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二章:一张肖像

  晚上十一点时,人已散去,小旭旭也早就酣然入睡。

  许多美在收拾残局,高明程则拿着扫把扫地,将一地的瓜果皮扫掉。

  夜已经深了,有寒风刮过,带动着树枝摇曳,又有细小的冷雨拍打在窗户上,奏出一曲自然之音。

  在夫妻两个的收拾下,客厅很快就焕然一新了。

  许多美看着宽阔又整洁的房子,忍不住露出笑容来。

  今晚真开心!

  “明程,这样偶尔聚一下,真是太开心了!”许多美眉眼含笑的望着高明程,她知道,她之所以能有今天这样的好日子,和高明程是脱不了关系的。

  高明程笑道:“开心就好!人活一世,就求个开心自在!好了,时间也不早了,我们睡觉去吧!”

  “嗯。”

  夫妻两个关掉客厅的灯,手牵手的朝房间走去,房间的角落放着一盏夜灯,散发出温和的光芒。

  ……

  一夜冷雨,气温似乎又下降了好几度。

  早上,许多美裹紧了衣服,说道:“看这样子,可能又要下雪了。”

  高明程抬头望了一眼阴沉沉的天空,嗯了一声。

  今年会比往年冷,到过年那几天,更是天天下大雪,落在地上的雪,都能够把脚陷进去。

  “走吧,我们去店里,这天越冷,服装越好卖。”高明程抱着小旭旭,和许多美并肩朝店里走去。

  刚到店里不久,就有人上门询问他这里有没有皮夹克卖。

  高明程说没有,但又问那人现在想买皮夹克的人多不多。

  “不算多,但也有好几个想买吧!我们几个手里头攒了点钱,想买件皮夹克过年时穿!有面子!”那人笑着说道。

  高明程也笑着说:“能穿一件皮夹克,那的确有面子。不过今年是买不到,明年我去进一批货回来吧!”

  其实在八十年代,早就流行穿皮夹克了,但皮夹克价钱太贵,所以高明程没有进货。

  想想看,他店里的一件中等面料的西服,一套得要两百多,一件女式全羊毛的风衣,得要一百一十块,至于羊毛衫、棉衣、裤子、羽绒服等,价位也大多都在百元上下。

  就这,已经属于他们县里的中高端服饰了。

  而皮夹克呢?

  在大城市买一件皮夹克,一般的都要两三千,而好的,六七千,甚至上万,都是有的!

  很多时候,潮流元素都是先从大城市开始,然后慢慢蔓延到小城市的。

  在高明程的记忆中,到了九十年代,他们县里的男人们才开始追求穿皮夹克的。

  想要买皮夹克的男人听说明年才能够买得到,神情就有些失望。

  但这会儿出门一趟也不方便,一般人也不会为了买件皮夹克,就特意跑到省城去。

  最终他只能在店里选了一件羊毛大衣。

  而这件全羊毛的男式大衣,是从羊城进的货,一件就要四百八十块了。

  这个价,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就连高明程也才进了十件货而已。

  但这人买下羊毛大衣时,根本不带眨眼的,因为相比起好几千块的皮夹克,这不到五百块的羊毛大衣也不算太贵了。

  开局就卖掉一件羊毛大衣,店里的人都感到颇为高兴。

  高淑芳笑道:“二哥,我记得这件大衣,是我们店里最贵的衣服了吧?”

  高明程点头,笑道:“嗯,是最贵的,其他档次不错的衣服大多都是两三百。”

  今天已经开张了,高明程就问胡茵陈要不要选件衣服。

  昨天胡茵陈抽到的奖品是选一件衣服。

  不过做生意的都有讲究,那就是必须在开张之后,才能让人去选抽中的奖品,不然会触霉头。

  胡茵陈也懂这个规矩,现在高明程喊她去选衣服了,她才去选,因为是打算给自己的丈夫选一件,因此就朝男装那边去。

  她也没敢去羊城货那边选,而是选本地的货,这些货出自高守旺的作坊,用料一般,价钱自然也便宜些,一件棉衣最贵的才九十八块。

  不过胡茵陈选了件六十块左右的薄棉衣,她在店里也会帮忙卖衣服,因此对价钱颇为熟悉,昨天抽奖的奖品中,最高的红包是六十六,而其他的物品价格,也大多在这个数,因此她自然不会去选件百多块的衣服。

  高明程看了一眼,就笑了,又喊张金玲也去选件,昨天她也抽到一件衣服了。

  张金玲就去选了件羊毛衫,她身上穿的还是以前自己打的毛线衣,现在换上羊毛衫后,感觉一下子时尚了不少,也暖和了不少。

  这昨晚的快乐延续到今天,店里瞬间又是欢声笑语一片,而祥和的气氛,也容易吸引顾客登门。

  整整一天都顾客不间断,高明程跑三楼的仓库拿货,都跑了四五趟了!

  越是临近年关,店里的生意就越好,甚至还有准新人过来挑选结婚穿的西服。

  冬季的西服面料贵些,一套得要三百多。而准新娘要租赁的婚纱,也要求配披肩,不然冷的慌。

  “行,你们是五天后结婚是吧?你们在举办婚礼的前一天过来取婚纱,婚纱要保持干净,否则脏了是要赔钱的。”高明程一边收钱开单,一边说道。

  “行。”客人点头答应。

  等客人们走后,高明程就去仓库翻了一堆硝制好的兔皮出来。

  他挑拣一些毛色干净的放在一起,对许多美说道:“你再去找块厚棉布的底料,用这些兔皮做一件披肩出来。”

  许多美当即说道:“店里没厚棉布,我现在就去买一匹布料回来!”

  说干就干,许多美风风火火的去买布了。

  而高淑芳则拿出做衣服的工具,开始裁剪兔皮,裁剪好后,因为是要做成人的披肩,因此还得把兔皮拼接起来,这样一个毛面就做好了,等下再用厚棉布做一个底出来,两者相缝合,一件毛茸茸的披肩就做好了。

  店里卖货的人手多,许多美和高淑芳就忙着做披肩了,一件还不够,干脆做了两件出来!

  每到年底,就经常有人摆结婚酒,虽然冬天穿婚纱结婚,好像有点脑壳坏掉了,但也不能阻止新人追求美丽和时髦啊!

  店里有好几件婚纱可供租赁,有夏季薄款的,也有春秋绸缎面料的,至于冬季嘛,新娘子可以在里面穿一套打底衫,然后再穿婚纱和兔毛披肩,那样也不至于太冷,反正在举行结婚仪式时,人会处于激动兴奋的状态,身体中血液流动的快,就感觉不到冷了。

  这生意一忙起来,时间就过的飞快。等到一场鹅毛大雪时,高明程才发现,距离过年,只剩下半个月了。

  这天,店里又收到来自首都的信件。

  是邓婉婉写来的。

  邓婉婉早就说过今年会回来过年,这次写信过来,就是定下回来的日期。

  信中,邓婉婉说由于过年时,火车票难买,坐火车的人多,因此他们决定早点回来,并且顺利的话,抵达县里时,是在腊月二十三。

  他们选在这天到家,是有讲究的。

  过年,有过小年和过大年之分。

  而过小年的日子,各个地方是不一样的,即使是同一个地方,也可能不一样。

  比如江西这边,古时候凡是家族有秀才以上功名的,都在腊月二十三过小年,而普通百姓则在二十四过小年。

  这就是所谓的‘官三民四。

  即使是现在,也有人遵循着旧例,除了这两天,还有些村庄会定在二十六、二十九等日子过小年。

  许多美看完了信,就开始算起日子,说道:“这么说来的话,婉婉他们应该已经快要上火车了吧!”

  现在的火车次数少,又跑的慢,从首都回到县里,更是要转好几趟车,万一运气不好,在转车时没有及时买到合适的票,就得在那停留一天半天的了。

  因此想从首都回来,当真是千里迢迢,十分不易!

  高明程有出远门的经验,当即点头说道:“嗯,他们应该就在今明两天上车。哎,我打算年后去首都一趟,去看看范立成帮我买的房子,要是没问题,就给钱过户。”

  “只是一想到这漫漫长途,我就愁啊!”

  高明程重重的叹息一声,他是真想念后世的高铁和飞机!

  这会儿倒是有飞机,但想坐飞机也不容易啊!

  先不说飞机票难买又贵,就是买到了,从他这小县城赶到机场去坐飞机,路途就很远了!

  看他满脸的愁容,许多美都替他愁了。

  当初跟着高明程坐火车去羊城,那一路,就差点把许多美折腾死!

  等到了羊城,她又水土不服,身体难受不说,还吃不下那边的饭菜,真真是难受!

  因此这次高明程要去首都办事,许多美是根本没想过要跟着一起去的。

  许多美突然说道:“明程,如果开车去首都,要开几天车?”

  高明程一愣,随即在心里算了起来。

  然后说道:“路况不熟的话,得要个五六天左右!一个人开车去也不划算,一路危险重重,又要过路费、油费和吃住费,不划算的!”

  正是因为不划算,高明程才没想过开车去。

  别看他一个人经常开车跑羊城进货,但让他一个人开车去首都,那还真不容易!

  一个是路途太远,一个人的精力有限,再一个,首都附近的二代多,路上的情况也复杂。

  许多美听他这么说,当即不再提开车去的事。

  下午四点左右,外面的天色阴沉,鹅毛大雪飘个不停。路上的行人都少了,地面上已经覆盖着薄薄的一层积雪了。

  最近的天太冷了,等天色一黑,就极少有人上门买衣服了,因此高明程就喊大家早点煮晚饭,等吃过晚饭后,他带着老婆孩子回新家,也让高淑芳他们早点关门休息。

  高明程对挺着大肚子的罗丽说道:“罗丽,我看最近你还是别来店里了,这天天下雪,路面滑的很,不太安全。”

  罗丽知道这是高明程的好意,因此说道:“那我留在家里休息,让我三妹过来帮忙做点事,行吧?”

  “这个可以,她帮忙做点小事,要是卖掉衣服了,我也给她提成。”高明程一口答应下来。

  别看店里做事的人多,但生意忙起来时,那是真用得上!

  再说了,不忙时,许多美和高淑芳这两个会用缝纫机的,也会自己做一些小东西出来。比如用兔皮做了几件童装马甲,小孩子穿上后,看着就毛茸茸的很可爱。

  到傍晚时,众人都吃过晚饭了,也没见黄大志来接罗丽,于是高明程对罗丽说道:“我送你回去吧!”

  罗丽望着外面的鹅毛大雪,接受了高明程的好意。

  但正当他们准备走时,黄大志终于匆匆忙忙的赶了过来,他走的太急,踩在光滑的台阶时,险些打滑摔交了。

  水磨石的台阶上,已经有一层薄薄的冰雪了。

  “哎呀,你慢点!”罗丽急了,忍不住上前去扶黄大志,黄大志一个踉跄,身形勉强站稳,但也不敢让罗丽扶,怕自己把罗丽也带着摔跤了。

  他顾不得和罗丽说话,而是先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将之递给高明程。

  高明程先是一愣,然后将纸展开。

  白纸上,用铅笔绘画着一个人的肖像。

  这人五官普通,戴着一顶鸭舌帽,看着约二十来岁,最突出的记忆点是他右边的脖颈上有一颗黄豆大的黑痣。

  高明程看完后,问道:“这是谁?”

  高明程的记忆不错,在看到这张肖像时,已经在脑海中回忆了前世和今生,他确定自己并未见过这个人。

  黄大志快速的说道:“就是这个人在打听石老三那件案子的消息!”

  高明程一愣,没想到是那件事。

  一个月前,黄大志就对他说过这件事了,让他平时多注意点。

  而高明程也的确很注意,一直守在老婆孩子的身边,因为他不怕别人找上他,就怕别人趁他不注意,对他的妻儿下手。

  但之后的日子风平浪静,一点风声都没有,渐渐地,高明程都快忘记这件事了。

  高明程的目光重新落在那张纸上,他试图将这张肖像烙印在心中,等记住后,才看向黄大志,问道:“怎么回事?”

  黄大志说道:“我今天找到目睹过这个人的人了,为了画这张肖像,才拖到现在下班。明程,这个人前阵子就来打听过,但没有打听出来,谁知道现在又出现在我们县里了!”

  “我怕他们是来者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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