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夜过去,当利马镇那比帝都稍早片刻的日出到达,凯瑟琳的敲门声也弄醒了罗德。
他睁开了惺忪的睡眼,不情不愿地迎接这新的一天。
每个男孩成长到一定岁数都会短暂地化身为野兽:明明一无所有也没有承担什么的心理准备,却对整个世界都充满谷欠望,出现在视野里每个女孩都有可能引起他的注意和征服渴望……尤其是一觉醒来的时候,恨不得戳穿整个世界。
按照旅行计划,今天将是他们仍然留在帝国境内的最后一天。到明天的早上,罗德就将平生第一次在安泰利王国的境内醒来了。
悻悻地伸展了下四肢,他回忆起这一觉前的事情:昨天白日里被格鲁姆一通说后,他晚上住进旅店,终于忍不住想把与小狐女的关系向前推进一些。然而,才稍微凑近了点、还没搂到腰,银儿便吓得一把推开她变回狐形态,任他软磨硬泡也不肯再变回来。
体会了片刻独占一张大床的舒适和失落,他坐起身来唤了一声银儿,然而环视一圈不见踪影,正疑惑间,下一刻猛然发现手腕上的镯子也不翼而飞,不祥的预感顿时袭上心头。
……
“早和你说了,要么抱着睡要么关进笼子,你不听,现在开心了?”
四散而出绕着旅店找了半小时也没有任何收获后,众人终于或无奈或幸灾乐祸地得出相同结论:迪特送给他“外甥”的狐灵,大概率真是逃跑了。
“半夜有人摘你手上的东西,你就真一点都没察觉?”迪特没和格鲁姆一起训斥男孩,只神情严肃地皱着眉,“不过也别太纠结,这里是人类的地盘,只要我们组织人手追捕,她孤身一个兽灵根本跑不脱。你手里应该还有她穿过的衣服吧?”
侍卫队长也摇摇头停下了责备:“会不会是那奴隶贩子的骗局——让已经卖掉的兽灵自己再逃回他身边,如是三番可以一直车轮式赚钱?”
“不可能。”虽说凯瑟琳还稍微有点为那小狐狸精跑了感到高兴,但她毕竟不可能真为小心思就不顾自己的职责和忠诚,“我第一时间就检查了她戴的项圈,上面没有任何手脚。再说了,跟着小罗吃香喝辣还不用蹲笼子哪里不开心,要跑回去受罪?”
“那就肯定是往野外跑了。”迪特最终做出了判断,“去本镇的佣兵行会发布个任务,找养了猎犬、有追捕能力的人开工吧。在此事出结果以前,我们先在这里住着!”
“算了吧。”罗德垂头丧气地坐在凳子上,深受打击的模样活像一只霜打茄子,“我当初想买她就是看她可怜,既然比起待在我身边她更喜欢自由……”
“什么混账话!”
迪特猛然间提高音量,招手叫来一个年轻的商队伙计,扔给他一个银币叫他去佣兵行会找猎人,然后才回过头来,目光炯炯地盯住罗德。
“不管你怎么认为,但按帝国律条,她是你的合法财产。你可以宠她爱她,也可以毫不在乎地把她送人或给她自由让她爱去哪去哪。如果觉得她应当享受平等且受尊重,还可以为她设法弄个公民身份甚至像一些极端人权主义者那样——游走、演讲、活动,为兽人整个物种争取和精灵或矮人一般的地位。但在那可能会有的《兽灵人权法》颁布之前,至少今天,她逃跑便等同于把你的财产偷走!”商队队长顿了顿,深呼吸一口气后才继续说道,“作为佛斯特家族的继承人、未来的上温维公爵,就算你心里不在乎她的去留,至少也得摆出个重视自己财产的态度来。哪怕随便放个悬赏让其他人去追捕,追不回来或者追回来了当面告诉那小狐狸精你原谅她了再把她放掉……也绝没有像个败家子一样——坐在这里唉声叹气,说什么‘算了’的道理!”
虽然觉得迪特的语气有些过分激烈,但侍卫队长和女法师都默不作声并暗暗颔首赞同:佛斯特家作为米德兰数一数二的显赫家族,拥有帝国最富饶的土地和最有油水的产业,资产折现过来足以买下一个小国……如果继承人打小就养成了轻视自己合法财产的坏习气,那会吸引来多少觊觎其家族财富的狐朋狗友甚至会专门设局的骗子?家业早晚被他给弄垮咯。
今天这事怎么收场都可以,唯独不能“算了”!
拿了迪特的银币正快步跑出旅店门的伙计却惊叫一声后退回了店内,有些害怕地望着门外出现的某人某物。
在大堂内所有人的注视下,两道身影跨入了门槛。
其中一个是人,这个男子三十岁模样,身材高大头发枯燥凌乱,穿着有些陈旧、领口和肩膀等部位都有绑绳的皮背心,肌肉结实的四肢上都戴着皮质的护具,背着一把颇长的剑,饱经风霜的脸上有不少伤疤,一看就不是易与之辈。
赫然是昨日在城门口与罗德搭上过话的冒险者——而在他身边,便是当时吓到过包括迪特在内所有人的那头巨狼。
旅店招待迎上去说了几句话,大概是想阻止这头巨狼进入他们的营业场所。
“老子给钱!来点吃的,再订一个大房间!”
那冒险者本就人高马大还长相威猛,此刻皮甲上溅射到以及身旁巨狼嘴边的血迹更是加强了他的威慑力。他一把将十数个铜币塞进招待怀里将其推开,大跨步地走进旅店大堂,略有些意外地扫了眼聚成一团商量事情的商队众人,在一张空桌子边坐了下来。
一只小牛般壮硕的巨狼,却像猫咪一样乖巧地席地而坐、就着稀粥吃一大盘烤肠,在如此之近的距离上观察这一幕无疑是件很新鲜的事情,更别提这还正是罗德昨日想摸却没敢摸的毛家伙——饶是刚刚跑了狐灵的少年,也稍微振作了些精神,饶有兴致地盯着看个不停。
但比罗德更来劲的是迪特:一条超大的“犬”送上门来,这不巧了么!
“这位好汉,可是魔物猎手?”迪特走到正大吃大嚼的冒险者对面坐下,带着商业的笑容开口道,“看样子,昨夜收获颇丰?”
他并不是信口胡来,而是有判断依据的:普通的佣兵和冒险者会把武器置于腰间,方便在遇情况时握住剑柄随时拔剑——只有魔物猎手会把剑背在背上,一是因为他们爱用定制的加长剑,不背着影响走路还难以拔出;二是因为他们一般不与其他智慧生命为敌,在工作时亦会早早做好准备并把剑拿在手里,不用纠结拔剑速度或动不动就按着剑柄以示威吓。
那冒险者端碗喝了一大口麦粥,抬头瞥了迪特一眼。
“宰了一窝被魔力侵蚀脑子、胆敢骚扰村庄袭击人类的野狼,不值一提的小活。”
村民给的悬赏一分没少,只可惜全是铜板重的要死——当然这些话就没必要说出来了。
迪特点点头,没再废话地直入正题:“敢问壮士所养的这条狼,可嗅觉灵敏,能干追踪类的活?”
“她的鼻子比最好的猎犬还灵十倍!”猎手骄傲地说道,虽然口中满是食物,言语中几乎溢出的亲密和自豪却掩饰不住,“不过,我已经工作了半夜,这会儿有点想休息,你如果想现在雇佣我,得加钱。”
“没问题。”迪特掏出一枚金币,并非帝国新铸的大额米尔德,但终究是货真价实的金币,“够了没?”
“今天我任你差遣。”猎手眼睛一亮,接过金币擦了擦又咬了咬,“但为免纠纷我得事先说明:我只干法律允许框架内的活,原则上也不对付人类、精灵、矮人……等任何有智慧的生命。”
“规矩我懂,有一只小狐狸跑了,我要你帮忙追回来。”迪特点头,“吃饱了吗,我们可以再等你一会。”
“饱了。”猎手站了起来,将金币小心翼翼地塞进皮甲内侧的口袋里,拍了拍还意犹未尽地舔着舌头的巨狼的脑袋,“走,加班干活!”
“小罗,起来。”迪特也站起来,提高了音量,“格鲁姆,走……凯瑟琳,你要跟着一起来吗?”
“我就不去了。”女法师摇摇头,“我不擅长骑马,跟着只会拖慢你们脚步。”
迪特知道这是实话,点点头,重重地拍了拍罗德的肩膀:“臭小子,去找一件小狐狸精穿过的衣服,我们出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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