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死牢马甲成圣第一卷·牢狱之灾第314章既视感庆十三说出那两个“死了”的字后。
就好像真的死了,一动不动。
疤老六用火烤红了一把小刀,刮起药膏在庆十三那双膝盖上捣啊捅啊,连郑修都看得肉疼,那刀子像是嗖嗖刮在自己的肉上——偏偏庆十三眉头都不皱一下,似乎对外界没了任何反应。
有的人死了,却一直活着。这是伟人。
有人活着,却早已死了。这是哀大莫过于心死之人。
老爹属于前一种,而庆十三,显然属于后一种。
为庆十三处理好伤势,疤老六惴惴不安地跟着郑修来到屋外。
疤老六欲言又止地说道:“有一番话,巴某不知当讲不当讲。不讲,恐防他有性命之忧,讲了,恐防……巴某有性命之忧。”说完他眼睛上斜,偷偷瞟了郑修一眼。
“嗯?”
郑修毕竟是上过战场的人。眉毛一挑,犀利的目光如刀子般凌厉,吓得疤老六后退一步。
“说啊,有话但说无妨。”
疤老六用力摇头。
他怕自己说实话,没等里面的患者死了,他先被眼下郑浩然之子活活打死在这里。
就在这时。
郑修耳朵一抖,面色微变,上前一步,捂住疤老六的嘴。
疤老六第一反应则是认为此獠不讲武德,突然暴起伤人,要杀人灭口。过了一会,门外响起一列整齐的脚步声,轰隆隆急匆匆的路过,疤老六挣扎片刻,回过味来,不敢再动。
“嘘!”
郑修竖起食指。
疤老六眼神示意自己懂了,用力点头。
郑修做了一个抹脖子的手势。
疤老六点头点得更用力了。
须臾后,巡逻的士兵走远。郑修拍拍疤老六的肩膀:“其实,你无须惧怕我,我们是朋友。”
“啊?”
疤老六张了张嘴。
刹那间疤老六有种很奇怪的感觉,先是觉得可笑,他们面都没见过几回,你还锤我的眼睛,怎么就朋友了。可忽然,一股奇异的既视感涌上心头,他莫名地无法反驳这句话。
这是第二回了,第一回有这种奇怪的既视感,是郑修带庆十三来这里时。按疤老六往常遵纪守法、克己行医的性子,第一时间报官才是。不知是否因为那夜风太大、他洗了头,让脑子抽了风、进了水,鬼使神差般答应了匿藏逃犯。
后来疤老六摸着被打肿的眼睛默默总结:一是看在银子的面子上,二是“眼”缘。
疤老六用力甩着脑袋,将那怪异的“既视感”甩于脑后。他提着小桶到水井打水,洗手。
边洗边嘀咕:
“咱们这事该不会东窗事发了吧?这两天城里士兵跑得特别勤快。”
“应该没关系。”郑修摇摇头:“区区一个被遗忘的逃犯,不会让那么多人大动干戈。应该是因为……刑部尚书史文通死了的缘故。”
“啊哈?”疤老六眼睛一瞪,洗了一半的手在裤子上随手一擦,惊道:“史大人又死了?”
郑修点头:“嗯,史大人死了。”
短暂的安静后。
郑修头皮猛地一阵发麻,他不可置信地望着疤老六:“你刚才说什么?”
疤老六看着郑修那吃人般的目光,也头皮发麻,两腿打着颤儿道:“我说‘咱们这事……’”
“不是,后一句!”
“史大人又死了。”
“你为什么说‘又’?”
疤老六整个人愣住了:“对啊!巴某为何会说‘又’呢!”
这史文通明明是第一回死啊!
为何我会说“又”呢?
“你看着我这张脸,”郑修严肃地抓着疤老六的肩膀前后左右地晃动:“你有没有想起什么!”
疤老六被郑修晃得两眼昏花,除了那个奇怪的“又”字之外,疤老六确实想不起什么东西。
是“一时口误”?
郑修离开巴六福医馆时,回去路上,一直在翻来覆去地思索着疤老六那句脱口而出的“浑话”。
自从救下老爹来到新的世界线后,郑修一直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越是回想,他越觉得自己的记忆存在着违和的地方。这种感觉,并非简单地能用“失忆”去解释,他很肯定自己没有失忆,他除了古战场最后“救老爹”有短暂的空白之外,他所有的记忆,都能清晰地记得。但这“清晰”间,郑修总觉得其中有些说不通的地方,让他觉得前因后果有矛盾之处。
如今,疤老六不经意间的一句话,点醒了郑修。
“会不会……这世界线,偏移的过程中,出现了……差错?”
“偏了,却没完全偏?”
一路沉思着,走到郑宅门口。
古旧斑驳的石狮子旁,身披甲胄神采奕奕的霍惑,正双手环抱、默默靠在石狮子上。
“霍叔。”
郑修上前拱拱手:“你来找我爹玩么?怎么不进去?”
霍惑抿着双唇,没回答,紧紧盯着郑修的眼睛。
他忽然用力拦住郑修的肩膀,大笑三声:“贤侄啊!走!陪叔喝两杯!”
咔咔!
霍惑抱得非常用力,郑修的肩关节发出清脆的响声。
这已经和挟持没什么区别了。
郑修心中微怔,点点头,没说什么。
在霍惑的“挟持”下,霍惑将郑修带到了城西一间生意萧条的饭馆里。
西市从前一条街都是郑氏的,如今郑氏商业帝国没了,这里的商铺各玩各的,远没有郑氏把持时那般繁荣热闹,显得冷冷清清。
在西市中,郑修看见了一些来自大乾之外的商人。有西域三十六国,甚至有北蛮装束的。
如今大乾分别与西域、北蛮各自打通了商路。
饭馆的名字很土,叫“团圆斋”。
饭馆的老板是一位面容羞涩的年轻人,他正用一把剪子吃力地将来自外域的特产——风干牛肉干剪成条状,好下锅。
“啊?”
郑修看着那耍剪子的年轻人,傻眼了。这人他有印象,他成立灾防局后,前夜未央夜卫中有不少弃暗投明、另择老板打工的。其中就有一位叫做“五六七”的“哭丧人”。
就是他。
如今成了饭馆的老板?
郑修默默移开目光。
他救了自己的老爹,却改变了世界上所有人的命运轨迹。
“二位爷,慢用!”
过了一会,五六七亲自提了一壶小酒、花生米、咸鸡等小菜上桌。
吃着吃着,店里空了。
霍惑筷子夹着花生米往嘴里丢,夹着夹着,他冷不丁问了一句:“史文通你杀的?”
没有铺垫,没有起承转合,一开口就问了这个问题。
郑修沉默了一会,从霍惑用那种方式挟持他来到这里时,郑修便隐约察觉到霍惑应该是想和他谈什么,否则不会在郑宅门口蹲点守着他。
所以,当霍惑问出这个问题时,郑修心中反而松了一口气。他既然知道自己杀了史文通,却还用这种方式而不是带兵来见,说明,其中有点猫腻。
此时狡辩只会让自己的气势落于下风。郑修微微一笑,在霍惑下筷前,出手如电,从他筷子下抢走了一粒花生米,放嘴里,咔嚓一声,嚼得津津有味:“花生米炸得挺脆口。”
史文通的确是郑修杀的。
相见也是有缘。
史文通在他手上死了一次,再死一次也没什么。
最重要的是,郑修将庆十三救出来时,他查出来了,庆十三的腿是史文通下令打断的。
郑修久违地用了“小鬼摄魂”的画术,将史文通的人魂给掏走了。
这件事郑修做得天衣无缝,特意挑选了史文通在与小妾颠鸾倒凤时动的手。无论是哪一位仵作来了,他还是死于马上风。
没有悬念的结果。
他相信霍惑没有证据,霍惑能猜到这件事,应该是和“通行手令”有关。
霍惑眼睁睁地看着郑修抢走自己一粒花生米,愣了愣,又道:“那司空追命已是废人,你救走他,不值得,一旦被人查出,只会让自己暴露于风险之中。”
郑修轻轻摇头,平静道:“他保过我的命。”
霍惑闻言皱眉:“何时?”
郑修笑而不语。
霍惑忽然发现,眼前这位他看着长大的贤侄,变得有几分陌生与看不透了。
霍惑看着他长大,看着他穿开裆裤,他小时候还粘着自己要学刀。
“你……”既然郑修不愿回答,霍惑没有勉强。司空追命本就无关紧要,他不过随口一问罢了,没问出结果,霍惑转向另一件事。他压低声音,在桌上靠近几分:“何时成了保皇派的人?”
啊?
啪啦。
郑修瞪着眼睛,筷子从手中滑落,掉在桌面上。
他赶紧捡起来。
心中思绪万千。
什么保皇派?
沉默了一会,郑修回想着这些日子所了解到的背景板,隐约明白了。
如今上代皇帝魏阳尊驾崩后,年幼的太子临危上位,可他还是个孩子,无法决议政事。如今是长公主在朝廷上垂帘辅政。
保皇派,顾名思义,是保护目前小皇帝的一派。
那么另一派呢?
答案呼之欲出。
他杀死史文通一事,让霍惑误会了,郑修是保皇派一边的?
那么史文通是另一边的人?
另一边想干什么?
那长公主……想干什么?
郑修眼睛眯了眯,当女帝?
他似乎一不小心掺进了名为政治的漩涡中。
透过霍惑的一句话,郑修须臾间将事情条理捋顺后,郑修果断摇头:“不是。”
“呵呵!”霍惑笑了笑,显然不信,他继续压低声音道:“史文通虽然是个废物,但正因为如此,他才会被长公主力排众议,当上刑部尚书一职!”
“如今史文通死了,分明是在与长公主作对!”
“无论你是不是,一旦让人知道史文通是你动手杀的,你都是了!”
“如今两派之争表面上看似波澜不惊,实则暗潮汹涌!你糊涂啊!为何要掺合进去?你们郑家背靠北蛮,谁也不敢动你们一分一毫!谁也不愿意看见你出事,谁都希望你与你家夫人长命百岁,多生几个白白胖胖的儿子!毕竟,你与狼王之女的和亲,这门亲事,意味着两国的和平!”
“可你偏偏想不开,掺进去了?”
霍惑仿佛跟花生米有仇似地,恨铁不成钢地用力将花生米咬得粉碎,瞪着郑修:“贤侄啊!你说你图个啥呢!”
郑修被霍惑一番高谈阔论整得哭笑不得。
我图啥?
我没图什么啊!
杀史文通真的是单纯的意外与偶遇,怎么说真话的时候,叔儿你就偏偏不信呢!
再说,有人能找到证据吗?
如今没了夜未央,没人晓查诡案了,奇术犯案,那是无解的。
郑修有恃无恐。
一顿小酒喝完,霍惑似乎没有当场拿下郑修的意思。
到了最后,郑修也没看出来霍惑到底是“哪一边”的。
“我突然有些怀念老魏了。”
离开团圆斋时,抬头望着夜空,已是月朗星稀。
郑修颇为唏嘘。
老魏驾崩后,朝纲混乱,什么牛鬼蛇神都跑出来了。
那三位皇子呢?
郑修其实有一点想不通,从前夺嫡时三位皇子一个比一个能折腾,如今老魏驾崩,三位皇子全莫名其妙哑火了,还冒出一个从未听说的“长公主”来。
“这长公主倒是好手段,能镇压三位皇子,垂帘辅政。在小皇帝长大之前,这长公主和女帝没什么区别了。”
回到家中,灯火黯淡。
郑修看着屋顶上空无一人的墙头。
这是他怀念兄弟会的第四十天。
回到房中,桌上点了一盏灯,留了一碗饭菜。
饭菜已凉,听见动静,床上穿着一件淡绿色肚兜的月玲珑揉着眼睛爬起来,半梦半醒地说道:“夫君你回来了?我替你热热……”
“?”
“热热……饭菜。”
她梦游般爬起。
郑修将月玲珑抱回床上,轻轻拍着她的背,月玲珑嘟囔两句“不要”,终于熟睡过去,发出小猫般挠人的鼾声。
郑修看着月玲珑那白皙的背部,一时间那黑发披散的背影,轮廓模糊。
“呼。”
长舒一气,郑修来到屋外,坐在台阶上。
月色喜人,今夜月近乎浑圆。他取出日记。
今天似乎发生了不少事,但好像……没什么好写的。
正经人不会将心里话写进日记里。
沉吟片刻,郑修落笔,写下两句话。
【要救庆十三,只有一个办法。】
【那就是,让他成为异人。】
写完这句话后,郑修笔尖一顿,眉头一皱。
“我差点忘了,那‘摆渡人’诡物,是我从另一道世界线杀死白秋月所得。”
“白秋月似乎是天生的异人。”
“这道时间线里,白秋月如果还活着……”
“那岂不是同时存在着两件‘摆渡人’诡物?”
想到这里,郑修一愣。
他合上日记,回头看了一眼,月玲珑仍在熟睡。他借着夜色外出。
大乾天牢就像他第二个家。
郑修忽然想起了一个老梗:
“将大象放进冰箱里需要几个步骤?”
“三步:打开冰箱,放进大象,关上冰箱。”
而要神不知鬼不觉闯入天牢需要几个步骤?
对郑修而言,也是三个步骤。
他来到天牢背面。
画一扇门;推开门;进去。
郑修像回家般,回到牢房里。沉入心牢,坐上游桌,招来羊皮卷。
羊皮卷上记载的【囚者】面板仍是呈一片混乱的姿态。
郑修轻叹一声,望着锁链上束缚着的“黑色心脏”。
过了一会。
天牢中的郑修睁开眼睛,他手中出现了一颗漆黑的心脏。
“滋滋滋——”
在“摆渡人”诡物出现的刹那,郑修耳边竟响起了刺耳的杂音。低头一看,那颗心脏竟变成了半透明,仿佛是一副有信号干扰的电视画面般,心脏表面浮现出断断续续闪电般的“残影”。
心脏在郑修手中一轻,没了重量,轻飘飘地托着。
一束束触手般的断续残影从心脏上伸出,颤动着,径直指向某一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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