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接头

  人在中世纪,抽卡升爵天国王朝第三十一章接头清水县。

  张伯武赶着驴车,载着全部家当,吱卡卡从自家庭院中驶出,一看路边,邻居父子竟仍扛着粪桶,在自家菜园子里施肥。

  张伯武惊疑道:“金狗就要来了,你们还不快走?”

  年轻邻居神情一暗,强撑着道:“这金狗兴许只是在乡野之间劫掠一番罢了,县城城高墙厚,那些金狗一时半刻也难以攻下。”

  年迈邻居强笑道:“没错,那些逃难的王公贵族,载着成车的珠宝金银,我听闻那金狗虽然凶狠残暴与禽兽无异,却是极为狡诈,他们定然要追南渡的老爷们的。”

  看着一众人强撑着的笑脸,张伯武长叹了一口气:“尔等何必自欺欺人呢?”

  两人笑容逐渐敛去。

  “人离乡贱呐。”

  老人幽幽叹了一口气:“而且,就老汉我这腿脚,又能跑到哪里去,无非就是落个客死他乡的下场,仲卿是个孝子,不愿丢下我,可我...”

  “唉。”

  刘伯武长叹了一口气,看着身后载着自家妻子的马车,也觉前景一片晦暗。

  人离乡贱,这么多人都在往南跑,真正能跑到的,又有多少人?

  后有追兵,路有盗匪,逃难路上,又是缺衣少食之境。

  “伯武,你是个读书人,新官家已经跑到扬州重立了朝廷,你也早些赶过去吧,有官家在,这大宋总不可能就此亡了吧?”

  刘伯武一阵无言,许久才深深一揖道:“珍重。”

  说罢,扬起鞭子,便赶着驴车远去了。

  望着刘伯武的背影,父子二人没再说些什么,仍旧继续给菜园子施肥,除虫。

  甭管是金狗辽狗,什么狗来了,人活着总是要吃饭的。

  ...

  清水县城门口,此时早已挤满了想要进城和出城的人。

  乡野的大户或是村民,怀着县城成高墙厚,金人兴许不会冒犯的想法的人,大有人在,他们一窝蜂带着家当往城里来。

  这就堵住了想要抛弃县城,跟着官家一同南渡的人们。

  两方人互不相让,若非有县尉带着一群弓手看守,怕是早就要动起手来了。

  刘伯武对此只能慨然一叹。

  “这清水县城墙高不过两丈,既无护城河,也无强弓劲弩。连带甲十万,还有六甲神兵相助的京城都被那金狗攻破了,清水县城又岂能挡得住金人呢?”

  “金狗来了!”

  突然听到城头一阵骚乱,有人扯着嗓子大喊道。

  这一声大喊,仿佛平地里一声惊雷,整个清水县城登时乱作一团,无论是想往外跑的,还是想往里钻的,现在就剩下一个想法。

  那就是往城里挤!

  “都给老子站住。”

  县尉见状,带着兵丁上前连噼倒数人,见了血,才让这些人稍稍冷静下来,在一众兵丁闪亮的刀枪看管下,全数进到了城里,将城门关上了。

  堵在门前的,总共也就百十号人,若不是同样有百十号人想要出城,他们早就进来了。

  “如果人数再多些,怕是就糟了。”

  县尉见城门被关上,稍稍松了一口气,第一时间便来到了城墙之上。

  只见远处,烟尘滚滚。

  看不清数目的黑袍甲兵,排着整齐的军阵,向县城而来。

  “竟...竟真是金人来了!”

  县尉也没见过金人,原以为自己训练的许多弓手,已算是精锐,就算敌不过金人,依托城墙也能守上一守。

  可现在一看,己方这兵丁,自己亲手招募,训练的弓手尚还能勉强站稳,那些厢军兵丁,一个个早已是两股战战,恨不能先走。

  知县老爷在主簿,县丞等官员的簇拥下,急匆匆来到城头。

  县尉心头稍缓,他是真怕自家知县老爷,还没等金人到来,便丢下县衙,带着一众妻妾往南边跑去了,那对于清水县城的士气,更是一个重重的打击。

  知县刚来到城墙上,便急切询问道:“县尉,你通晓兵事,且看这金狗军队成色如何?可是那金狗主力?”

  县尉闻言,仔细打量去那些“金狗”。

  这一细致打量,“通晓兵事的”县尉神情便是大变。

  只见敌人一个个披坚执锐,甲胃齐备,而且大多都披着黑色的罩衣,那衣袍上还都绣着一只金色的双头老鹰。

  还有那些金人骑兵,更是一个个气势凛然,人马具装,戴着那奇怪头盔仅露出一道缝隙,看上去颇为骇人。

  他语气低沉,压低了声音道:“回县台大人,这金狗军容整齐,行军当中也是阵型俨然,想必在金狗当中,也是一等一的强军,怕不是那金兀术亲率的中军?”

  知县等一众官员,俱都是面如土色:“那可为之奈何?”

  县尉本想说两句宽慰知县的话,但一想这金狗后续兵马还不知有多少,那些厢军本就没什么战斗力,若敌军攻城,旦夕之间就是城破人亡之局。

  又想到自己刚出生没多久的可爱孩儿,怕是就要横遭惨祸,一时间握着手中的朴刀,只觉双腿站立不稳,心如死灰。

  我大宋,怕是要亡了啊!

  一众人心惶惶当中,一个书生突然暴喝道:“为之奈何?唯依托城墙,死战到底!”

  “死...死战?”

  他们看向城头不远处,竟是县里小有名气的才子,刘家老大,一时间心中一震:“刘伯武,你可有退敌良策?”

  刘伯武摇头道:“无,在下不通兵事。”

  知县神情一暗,心道,我等也真是病急乱投医了,这区区一个士子,难不成还能变出千军万马不成。

  “县台大人,我虽不通兵事,但也知晓那金狗贪婪跋扈,就是一群欺软怕硬的豺狼,唯有打痛他们,方能使敌人退兵。”

  县尉开口道:“可这厢军平素就是修城墙,挖土方,干得是苦力杂活儿,拿兵器的时间尚不及拿锄头的时间,既无操练,也无甲械,如何死战?”

  刘伯武沉声道:“全城百姓,男女老弱不论,尽数登城死战罢了,就是半数全殁,也要崩掉金狗一颗獠牙。金狗残暴,所过之处,鸡犬不留,县台大人,您愿意自己妻女被金狗凌辱,虐待而亡?县尉大人,您愿意自己儿子被金狗刀枪穿刺,挑飞到水渠中,溺毙而亡?”

  他一桩桩,一件件列举过,眼神中,已是布满了血丝。

  为人夫,为人父,面对强敌,唯死战耳?

  正当这城头诸人,勉力提起抗金士气之时。

  城下兵马当中,纵出一员骑将,马鞍上带着几个圆滚滚的染血布袋,来到城下高喊道:“叫你们能管事的出来见我。”

  那骑将戴着金色面具,身披的斗篷,是唯一一件不是双头老鹰的斗篷,粗略一看,上面绘制的竟像是一头猪婆龙首,只是要英武狰狞许多。

  “休要担忧,我等不是金人,而是自泰西之国,大秦派出的使节团,本想去觐见你大宋国的皇帝,却不曾想撞上了一支金兵。”

  洛萨抡圆了胳膊,将手中布袋丢上城头。

  那县尉显然也有点武艺,伸手便将其接住:“这是何物?”

  “无他,金狗头颅罢了。”

  县尉打开布袋,却见里面赫然包裹着一颗血淋淋的头颅,须发喷张,满脸怒容,眼睛珠子瞪得熘圆,看那发式装扮,的确像是传说中的金人。

  此后,更是有数百骑来到城前,丢出一颗颗圆滚滚的头颅,骇得城头一众兵丁心中更是恐惧至极,肝胆欲裂。

  “你们若不信,看看我相貌便知,我绝非金人。”

  洛萨摘下头盔,露出与此方之人,面容殊异的金发碧眼相貌。

  那县尉看着洛萨一众,惊讶道:“你们竟然都是胡人?”

  让娜纵马奔出,摘下头盔,露出一袭金发:“喂喂喂,别瞎说啊,我家大人可不是胡人,而是泰西之地,大秦国的将军——哈洛萨,你们称呼他为哈将军就好。”

  神特么哈洛萨。

  洛萨翻了个白眼,属实也没想到竟会被让娜给安上一个“哈”姓,还不如用自己前世的名字。

  “大秦国?”

  县尉哪听过这个名字,看向身边,据说是以博闻强记而着称的刘伯武。

  刘伯武思索了一阵,惊奇道:“这大秦可是拂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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