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猪肉引发的血案

  第261章猪肉引发的血案

  市局组织的指纹会战和省厅组织的指纹会战,虽然层次不同,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的作用。

  交流学习。

  陆川上班时间比较短,人脉基础不足,认识的人不多。

  但是经过这两次比赛,可以说整个海州市的指纹刑警,他基本上都认全了。

  全省各个市局的指纹鉴定分析一把手,也都认识了个大概。

  人脉,就是这样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

  陆川在这一步上,比其他的同龄人,比如一同入职的杨林,就要强的多。

  在派出所,杨林认识的人最高等级不过所长。

  顶多还有几个管辖片区的社区干部,公司负责安保的头头。

  想要再往上,那就不是一朝一夕能接触到的了。

  这就是所谓平台的不同,带来的资源也不同。

  当然,如果陆川仅仅是海州市刑侦支队的一名普通现勘刑警,也接触不到其他各市局的顶尖现勘或者痕检高手。

  关键还是陆川自己有能力,能够站到更高的舞台。

  “孙哥,跟我还客气啥,啥老师不老师的,您这可就见外了。”

  孙淼这人,陆川的印象很深刻。

  可以用好人来形容。

  陆川是会做事的,抽出华子,递了过去:“叫我陆川,或者小陆。”

  “哈哈,那我就不客气了。”

  孙淼接过香烟,掏出火机,先给老白点上,再给陆川点火,之后自己也点上。

  “白哥,陆川,你们是不知道啊,最近可是把我忙死了。”

  和同行倒倒苦水,是刑警疏解生活工作压力的很有效的方式。

  “怎么,最近案子多?”

  老白和孙淼认识的更早,也比较熟悉。

  “岂止是案子多,简直就是多。”

  孙淼陶醉的表情,似乎很是怀念华子的味道。

  这东西,自从上次在市局参加指纹会战后,好久没抽到了。

  “最近不知道怎么了,大队接了好几个失踪案,还有像这个案子,重伤害,差点把人干死。”

  老白摇摇头。

  这就是基层工作的常态。

  无论在哪个刑警大队或者是刑侦支队,命案案件发生的概率并不大。

  一年可能少的话一两起,多的话十起八起也就顶天了。

  当然,这跟城市人口规模有关系,和当地的民俗也有关系。

  单独从犯罪概率来讲,北方发生刑事案件的概率要高于南方,尤其是打架斗殴等案件的发生概率较大。

  但是南方的命案发生概率要大于北方。

  用老白的话,就是北方人性子爆,能动手绝对不吵吵。

  南方人虽然性子软,但是真要动手那就是直接置人于死地。

  普通的基层刑警大队,打架斗殴、盗窃抢劫之类的案子,可以说是经常发生的。

  基本上大案不多,但小案子每天都有。

  孙淼又是高铁新区刑警大队唯一的现勘,基本上有案子就要出现场,当然比较忙。

  孙淼和老白抽烟聊天的时候,陆川已经开始观察凶手留下的脚印。

  印记非常清晰,可以用纤毫毕现来形容。

  怪不得孙淼能提取到这么清晰的足迹,关键是凶手给力啊。

  在办公室的时候,陆川已经对脚印做了比较详细的鉴定分析。

  再来现场看,只是对已经作出的鉴定分析结果做一个佐证,以求达到更加精确的结论。

  十几分钟后,陆川起身。

  “怎么样?”

  老白和孙淼凑过来,这一会功夫,正好两根烟。

  “差不多了。”

  孙淼将手里已经燃到过滤嘴边缘,发出一点焦味的烟头丢到地上,脚尖碾灭:“凶手留下的脚印比较清晰,我按照公式套出了凶手的身高。”

  “但是附近的村子找遍了,也没有锁定对方的身份。”

  陆川笑了笑,当然锁定不了。

  “凶手身高的测算,还是有一些误差的。”

  “多大误差?”

  孙淼知道自己在这方面的水平,有误差是正常的,所以他给出的凶手身高范围是一米七到一米八。

  这个高度……

  大多数成年男性都是这个身高。

  “也不大,凶手身高在一米五九,体重一百三十公斤到一百三十五公斤,年龄在三十三岁到三十八岁之间,左侧斜肩,右腿近三年内有过骨折。”

  听着陆川曝出的数据,孙淼半张大嘴。

  一米五九……

  自己测量出的数据是一米七到一米八。

  虽然数据上只差了十一厘米,但是一个成年男性,一米五九的身高,已经是极为容易确定嫌疑人的特征了。

  另外,体重……

  年龄……

  斜肩……

  骨折……

  怎么看出来的???

  老白虽然不是第一次见识陆川做足迹鉴定分析,但是听到如此详细的数据,内心同样震撼。

  但是,这还没完。

  “凶手应该曾经做过厨师,但是时间过去的比较长了,起码有五年以上时间。”

  不同职业的人,由于长期的坐姿、站姿会有行业特点,这种细节都会在脚印中体现出来。

  凶手留下的脚印如此清晰,陆川根据左右脚的深浅变化,对比,大概能得出一些结论。

  “老孙,你们在排查的时候,有没有符合相关条件的人?”

  孙淼点点头:“有,新建村有一个卖猪肉的,和陆川说的外貌特征一模一样。”

  “你还等什么,让张琦他们抓人吧。”

  抓人的过程很轻松。

  对方在审讯过程中,也对犯下的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至于案子的起因,也很简单。

  凶手叫田丰,早年外出打工,学了几手做菜的手艺。

  后来在镇上开了一家小餐馆,因为经营不善,没挣多少钱。

  六年前开始在村上杀猪,卖猪肉。

  被害人一周前在他的猪肉摊上买了五斤猪肉,拿回家后说猪肉注水了。

  “我的猪肉从来不注水,他那个肉的颜色就不是我卖的猪!”

  但是当时田丰说了,也没人信,只能赔了对方猪肉钱。

  案发的那天,正好在苞米地附近看到对方,田丰就从身后给被害人套上麻袋,揍了对方一顿。

  “我也想到他现在都没醒,隔着麻袋,下手有点重了……”

  缘来缘去,就是五斤猪肉引发的血案。

  案子至此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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