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一六年,七月。
苏省,吴州市。
岳文轩再次睁开眼来,又一次换了新天地。他首先要整理好几世的记忆,其他几世的记忆虽然历历在目,但这一世的记忆尤为清晰。
这一世穿越,系统算是对他很照顾了,让他很幸运的穿越成了一个世家大族出身的大少爷。
原身的祖上是吴州本地的士绅大族,经过几代人的发展,到了原身祖父这一代,终于考中了进士,并且一路高升成了当朝的二品大员。
在晚清时期,一个二品大员的能量是极其巨大的,在原身祖父的苦心经营之下,岳家这个吴州本地的士绅家族,在短短的二十年之内,就快速蜕变成了豪门大族。
如果原身的祖父一直健在的话,此时的吴州岳家一定会无比的煊赫。可惜天不假年,原身的祖父还不到五十岁就罹患重病去世了。
岳家的顶梁柱坍塌,下一代里面又没有一个人考中进士,无人可以继承原身祖父的官场人脉,家族的慢慢衰落已经是注定的事情。
然而,屋漏偏逢连夜雨,原身的大伯自觉肩上的责任重大,想要尽快做出一番成绩来,结果却被人设计,大半的家产一朝败尽,本就摇摇欲坠的岳家,更是雪上加霜。
彼时,岳家的重心都在京都城,就算一家之主殁了,仍然还有两代的姻亲可做臂助。岳文轩祖母的娘家以及大伯母和二伯母的娘家,都是京都城的煊赫之家,有这三门亲戚在,岳家复起或许很难,但安安稳稳的过太平日子应该还是可以保障的。
但设计岳文轩大伯的仇家在京都城的权势更大,如果岳家仍然留居京都,说不定会遭遇横祸。
原身的祖母颇为精明且有决断力,分析形势之后,当机立断,决定举家搬迁回祖籍。
岳家祖辈几代人在祖籍吴州苦心经营,就算家里的顶梁柱倒了,可基本盘还在。而且岳文轩的父亲是和祖籍吴州的一个世家联姻,回到祖地之后,仍然还有姻亲可以作为倚仗。
截止到现在,岳家搬迁到祖籍吴州已经超过了十年时间,勉强算是再次扎根祖地,如今在当地也算是小有一些影响力。
如今岳家的这点影响力全部依靠着岳文轩的父亲岳汉章支撑,但岳汉章也只是中庸之人,无论是仕途还是商业,都没有太大的建树。
新政府成立之后,岳汉章花了一笔钱,有岳父给他牵线搭桥,也算是谋求了一个职务,但他没有上面的领导提携,也只能依靠岳父的影响力勉强站稳脚跟。
在商业上,岳汉章开了几家粮店以及两家酒楼,营收还算稳定,但因为体量不大,一年下来也不过最多两千大洋的进项。
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这样的收入已经非常可观,但对于庞大的岳家来说,也只是杯水车薪罢了。
哪怕岳家已经逐渐败落,可依然维持着曾经的体面,家里主子众多,生活奢靡,每个人都要使奴唤婢,仅仅每年的花销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能够坚持到现在,主要就是靠的老太太给的贴补,但这么多年补贴下来,老太太的私房钱也差不多耗光了,已经很难再坚持下去,已经到了不得不分家的地步。
老太太的私房钱原本还是很厚实的,如果一家人安安稳稳的过日子,至少还能多坚持十几年时间。
但岳文轩的大伯父和二伯父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肯定不甘心做一个无所事事的富家翁,都想要做一番事业,就算不能在仕途上有所作为,至少也要成为豪商巨贾。
可惜两个人都有点眼高手低,无论在任何年代,想要赚钱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赔钱却往往在转眼之间。
这兄弟二人各自在商业上失败了两三次之后,终于心灰意冷,彻底熄了奋斗的心思。但在他们的努力之下,本来还算厚的家底,却也被败光了。
如今岳文轩的大伯父罹患重病,已经有半年时间卧床不起,恐怕已经坚持不了太长时间。
岳文轩的二伯父接连受到商业失败的打击,心灰意冷之下,染上了大烟瘾,如今变得形销骨立,整天没有一点精气神。
岳文轩的祖母一直勉力维持着岳家最后的体面,如今已经再也坚持不下去,就算心中百般不愿,也不得不考虑分家。
世家大族的体面并不是穷人的打肿脸充胖子,有这一点体面在,就仍然能够融入到现在的圈子里面,一旦连这点体面都没有了,那也就等于失去了继续上升的机会。
岳文轩虽然早早就醒了,但仍然按照往日的作息习惯继续在床上躺着,直到房门被敲响,这才开始做起来穿衣服。
“大少爷,该起床了。”岳文轩的长随黄有金轻轻敲着房门,声音不大不小的喊道。
“听到了。”岳文轩还是像往常一样答应了一声。
岳文轩的父亲虽然在家中排行老五,但岳文轩却是第三代中的嫡长孙。
岳文轩的祖母总共生育了五个孩子,大女儿是在京都嫁的人,母女两个已经有很多年没有相见了。小女儿是搬回祖籍之后嫁的人,因为是家族败落之后联姻,也就不能有太高的要求,联姻对象仅仅是一个在官场上略有前途的官宦子弟。好在是当地人,对岳家也算是小有帮助。
岳文轩的父亲以及他的大伯父和二伯父都是老太太亲生的嫡子,在生育这方面,老太太也算是人生圆满。
作为一个世家大族,除了嫡子嫡女之外,免不了也要有几个庶子庶女。
岳文轩还有三个庶出的姑姑,早在京都的时候就都已经出嫁,同样已经多年未见了。
岳文轩的祖父总共就只有两个庶子,也就是岳文轩的三伯父和四伯父。
这两个人有一个严厉强势的嫡母,他们只能选择当一个无所事事的隐形人。这两个伯父共居集福居,除了晨昏定省之外,在家里轻易见不到他们的人影。
岳文轩第一次穿越到民国早期,也是第一次成为大家族的少爷,种种体会让他感到有些新奇。
民国五年正是新旧观念交汇冲突的一个特殊时期,新观念已经逐渐成为社会的主流思想,但一些旧观念仍然还在顽固的残留。
岳文轩所在的这个大家族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至今沿用的家规仍然还是晚清时期的陈规陋俗,整个家族对于新观念和新政策都比较排斥。
比如使奴用婢的规矩,种种行为规范仍然和以前一般无二,让人根本看不到进入新时代之后的一丝新变化。
在使奴用婢的规矩上,岳文轩这个备受重视的嫡长孙反而是个例外。
岳文轩的母亲担心自己的大儿子被女色消磨了心志,打从他八岁的时候起,就不让丫鬟在他的屋子里贴身照顾了。
分配给他的两个大丫鬟,也只是照顾岳文轩的日常起居,除非必要,岳文轩的母亲不允许她们滞留在岳文轩的房间里。
反而是岳文轩的长随黄有金获得了陪他同居的荣幸,平时就睡在岳文轩的隔间,方便岳文轩这个大少爷有需求的时候随时照应。
岳文轩的父亲虽然排行老五,但他的妻子争气,第二胎就生下了岳文轩这个嫡子,虽然不算多早,却足以让岳文轩在第三代中排行老大。
岳文轩仍然按照以往的速度和习惯,慢悠悠的起身穿衣,然后又慢悠悠的把房门打开。
早已经在房门外等候的两个大丫鬟,提前就准备好了洗漱用品,两人动作麻利的伺候岳文轩洗漱。
“大少爷,洗脸水是不是有点凉?”烟柳一副气鼓鼓的样子,“灶上的陈老婆子越来越不像话了,简直就是倚老卖老,时不时的就要睡一回懒觉,这都已经是这个月的第三次了。这还是先紧着大少爷用热水,其他人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去了。”
碧云也在旁边帮腔,“她就是看准了老太太仁慈,不忍心把她们这些老家伙放出去,要我说这个陈老婆子就不值得同情,不但不感恩,反而还拿起乔来了。”
“她是不是身体有什么不舒服?毕竟也是四十多岁的人了,偶尔犯点小毛病也是难免的。”
以前的时候,原身不耐烦管这些鸡毛蒜皮的闲事,从来都不会往心里去,岳文轩融合了前身的那些记忆之后,肯定会有不一样的地方。
秉性方面不好马上有大的改变,但和自己身边的人说话还是可以随意一些的,他继续提点道:
“你们如果打算在我母亲面前给她上眼药,最好还是把事情了解清楚,免得冤枉了人。”
烟柳连连摇头,“大少爷你可别冤枉我,我从来都没这么想过。
我就是气不过陈老婆子做事敷衍,所以才在你跟前唠叨两句,也是知道你肯定不耐烦管这些小事儿,才敢说这些话。
在五太太面前说嘴,我是万万不敢的!
万一五太太心情不好,真生了气,一怒之下把陈老婆子给放了,那我不就成了陷害陈老婆子的罪人,这种事情,我肯定不能干。
陈老婆子没儿没女没家没业的,要是没了五太太和老太太的庇护,谁知道她还能活几天?”
碧云也说道:“这个陈老婆子一贯喜欢偷奸耍滑,但要是真因为这一点把她给赶走了,我们还有点于心不忍。”
听碧云这样一说,岳文轩就知道这个陈老婆子的秉性应该是确实有问题。
岳家是老太太和五太太当家,老太太年龄大了,一向对人宽和,五太太一般都会尊重老太太的意见,对下人也是宽和的时候居多。
奴婢作为这个年代的最下层,多数人都是忠诚勤劳的,但个别偷奸耍滑的人在什么时候都不缺。
岳文轩洗漱完,一边用毛巾擦脸,一边说道:“这个陈老婆子不但是个懒货,还是个没眼力见的,就算你俩不给她上眼药,估计她也待不了多长时间了。”
“大少爷,这是怎么个说法?”烟柳好奇的问道。
一直在旁边没怎么开口的黄有金突然插话道:“不该问的别问,好奇心太大不是什么好事。”
烟柳和碧云作为岳文轩的大丫鬟,脑子里想的以及眼里看到的都是吃穿上的那点小事,对于这个大家庭缺乏全方位的整体的了解。
但黄有金就不一样了。
黄有金的父亲是岳家的大管家,他曾经受过岳文轩祖父的救命大恩,不但个人能力极强,而且深受岳家三代人的信重。
黄有金的母亲曾经是老太太一手培养起来的大丫鬟,如今更是老太太的第一心腹。
正是因为有这样的父母,黄有金才得以成为岳文轩这个嫡长孙的长随,从小就陪伴岳文轩长大,陪他一起读书,陪他一起玩耍,将来也要成为岳文轩的左膀右臂。
黄有金的年龄比岳文轩大四岁,今年刚刚二十,他随了父亲的精明强干,甚至有青出于蓝胜于蓝的趋势。如此精明的一个人,又有父母在旁边时时提点,对于岳家即将到来的变故,自然是心知肚明。
分家这件事,老太太已经酝酿了很长时间,分家方案也已经考虑的非常妥帖和细致,就等着她最后下决心了。
一旦老太太下定了决心,除了五太太一家人之外,其他人都得搬出去过自己的小日子。
这个家里的几房老爷都要被赶走,下人们肯定也要放走一大批。
那些脑袋瓜聪明的,有点眼力见的下人,在这段时间都拼命的表现自己,生怕惹了老太太和五太太的厌烦,拼命的想给这两个当家人多留点好印象,以便在分家之后还能留下来。
也就只有陈老婆子这样的糊涂蛋才看不明眼下的形势,就凭她这段时间的表现,分家之后必定会被放走,不可能留下来。
对于这个陈老婆子,黄有金也是没有一点好印象。听了烟柳和碧云的唠叨,岳文轩这个大少爷不会在意这点小事,但他却不能当做没听到。
他肯定要把这件事情讲给爸妈听,像陈老婆子这样的害群之马,最好是趁着分家的机会把她放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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