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抵达圣地

  今天是个罕见的好天气。

  天空万里无云,风轻浪缓。

  严苛悭吝的犹太商人死去后。

  船长和海员们不再需要故作忙碌,悠闲地站在甲板上晒太阳。

  乘客们也在甲板上三三两两聊着天,没人愿意继续窝在憋闷的船舱里。

  这几天,船上的气氛一直很尴尬。

  有几个乘客干脆直接在克里特岛下了船,打算转乘其它船只去圣地。

  海妖之夜,洛萨看到了许多不堪入目的场景,乘客们,水手们,不分男女...而在公教教义中,无论是通歼还是同性恋,都是罪孽。

  “等到了圣地,一切罪恶都将消弭。”

  贝克特神父对人们如是说道。

  那晚,他在海妖的歌声作用下,跟一名男性水手在船舱里翻滚许久。

  耶稣肯定不认为人们抵达圣地,就罪孽全消了,但神父还是这样说了。

  正如耶稣不会认为杀死异教徒无罪,反而是通往天国之路,但教宗陛下还是这么说了。

  水手们对这些看得要格外通透,常年在海上奔波的他们,信仰并不虔诚。

  在海啸,海盗,风暴到来之时,他们甚至会向异教的海神波塞冬祈祷。

  而在狭窄宛如与世隔绝的船只上,基情虽说不是司空见惯,也绝非什么难以想象的事情。

  距离他们驶离克里特岛已经两天的时间了。

  他们期间经过了塞浦路斯岛,但没在那里停靠。

  那里曾是东帝国的核心领土,于东帝国的摄政女皇加冕之后,便趁机独立,拥有着一支不俗的海上力量。

  经过塞浦路斯以后,他们距离圣地已经很近了,时不时能隐约看到远方,那条一片昏黄的海岸线。

  这里的船只也变得密集了许多。

  络绎不绝的商船,载着零散十字军的客船,海盗们配备了诸多大桨,安装弩炮的战舰...经常能看到海面上漂浮着散架的破碎船板和木桶。

  那是被劫掠,摧毁的商船。

  “快看!”

  水手们突然激动了起来。

  在遥远的海平面上,一支规模庞大的舰队逐渐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它们巨大的黑色帆面上,印有一个个白色十字徽记。

  一张张帆迎风鼓胀。

  “那是...医院骑士团的舰队!”

  洛萨立刻吩咐道:“悬挂十字军旗,别让我们的基督兄弟误会我们的身份!”

  贝克特神父与有荣焉道:“医院骑士团在圣地,拥有着一支规模庞大的海上力量,他们时常出海巡逻,保护商路与海上朝圣者们的安全。”

  这就是现如今骑士团的力量。

  不是王国,却胜似王国。

  柯克船抵达贾法城外的港口时,恰巧是中午时分。

  这里风化严重,到处都是荒漠,隐隐还能看到几座侵蚀严重的塔楼式建筑,耸立于戈壁滩。

  芙琳吉拉慵懒的声音响起:“大人,太阳好晒,我感觉头好痛啊。”

  洛萨倍感无奈:“别装了,你只是透支了一次精神力,睡了两天早就没事了,你堂堂吸血鬼王族哪那么脆弱?”

  般若依旧安安静静跟在洛萨身旁,像是他的影子。

  令人安心。

  “汉斯,打起燕尾旗!”

  洛萨命令道:“自今日起,我们恐怕得跟很多贵族打交道,你暂任纹章官一职。”

  莱恩叮嘱着麾下的领民,高声道:“都站直了,别丢了大人的脸面!”

  这些领民中,男性现在一律手持长矛和盾牌,虽然没有着甲,但都披上了统一制式的罩袍,看上去也有模有样了。

  当然,他们现在还只是样子货,仅能起到仪仗队的作用。

  真打起来,也就比征召来的农兵强一点。

  纸上谈兵,永远比不上真正的操演。

  洛萨深吸了一口从内陆吹来的干燥的风。

  “这就是圣地,络绎不绝的人们来此寻求救赎…以及财富。”

  洛萨站在码头上,数日来第一次踏上坚实的大地,使他的脚步不自觉有些飘忽。

  “准备出发吧,这里距离耶路撒冷不远,早些抵达目的地,我们也好休息。”

  柯克船被他交给了船长,但船上的商人的财富,被他尽数征用了,充当“资助”。

  这时,洛萨看到一支队伍从码头上下来,他们打着黄底十字的旗帜,大多身穿暗红色与白色相间的罩衫。

  装备精良,一看就是专业的军士和骑士。

  为首的骑士径直询问道:“这熟悉的立狮纹章,你是哈布斯堡家族的哪位?”

  “你们是?”

  洛萨皱起眉。

  哈布斯堡不是多么显赫的家族,影响力也仅局限于施瓦本,巴伐利亚地区。

  他没料到到了圣地,居然还能有人辨认出来。

  “我是向伊贝林的高弗雷男爵效忠的骑士凯文·麦克基德,这是我侍奉的小主人,伊贝林男爵唯一的继承人,贝利安阁下。”

  洛萨将视线投在骑士的身后,那个裹着一件暗红色罩袍的年轻男子。

  “我是哈布斯堡家族的洛萨骑士,维尔纳伯爵的次子。”

  洛萨向对方点头致意:“很荣幸认识你们,贝利安阁下,凯文骑士。”

  “洛萨骑士,您的父亲与我的主人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我是亲眼见证他们并肩作战的深厚友谊的,他们曾一起于耶路撒冷骑士团效命。”

  凯文骑士看着洛萨的罩袍,微笑道:“就是这样款式的袍服。”

  耶路撒冷骑士团很显然不是圣殿和医院骑士团那样的军事修会。

  而是类似于后世勃艮第的金羊毛骑士团那种荣誉称号。

  “只是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不选择留在圣地,而是返回瑞士那样的穷山沟,去做了一个乡下伯爵。”

  “说实在的,我也不明白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洛萨耸了耸肩。

  他是听过对方的名头的,维尔纳伯爵曾经有限提到过的在圣地的几位战友之一。

  伊贝林的高弗雷男爵。

  伊贝林家族并不简单,虽然只是个男爵,但这男爵的含金量依旧不是阿尔高的维尔纳伯爵所能媲美的。

  首先,伊贝林距离贾法如此之近,是一座商贸发达的贸易城市,过往商队络绎不绝,只是抽税都是很大一笔收入。

  此外,耶路撒冷王国规模有限,有名有姓的男爵加起来也就十余人。

  而伊贝林男爵很显然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属于鲍德温国王的轻信,铁杆儿的王党。

  来时路上洛萨就盘算着跟他们扯上关系了,没想到正好遇见对方的继承人和家臣。

  凯文骑士询问道:“你们这是正打算去圣城?”

  “没错,既然到了圣地,还怎能按捺住立刻赶往圣城,瞻仰圣墓的急切心情呢?”

  “哈,不介意的话,我们一起走吧,我猜男爵大人一定很高兴能见到故友的儿子。”

  “那再好不过了。”

  洛萨笑容满面地和对方搭着话。

  “贝利安,你看起来似乎有些拘谨?”

  “的确…我不是贵族,我指的是,曾经我只是个铁匠,所以并不擅长跟你们这样的人打交道。”

  “我明白。”

  洛萨点头道:“但恕我直言,你根本无需拘谨,这个时代卑劣如恶棍的贵族比比皆是,只要你有着一颗高洁的灵魂,即使是铁匠,也能笑傲王公。”

  说白了就是私生子合法化,在这个时代并不鲜见。

  多见于绝嗣的家族,当然由于宣称较弱,继承权被他人夺走的事情时有发生。

  ps:电影天国王朝的内容有不少都是经过艺术加工,甚至凭空捏造的,比如贝里安根本就不是私生子,而是家族第三子,也并不年轻。

  这里要说的是,不要试图从小说里学历史。

  因为作者表示会采用部分电影情节,杜撰部分情节,最后再加上一小部分历史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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