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四十五章:深山灵女

  “那后来呢?这人死了吗?”

  米老爷子到这里,故意停顿了半句,想是人老了话耗力气,又喝茶润了润嗓子,朝众人摆摆手:“那当然没死,被一个白化子给救了……”

  猎户老郑那时候摔断了腿,已经动不得了,眼看着群狼流着哈喇子就要围过去,他本来打算吞枪自尽,好歹被吃的时候没那么痛苦,在这危急之刻,周围忽然响起走动声,只消几声哼唱响起耳畔,周围的野狼好似听到了什么声音,吓得做猢狲散开,一时半刻就已经没影儿了。

  片刻后,山坡下的密林中,开始出现一个身上发着淡光的女子。

  来也奇怪,这女子穿得像是古代大户人家的千金,裙摆翩跹,华服荡漾,一身素白衣裳在月光下泛起白光,照的周围雪地都是银白的,看起来就好像月宫里的仙女儿。

  老郑有一瞬间,还以为是自己已经死了,这仙女儿是想接自己回上,直到疼痛从腿脚传来,他这才发觉这一切都不是幻觉,而是真是存在的。

  这女子低头查看猎户伤势,不知道在他耳边嘀咕了什么咒语,老郑只感觉自己大脑昏昏沉沉,很快就闭上了眼睛。

  等再醒来时,他已经被这女子带进某个山洞,此时的他腿上已经被绑上棍子,还敷了一层厚厚草药,从药草种类来看,大概是治骨裂消水肿的草药。

  猎户老郑环顾四周,没想到在神农架中,居然还有温暖如夏季的洞窟,虽他的棉衣已经脱下,身在洞中还是不觉得冷,这种神奇既让他庆幸也让他万分警惕。

  庆幸的是自己没回去,至少不用冻饿而死,还能在这种神奇山洞里养伤,不过正因为山洞太过奇异,他的警惕也随之而来!

  刚搬来时,葬亡村里的庄户起过,神农架是山神的地盘,这女子昨晚上既然能吓退狼群,就证明非同常人,他怀疑救他的也是什么山神野怪。

  基于这一点,他随手拿起石头,准备保护自己,万一这美艳妖精要取自己性命,也好有趁手的兵器。

  一阵走动,这女子果然端着药汤从外面走进来,他立马拿起石头护在身前,仔细盯着女子细看。

  啧啧啧,这女子长得已经不是普通人可比,称得上冰肌玉肤,雪白细腻,在全身玉白之上,还有美丽无比的容貌,哪怕不施粉黛,比那戏台子中浓妆艳抹的戏子要好看几十倍,配合一头乌发,只能用山中精灵、神女仙妃来形容。

  这女子见老郑拿石头护住身体,就知道他对一切还有敌意,开口抄着半生不熟的语言解释她不是坏人,只是在山中寻找食物,见狼群把他包围,才要出手搭救,让他不要担心。

  在女子的解释下,老郑也逐渐清楚了这女子的来历。

  她的家族世代居住神农架,如今父母都去世了,她是到附近采草药,暂时借住在这个洞窟,老郑见自己伤口已经不疼了,明白脚踝上确实是草药,这才信了女子的话。

  对老郑来,他本来已经死定了,被这女子救了纯属死里求生,等脚好得差不多了,就打算告别女子回家。

  没想到,这女子居然也要跟着他回去,这老郑心里可就犯嘀咕了,他既不是貌赛潘安也不是富比石崇,这女子长得跟仙女儿一样,难不成是真看上他了,一番细问才明白。

  这女子的家中已经没了父母,兄嫂难以容下她,这次派她来寻找草药,就是存了不让她回去的心思。

  也就是,如果这女子不跟他回去,就只能继续住在这种穷乡僻壤的地方,不定哪一找不到食物,就得被活活饿死。

  猎户老郑虽然没读过几书,看的戏折子却不少,尤其敬佩关二爷义薄云,这女子让他免于被群狼吞吃,自己要是把人家留在这种地方,那不相当于是恩将仇报?

  老郑思来想去,也只好答应女子的话,带着女子先出了神农架回到葬亡村。

  这一路上,不知道是不是猎户幸运,总能见到什么花鹿狐狸这样的动物,居然也打了不少猎物,将马屁股后面坠得满满当当。

  回到葬亡村时,他的家人已经断炊好几,要不是米家人接济,早就饿死了。

  他们见猎户回来带着诸多猎物,脸上终于有了喜色,只是,面对马上坐着的漂亮女子,家人很是不解,尤其是她的婆姨徐嫂,脸上更是像打翻了醋坛子,不是个滋味儿。

  荒郊野岭,但凡是个庄户家的闺女,谁不是灰头土脸面黄肌瘦,这种白雪似的妙人,不是官宦家的千金,也得是地主豪绅家的姐,都不是他们这样的猎户惹得起的。

  他们又惊又怕,生怕老郑做了什么掳掠贵眷的混账事。

  猎户回家后,给家人看了自己的伤势,上至高堂下至儿郎,再听他介绍是这女子救了自家人,这才慢慢对女子没了戒心,再一听这女子的身世,就更对她多了一丝可怜,再不见初见时的生疏冷漠。

  眼下,猎户对她带回来的女子犯了难,既是救命恩人就不能落了礼仪,老郑原本是想认下她做义女,这样,二人多少隔着辈分,也就免了其他的想法,只是,这女子的年纪也不过才二十出头,他也才三十出头,认她做闺女实在是太占便宜,这件事也就一直搁置下去。

  为了方便称呼,老郑的爹娘见她长得细白细白,就跟她取了个杂名,阿细。

  乡村之间,鲜少能瞒得住消息,老郑家跑来一个俊闺女的消息,很快传扬得满村都知道了,很多人都会借着上门拉家常送东西,想瞅瞅阿细长得多漂亮,这么一来,村东头反倒是热闹起来,老郑家成了满村子最热闹的庄户。

  老郑还以为,阿细是肩不能扛手不能抬的千金闺秀,没想到干起活儿来很是麻利儿,不管是砍柴跳水还是烧饭做菜,都是一把好手,最关键的是一手医术很是撩,不仅能治身上的病,还能治心里的病。

  哪怕是病人不多一句话,只要让阿细摸到脑袋,就能知道他们的心病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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