碌又一天

  高明程过去时,饭菜已经煮好大半,眼看就可以上桌吃饭了。

  堂屋里,高远见、高明鹏以及高淑芳和娄新宇等人,都坐在这里说着话,至于砖窑的烧火,高远见喊了一个堂兄弟去帮忙看火,许诺等下会给他送饭去吃。

  饭菜的香味飘散于空中,闻着味道,就知道今天家里的饭菜那是相当的不错了。

  “二哥。”娄新宇很有眼力见,看到高明程来了,立即站起身,主动给高明程搬了一个凳子。

  “明程,最近在忙什么?”高远见也主动问了句,因为他看到高明程的脚底粘着一些泥土,显然是上山下地了。

  高明程一屁股坐在凳子上,说是凳子,其实就是木墩。

  在山里有时候能够弄到形状好的木墩,将之砍平整后,就可以拿来做凳子用了,这样能够省下请木匠做活的钱。

  有些人的家门口,甚至摆着一些平整些的石头,这个也可以用来当凳子坐。

  高明程还未开口,高淑芳已经贴心的送上一杯水了:“二哥,喝水。”

  忙活了大半天,高明程的确渴了,谢过之后,端起碗就咕噜咕噜的一口气喝完了。

  解了渴后,他才说道:“今天打算种茯苓。”

  高明鹏当即好奇的问茯苓要怎么种。

  山里有茯苓,但很少有人能够找到茯苓。

  至于种茯苓,目前就只有高明程一个人在做这件事,村里的其他人顶多采摘一些常见的草药,赚上一点小钱。

  高明程简单的说了一下种茯苓的过程,然后说道:“要到山里头去种,也不是每次种,都能够得到收获的,有时候会被虫子啃食了,有时候会干死。”

  “我自己的山头很小,也不适合种,我都是跑到牛尾岭的深山里种的。”

  不是他不把赚钱的法子教给家里人,而是不适合。

  他跑到深山里种茯苓,其实也算是薅国家羊毛了。

  高明鹏听明白了,又觉得种茯苓很麻烦,种一点吧,也没多少钱,种多了,也没有地方去种。

  高明鹏就说道:“我就问问。”

  这个话题刚结束,娄新宇当即说道:“二哥,我们下午想去你的果园里看看。”

  高明程大方的说道:“行啊,你们随便看,就是现在这个时候,也没有什么果子吃,等杨梅熟了,你们就去山里摘一些来吃。”

  娄新宇眼睛一亮,他已经听高淑芳说过了,说二哥家的杨梅又大又红又甜,十分好吃,去年卖一块钱一斤,都有人愿意买。

  他当即扭头看身边的高淑芳,说道:“到时候我们一起去摘杨梅。”

  高淑芳点点头,去年她吃过杨梅,但还没有亲手摘过的。

  至于高家村山里的那些野杨梅,她小时候倒是摘过,但是太酸了!

  正在说话间,罗小华端着一盘子菜走了进来,口中说道:“可以吃饭了。”

  有了她发话,高淑芳当即起身去厨房帮着端菜摆上桌。

  今天的午饭是罗小华和黄素娥一起做出来的,本来高淑芳想帮忙,但是罗小华没让她动手。

  娄新宇也不是一个坐着等吃的人,当即起身,帮着摆碗筷和长凳。

  很快,一桌子丰盛的菜就摆好了,而高远见也拿了一瓶他自己蒸的米酒出来。

  高明程看着桌上的菜,有一大盘子的红烧肉、炒鸡蛋、黄瓜炒肉、苋菜、竹笋以及干鱼。

  这些干鱼,都只有手指大小,平时捉到后,因为一次捉到的不够一盘子菜,于是搁在铁锅里用炭火的余温慢慢的烘干,等攒的多了,就可以拿来炒着吃了。

  高远见给大家都倒了酒,笑呵呵的说道:“来,喝酒,吃菜!”

  高淑芳先是扶着高奶奶坐好,然后喊罗小华和黄素娥上桌来吃饭,并且主动帮黄素娥带她的小女儿。

  一顿热闹的饭吃了后,大家就要散了。

  高明程要回牛尾岭,继续把种茯苓后面的事情干完,而高淑芳和娄新宇想去小富山看看,至于高远见,他端着一碗饭菜,朝后山的砖窑走去,准备给自己的堂兄弟送饭吃,顺便再炫耀炫耀自己未来的女婿。

  是的,高远见已经认下娄新宇做女婿了,连彩礼、住房等问题都探讨过了,还是高淑芳坚持不早婚,还想继续和娄新宇处对象,这才没有把婚期定下来。

  高明鹏这个年轻力壮的人,自然也不能休息,他扛起锄头下地干活去了,等地里的活干完后,他再回家睡一会儿,到晚上时,他就要去砖窑那边守夜烧火。

  这砖窑开始烧砖后,那是日日夜夜都要添柴烧火的,白天时,罗小华和黄素娥会去轮班几个小时,但到了晚上,就得男人去守着,不然后山那里黑黢黢的,还有一些野兽发出的声响传来,还怪吓人的。

  高明程和高淑芳他们结伴来到牛尾岭这边,他遥遥指着小富山,说道:“你们自己去逛吧,我还得进山做事,等晚上五点左右,我们再回县里。”

  高淑芳应道:“好。”

  于是两边分开,高明程回到家里,拿了斧头和驱虫的药,然后再次进山了。

  在种茯苓时,必须撒上驱虫的药粉,不然就会有虫蚁跑到松木堆里去做窝,要是这样的话,那就别想茯苓有收获了!

  再次进了山,高明程立即忙活起来,用斧头把松木砍成一段段的,然后堆进坑里,再去挖了一颗新鲜的野生茯苓做菌引,将其置于松木的两端,等菌丝将松木蔓延包裹后,茯苓就能够长出来了,只待时间来蕴养。

  寂静的山林中,风拂过山岗,也将他干活时发出的声响带去远方。

  远方,各类小动物安然栖息。

  等把这一批的茯苓种下后,高明程就收拾工具,准备下山了。

  这一次,黑虎和精灵同样陪伴在他的身边,一路跑前跑后,摇晃着的尾巴,表明它们心中的亲近和喜悦。

  太阳逐渐落山,西方的天幕之中,堆叠着绚丽的云彩,这些云彩随风变幻着,云聚云散间,给人留下无限遐思。

  高明程一边肩膀扛着锄头,另外一只手则提着斧头,下山时,若是遇到太过茂密的树丛,他就随手挥舞,斧刃过处,一地的断枝落叶。

  这些断枝落叶也不必管它,等过阵子有空了,砍下来的木头也晒开水分了,就再来将之带下山去做柴烧。

  随着高明程砍树的动静,一棵高约十多米的树枝上,有灰毛松鼠仿佛受到惊吓,仓促从一棵树跑到另外一棵树去,然后站在高高的树梢上停顿了会。

  高明程的眼力好,看出这灰毛松鼠是在看着自己这边,可能是在评估自己是否会给它带来危险。

  这种跑得快又没多少肉的小东西,高明程没有多给它眼神。

  他们这边的山里,虽然有松鼠,但松鼠的数量并不多,所以高明程一直没有打过松鼠吃。

  山里除了少数的松鼠,还有一些别的动物,它们大多藏身于低矮的树丛中,奔跑起来又快,哪怕是高明程,因为有树丛遮挡,也不能完全辨认出那些小动物都是些什么。

  倒是黑虎和精灵很喜欢招惹这些小动物,高明程看着它们一下子窜到这边来,一下子又跑到那边去,看似忙碌,却并没有任何收获。

  其实吧,狗的捕猎成功率挺低的,哪怕是狼群,也大多群体活动,然后制定周密的计划后,才能够提高捕猎成功率。

  不过黑虎和精灵被高明程训练过,都是敢于搏杀野猪的优秀选手,平时散养在山林里时,亦是经常跟山里的田鼠、黄鼠狼之类的小伙伴玩你跑我追的游戏呢。

  高明程也没管两只狗子,现在山里没有猛兽,这边也不是野猪的地盘,不管是人还是狗,在山里都是较为安全的。

  呃,只要你能够避开危险的山路和毒蛇!

  高明程眼皮一跳,看到一条蝮蛇迅速的朝远方游走,只留下窸窸窣窣的细碎声响。

  十分钟后,高明程领着两狗下了山,此时两狗已经捕到猎物了,黑虎咬死了一只田鼠,精灵则不知怎的走了狗屎运,竟然捡到一只翅膀受伤的斑鸠。

  那斑鸠个头不大,一边翅膀不知道怎么受伤了,跌落在地上,正艰难的扑腾着另外一边翅膀试图自救呢,结果就被精灵这个不讲武德的狗子给一口咬死归西了!

  “黑虎、精灵,你们很不错!”这两个小猎物,是它们自己猎到的,高明程并没有帮忙,因此笑着夸赞了句。

  他把锄头、斧头等工具放在杂房里,然后又从房间里把大瓶装着的蜂蜜搬到车斗里。

  因为蜂蜜有不少,他来回搬了好几趟才搬完。

  此时的车斗里,已经装好百十个鸡蛋和一篮子菜了。

  不过高明程也发现家里备用的蛋托快没了,另外还得购买一批装蜂蜜的大瓶子才行。

  高明程把这些记在心里,决定下次回来时就带上。

  等忙完这些,时间已经到五点了,于是他没有再拖延,直接开车往老村那边走去。

  还未来到老村,远远地,高明程就看到高淑芳和娄新宇坐在池塘那儿,正在跟一个村里的妇人聊天,那妇人蹲在青石上,正在弯腰清洗着刚从地里拔下来的菜。

  显然,这菜就是她晚上要吃的菜了。

  “大妈。”高明程看到人了,客气的叫了声。

  大妈可不是骂人的话,而是类似别的地方的伯母。也就是你大伯的老婆。

  高家村的人大多沾亲带故,因此论起来,大部分长辈,高明程都要喊一声大伯大妈的。

  “哎,你们要回县城了啊。”洗菜的妇人抬头,笑呵呵的说了句话。

  “嗯。淑芳,新宇,上车吧,我们要走了。”高明程招呼一声,高淑芳和娄新宇立即从车斗的后面爬了上去。

  车斗里,原先放着的小木凳还在,可以坐在小木凳上。

  娄新宇是提着礼品来的,因此也没有空着手走,高远见给他送了一瓶自己蒸的米酒,以及一包一斤重的鱼干。

  这一趟,对于娄新宇来说,算的上是满载而归了。

  他见了未来的岳父岳母,也得到他们的认可和喜爱,以后,等他和高淑芳的感情更稳固了,那就可以结婚生子了!

  一想到这个,娄新宇就满脸的笑容。

  虽有篷布隔着,但并不隔音,因此高淑芳坐在后面的车斗上,却跟前面开车的高明程说道:“二哥,我跟妈说了三嫂生了个女儿,她看着不是很高兴,但也说等家里的砖烧好后,就去县里看看三嫂和孩子。”

  高明程不明所以,觉得这事跟自己没什么关系,于是说道:“她去就是了。”

  高明程想的没错,高淑芳明面上是跟他说话,实际上是在试探娄新宇的态度呢!

  因为她话锋一转,就问娄新宇:“你是公职人员,以后只能生一个孩子,如果以后生的是女儿,你怎么办?”

  娄新宇一愣,没想到这话是冲自己来的。

  他没急着说话,而是想了片刻,然后才在高淑芳审视的目光下,说道:“我觉得只要是自己的孩子,是男是女都行。我的父母亲人早没了,他们也不会有什么意见的。”

  娄新宇暗搓搓的拉着高淑芳的手,表明着心迹。

  其实吧,谁不想要儿子呢?

  但这不是计划生育嘛,那就只能听天由命吧了,总不能为了不见影的儿子,就不要工作了吧!

  高淑芳任由他拉着自己的手,轻轻地哦了声,看神色,也不知道她信了没有。

  娄新宇眼神飘忽了下,又觉得自己说的很清楚了,于是就没有再说什么了。

  至于吃瓜群众高明程,则是不置可否。

  上辈子,他小妹生了两个儿子!

  不过这辈子换了个老公,也不知道以后生的是儿子还是女儿了。

  随他去吧,顺其自然就好!

  在一路颠簸中,于天色晦暗时,一行人终于抵达县里了。

  拖拉机停在服装店的后院,大家纷纷下车,同时帮着把车斗里的东西拿下来。

  娄新宇那只完好的右手,提个二十多斤的蜂蜜,那是轻轻松松。

  “爸爸!”看到高明程,小旭旭刹那间抛弃他的小叔叔高明里了,朝高明程这边跑了过来。

  “哎,小儿子!”高明程一把抱起小旭旭,父子两个亲亲热热起来。

  许多美也走了过来,笑道:“饿了吧?洗个手就能吃饭了!”

  今天店里就三个大人和一个小孩,生意清闲时还好,忙起来时,那是团团转,连小旭旭都顾不上,好在小旭旭也乖,他一个人呆在角落就能安安静静的玩上一阵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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