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西比拉公主

  告别高弗雷男爵。

  天色已晚。

  四人准备回返庄园。

  天空中,繁星点点,深蓝色的天像是距离地面很近,星辰也仿佛触手可及。

  难怪人们会说这里是最接近神的地方。

  即使在傍晚,圣地的温度依旧很高,白天汲取了大量热量的地表,如同一个饼铛,烘烤着人们的脚底。

  “般若,那些是你的族人吗?”

  芙琳吉拉指着路旁,一支束发高冠,黑发黑眸的商队。

  般若压根儿没搭理她的意思。

  她是鬼族,在人间怎可能有族人?

  洛萨对芙琳吉拉解释道:“是宋人,东方那座大帝国的商人——相当于你们那个世界的炎夏帝国。”

  他仔细观察着这支商队。

  他们有膀大腰圆,身着札甲和皮甲的护卫,穿着短打劲装的奴仆,簇拥着几个穿着红色丝绸华服的男人。

  他们眉头紧锁,不知在谈论什么。

  洛萨侧耳仔细倾听了一阵,发现周围环境嘈杂,再加上这伙宋人口音很重,他实在难以分辨他们究竟在说什么。

  宋人的官话应该是开封话,但与后世的开封话也已大相径庭,若是细致去听,应该还能勉强分辨。

  但离远了听,就真是鸡同鸭讲了。

  “算了,我们走吧。”

  洛萨轻夹马腹,一行人和宋人商队擦肩而过。

  现在,跟宋人接触并不能给他带来多大的好处。

  或许他能凭借着对宋帝国历史的了解,外加语言优势,能更容易博取对方的信任。

  但至多也就能获取一条购买到稍微便宜些的丝绸的渠道,他们无法带给洛萨更多的利益。

  譬如造纸术,早已传入。

  印刷术,他自己就会。

  指南针,他知道原理,而且现在他也没开辟新大陆的需求。

  至于火药...且不提这个时代的火药威力如何,这帮商人也肯定不会懂火药的配方。

  洛萨起码还知道一硝二磺三木炭,虽然知道这些也没多大用,因为这是分子系数比,而不是重量比。

  他不属于这个时代,外邦人的面孔,也注定他没办法返回宋国,做一根赵氏江山的擎天玉柱。

  就是不知,那历史上如上帝之鞭般的鞑靼铁骑,是否依旧会如约而至。

  正出神,前方,一队骑兵纵马驰骋而过。

  队伍最前方的侍从,打着红底的耶路撒冷十字纹章,手持卵形盾,高声呵斥路人避让。

  他们簇拥着一名骑着白马,头戴阿拉伯式头巾,用黑纱遮面的贵妇,向前方奔去。

  “是西比拉公主!”

  道路上,卓有见识的人纷纷认出了这一徽记,西比拉公主不仅仅只是公主,同时也是具备封地的女爵。

  来时经过的贾法港,便是她的领地之一。

  这就是鲍德温四世的姐姐?

  洛萨刚冒出这个念头。

  这时,她脸颊上的面纱突然随风飘落,洛萨下意识伸手接在手中。

  惊鸿一瞥间,他看到了西比拉公主姣好的眉眼五官。

  她却未作停留,继续纵马驰骋而去,只留一阵香风。

  “啧,手法真刻意。”

  芙琳吉拉轻哼了声:“洛萨,她似乎对你有意思,你今天在宫殿里见过这位公主?”

  “见过,但我没太在意。”

  洛萨将手中的面纱递给了一旁的汉斯:“替那位女士好好保管,下次见面时替我还给她。”

  “感觉怎么样?”

  芙琳吉拉脸上笑意盎然,但洛萨很清楚,她的眼神中已经透露出强烈的不满了。

  按照她的性子,现在恐怕已经想着怎么把西比拉公主给吸成一具干尸了吧?

  般若的眼眸依旧平淡如水,只是轻轻瞥了他一眼,就继续目不斜视,乘着坐骑向前方行去。

  洛萨摇了摇头:“与你和般若相去甚远,实在不怎么样,而且还是个生过一个孩子的寡妇,我不可能对她有想法。”

  其实还是很美的。

  只是他跟芙琳吉拉和般若朝夕相处,眼光被拔高了太多。

  除非是东帝国的女皇,拉盖娅那样,既漂亮,又能陪嫁一座帝国的寡妇,否则他是不可能吃这口软饭的。

  而且,这位公主之所以抢手,是因为她和前夫生了一个儿子,是鲍德温四世死后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但万一鲍德温四世没死呢?

  洛萨很确信,倘若自己真抽取到一个五六星的医疗扈从,真治愈麻风病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其实,他现在也有办法。

  就是让芙琳吉拉给他一个初拥。

  只是芙琳吉拉不可能愿意的,这个爱干净的小姑娘,得被PUA到什么地步,才会愿意纡尊降贵,去吸一位麻风病人的血,再将自己珍贵的精血注入。

  洛萨也不会提出这种要求。

  哪怕鲍德温四世以后再怎样器重他,他也不可能做出这种决定。

  似乎对洛萨的反应很满意,亲密度增加的提示音再度响起,只是大概真像洛萨推测的那样,还差一道门槛,亲密度仍处于冷淡范畴。

  洛萨走到队伍前面,回头看了一眼般若。

  两人对视许久。

  般若才语气淡淡地问询道:“怎么了?”

  洛萨嘴角微微翘起,没有说话——如果不是系统提示亲密度增加的声音,我还真以为你完全不在意呢。

  洛萨迟疑了下,还是询问道:“般若,你觉得呢?西比拉公主真的对我有意思?”

  般若摇了摇头:“我看不透人心,芙琳或许能做到。”

  芙琳吉拉阴阳怪气道:“傻大个儿还是有眼光的,我的确能感受到,这种发情的贱货的气味,我再熟悉不过了。”

  洛萨露出忧心忡忡的表情:“这位公主可是耶路撒冷如今局势混乱的中心人物,能不招惹是最好的。”

  西比拉公主只能在王党,爵党以及太后党挑选自己的夫婿。

  原本西比拉应该选择太后党推出的吕西尼昂的居伊作为夫婿,毕竟西比拉也是太后党的成员。

  而且吕西尼昂的居伊,虽然不过是个没有继承权的高卢骑士,但却是耶路撒冷首席军政大臣阿马尔里克的弟弟。

  洛萨实在想不明白西比拉为何要招惹自己?

  即便是想要拉拢王党,也该去找贝利安啊。

  似乎看穿了洛萨的心声,芙琳吉拉微笑着说道:“可爱情来了,什么都挡不住,你最好小心一点。”

  “我会的。”

  洛萨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

  王党势衰,即使有伊贝林家族支持,他想要迎娶西比拉,坐上摄政王的位置也必定要面临重重困难。

  更别提他压根儿就不想娶西比拉。

  “贝利安是个不错的选择,汉斯,劳烦你再跑一趟,把这条面纱给贝利安爵爷,就说托他转交给西比拉殿下。”

  汉斯面露无奈之色。

  他看了眼两位传说和史诗级的大佬,暗叹了句:“老爷你带着我,果然就是想让我替你干粗活和跑腿的吧?”

  今晚,洛萨罕见大方了一次,请全体领民吃了一顿好的。

  在漫长的海上旅途中,许多领民间都已暗生情愫,酒精上头,便随着节拍,跳起舞来。

  特维尔有些消沉。

  领民共计七男六女,就他恰巧是多出来的那一个,没人喜欢他。

  ...

  篝火映照出一张张欢快的面容。

  洛萨坐在篝火旁,面露微笑地看着这一幕。

  心中却有些怅然。

  这一张张鲜活的笑脸,是否在下一场战斗中,就会变成一具具倒在血泊中,连相貌都辨别不出来的尸体了?

  他起身,不再观看。

  慈不掌兵,他有时候觉得,自己根本就不适合作为一名统帅。

  他拍了拍特维尔的肩膀:“好好训练,女人迟早会有的,到时候,我替你们主持婚礼。”

  “老爷...我。”

  一整天被同村的兄弟冷嘲热讽,心爱的姑娘对自己的懦弱不屑一顾,使他早就积压了太多的苦闷。

  此时被洛萨一安慰,顿时落下泪来。

  “别哭,像个什么样子。”

  洛萨语气严肃了些,沉声道:“坚持你想走的路,不管是种田,还是当兵打仗,选择了,就不要后悔。”

  特维尔努力抽了下鼻涕,带着哭腔道:“老爷,我想好了,以后一定要拿起武器,捍卫您的荣耀与尊严,我不会再给您丢脸了。”

  “我相信你。”

  洛萨站起身,向小楼上走去。

  芙琳吉拉坐在黑暗中的树梢上,默默地看着这一幕,神情莫名。

  般若依旧站在窗户边,不知在眺望着何方,只是偶尔眼光扫来,总会在洛萨的身上停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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