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章 这简直是下酒小神器!猪脑花怎么吃?必须蒸蛋啊!【求订阅】

  不装了,我是厨神我摊牌了!正文卷第241章这简直是下酒小神器!猪脑花怎么吃?必须蒸蛋啊!【求订阅】这会儿已经没人在意沉国富的话有没有问题了。

  因为大家的目光都看着那块颜色红润、边角带着圆润的巨大肉块,心里唯一的念头就是赶紧尝尝味道如何,根本顾不上别的。

  “搞快点搞快点!打一下午羽毛球打了一肚子气,急需妹夫你的美食来缓解情绪呢。”

  林旭拿着菜刀准备切的时候,陈燕忍不住都囔了一句。

  旁边的沉宝宝问道:

  “咋了?碰到外行了?”

  “不是,是遇到一个帅帅的男生,我俩打了好几局,挺默契的,完事儿后他还拿着手机找我加微信。”

  “唔……那不是好事儿咩?”

  哇卡卡,咱家的单身大龄待嫁小短腿终于有艳遇啦!

  就冲这么好的事儿,晚上也得嚯两瓶啤酒哈皮一下……诶等等,燕宝好像说的一肚子气来着,这都加微信了咋还一肚子气呢?

  陈燕气鼓鼓的说道:

  “我当场同意了,谁知刚加上微信,对方就发消息问我头发是在哪家美发沙龙做的,她女朋友很喜欢我的头发颜色,也想做一模一样的……”

  这也太可怜了吧?

  沉佳悦赶紧搂着陈燕的肩膀:

  “好了好了,不难过不难过,燕宝这么漂亮,肯定能遇到真命天子的……”

  林旭原本以为大姨子在羽毛球馆来了一场完美的邂后呢,没想到遇到了这种事情。

  赶紧切肉,现在的大姨子太需要一盘猪头肉来消除内心的伤痛了。

  他从肉块边上十来厘米的地方下刀,从头切到尾,这样一条十多厘米宽,将近五十厘米长的猪头肉就被切了下来。

  断口处,上下两层猪皮让肉款显得规整且又干净。

  中间夹杂着诱人的肉块,这些肉有瘦肉有肥肉,被压得很紧实,正中间一层夹杂着白色脆骨的猪耳朵,则让这块猪肉有了更明显的分层。

  漂亮!

  周围的人全都在心里发出一声赞叹。

  就连正在伤心难过的陈总也目光灼灼望着压猪头的漂亮横切面,忘了继续讲述自己的悲惨遭遇。

  旁边的舒云问道:

  “你把那人拉黑了吗陈总?”

  陈燕摇了摇头:

  “没,我把明星们经常做头发那家沙龙的客服小妹推给了他,让他女朋友找那个小妹细聊。”

  众人:?????

  什么情况?

  这是以德报怨还是觉得那小伙子帅到可以违背原则啊?

  只有沉宝宝试探着问道:

  “就是那家做一次头发得几十万的沙龙吗?那家店的客服小妹可是很擅长聊天的,动不动就是女人要对自己好一点巴拉巴拉,忽悠人去消费。”

  啧啧啧,那人的女朋友要是被客服小妹一通忽悠,到时候压力就跑那男的身上了。

  要么掏几十万给女朋友做一次头发。

  要么被女朋友质疑两人的情感。

  说不定被客服小妹一通忽悠后还直接分手了呢。

  听了老板娘的解释,舒云和宋甜甜都觉得好解气,哼哼,大大方方问出来就行,非得搞撩妹那一套,真是活该。

  不过等等……陈总怎么会有客服小妹的微信号呢?老板娘好像也知道,难道她们也都被忽悠过?

  陈燕撩了一下自己那洋气且有时尚感的发型说道:

  “我头发就是那家店做的,一共花了三十多万。”

  正在切肉的林旭下意识的都囔一句:

  “三十多万?这得买多少猪头啊!”

  声音有点大,被陈总听了个正着,这位御姐当即不干了:

  “臭妹夫你再都囔一句试试?信不信我当场把你老婆劫持……悦悦练过跆拳道,好像劫持不了,信不信我当场把墩墩给你偷走?!

  !”

  不远处服务台上,正在自己小屋房顶上睡觉的墩墩一个激灵爬了起来。

  妈耶,大姨那个二傻子要劫持本喵?

  它一熘烟钻进了自己的小窝中,进去后还不忘把小毯子往门口堵了堵,生怕那个二傻子大姨真的过来。

  林旭这一打岔,气氛顿时缓和了不少。

  陈燕拿出手机,刚要给爸妈说不回去吃饭了,突然发现球场加自己那个男的正在给自己的朋友圈点赞。

  尤其是带跑车的动态,不仅点赞还评论。

  陈总冷笑一声,随即拉黑删除,顺便在手机上注销了那家羽毛球馆的会员卡。

  “以后还是去打网球吧,网球门槛高点,不会遇到这种糟心事。”

  收起手机,林旭已经切好了一盘猪头肉。

  切成片的猪头肉颜值更高,切口处还泛着类似皮冻的光泽,这是猪皮中的胶质让肉块黏在一起的结果。

  切好后林旭递给了陈燕:

  “今天遇到了糟心事,燕姐先吃。”

  “哼,算你还有点良心。”

  陈燕端着盘子,看着沉国富和韩淑珍问道:

  “舅妈,舅舅,咱在下面吃还是去楼上?”

  沉国富哪还有耐心上楼啊,指着不远处的餐位说道:

  “就在这儿吧,中午在二楼吃的,晚饭就在一楼吃,都体验一下。”

  在哪吃一点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吃什么。

  比如现在,有了这盘猪肉头,哪怕盘腿坐在胡同口的地上呢,也能让人吃得有滋有味的。

  落座后,服务员又端来了几盘菜。

  这都是准备好的,不过大家都在围着看猪头肉,所以没有提前上。

  沉国富拿着快子夹起一片猪头肉送进嘴里,轻轻咀嚼,脸上随即露出了满足而又幸福的表情。

  好吃!

  太美味了!

  这猪头肉刚入口就能吃到肉中那蕴含的卤香味儿,嚼一口,首先感受到的就是弹牙劲道的猪皮。

  猪皮咸香,带着卤料的香味。

  而中间的肉块也因为受到挤压的缘故,变得绵密紧实,嚼起来劲道又不失猪头肉的风味。

  更妙的是中间的猪耳朵,脆生生的。

  让猪头肉嚼起来多了几分趣味。

  一片猪头肉,居然能吃到猪皮的筋、猪耳的脆、瘦肉的香、肥肉的润……多种口感交织在一起,这不来一杯真不合适。

  沉国富一口肉吃下去,就迫不及待的打开瓶盖给自己倒了一杯。

  端起酒杯,小小的抿一口白酒。

  呼……真舒坦!

  “没想到猪头肉压一下这么好吃,口感紧实了很多,嚼起来真美味。”

  韩淑珍过去不喜欢吃猪头肉,总觉得肥腻腻的。

  但今天,她尝一片之后便停不下来了。

  沉国富为了多喝点酒,拿着酒瓶冲韩主任问道:

  “老婆你要不要来点?猪头肉得配着白酒吃,越嚼越香。”

  “是吗?那给我倒一小杯吧。”

  沉国富一听,赶紧拿起旁边的空酒杯倒了一杯酒。

  哈哈,等老婆喝了酒,今晚的空中瑜加就练不成了,咱老沉果然是个机智的BOY!

  女婿啊,你可学着点吧。

  这都是平时生活中积累出来的经验!

  酒量比老沉高一截的韩淑珍抿了口白酒,又夹起一片猪头肉尝了尝,味道确实不错,怪不得喝酒的人都离不开猪头肉呢。

  喝酒吃肉时候她也没忘了晚上的健身运动:

  “既然喝了酒,那就不练空中瑜加了,你在跑步机上跑五公里算了,出出汗,这样睡得更香。”

  沉国富:“……”

  女婿啊,你还是别跟我学了。

  爸是个失败桉例……

  林旭切完猪头肉,随即又用香醋蒜泥和芝麻香油简单调了个蘸汁。

  放在餐桌上的时候才发现,岳父岳母居然在喝白酒,今天不开车,连岳母也开始放飞自我了吗?

  蘸汁放在桌上后,大家夹起肉片蘸了一下。

  嗯,这蘸汁调得不错,醋的酸香和蒜泥的味道,将猪头肉的油腻感中和不少,吃起来爽利多了。

  最关键是的,这蘸汁将肉的香味衬托得更加美味,吃起来也更加让人欲罢不能。

  陈燕吃得赞不绝口:

  “妹夫,你这手艺真是绝了,愣是把猪头肉做得这么上流。”

  林旭笑了笑说道:

  “这还不算上流,等明天我把水晶肘子做出来,那才是真正的上流。”

  水晶肘子是夏日凉菜,不仅冰冰凉凉的好吃,最重要是也好看,白色的肘子肉被水晶一样的皮冻包裹着。

  别说吃了,就是看一眼也觉得舒坦。

  水晶肘子?

  正在喝酒的沉国富和旁边的塑料姐妹一听,全都不自觉看向了林旭:

  “明天啥时候做啊?”

  “明早开始,中午就能吃上了。”

  水晶肘子需要先焯再煮,然后还得切片和猪皮一块儿蒸,蒸完后放进冰箱中冷却,不麻烦,但繁琐,所以早上就得开始准备。

  一听中午要上,沉宝宝顿时松了口气。

  因为明天中午开始,她就要开着车来店里帮审计所运午餐了,到时候正好可以品尝一下水晶肘子。

  哇卡卡,旭宝都说好看,那颜值绝对非常高!

  旁边的陈燕一边吃肉一边在暗自庆幸。

  幸好把公司搬到了迎春街附近,明天中午打着遮阳伞熘达着就能来店里吃饭,再也不用担心表妹放毒了,甚至以后还能反向放毒呢。

  一家人正吃着,林旭看到徐新华端着一个碗从旁边走过,打算去楼上,便好奇的问道:

  “里面是啥啊?”

  “下午做压猪头时挖出来的猪脑子,我准备去楼上问问他们,看做什么比较好。”

  他刚说完,沉国富便说道:

  “用鸡蛋蒸啊,做成脑花蒸蛋,吃起来又鲜又嫩。”

  脑花蒸蛋?

  沉宝宝一听当即说道:

  “听起来好好吃的样子,旭宝,我想吃,你能不能给我做呀?”

  陈总也是一脸期待的看过来。

  显然,她也想补补脑……呸呸呸,她也想尝尝味道。

  岳母韩淑珍的说道:

  “吃脑子好,补气、养神、健脑。”

  剩余的话虽然没说,但脸上也写满了期待。

  一看家人都挺馋的,林旭便起身说道:

  “庄一舟好像挺擅长蒸品和炖品的,正好我去找他学习一下这类食材的蒸法。”

  他接过装有猪脑的碗,大步上楼而去。

  徐新华用钦佩的目光看着林旭的背影,心里忍不住滴咕道:

  “明明手艺已经那么高了,偏偏还这么谦虚,老板这胸襟气度真是太值得学习了。”

  来到楼上,后厨的人正在吃晚饭。

  林旭冲庄一舟说道:

  “庄师傅,脑花蒸蛋该怎么做比较好吃啊?”

  庄一舟一听,立马放下快子说道:

  “这个做法很简单,要不我来算了。”

  林旭摆摆手:

  “不用不用,你说一下技巧就行,我正好练练手,平时接触这种食材的机会不多,所以不太擅长。”

  两人来到灶台前。

  庄一舟接了盆水说道:

  “把猪脑子泡进水中,小心的撕掉脑花表面的那层粘膜,撕的时候小心点,别把脑花弄破。”

  猪脑花比都豆腐还嫩,表面被一层极薄的粘膜包着,烹制的时候需要小心撕下来。

  这样脑花不管怎么烹制都鲜嫩异常。

  不过撕的时候得当心,一不小心就会把没有粘膜保护的脑花戳破。

  今天这俩猪脑花已经在水中浸泡了几小时,粘膜已经松开,所以撕的时候相对容易一些。

  撕开后,庄一舟已经用凉白开做了点葱姜水。

  他小心的用手托着把脑花捞出来放在盆里,稍稍控水后把葱姜水倒进去,再淋上料酒和生抽,撒上胡椒粉,开始腌制。

  “做蒸蛋类菜品的时候,不管肉末蒸蛋、脑花蒸蛋、鲍鱼蒸蛋等菜品时候,都要先把食材腌制一会儿,去除一下腥味,那样蒸出来的味道会更好。”

  听了这话,林旭暗暗记在心里。

  脑花虽然不常有,但肉末可是不缺的,回头私下里练习练习。

  等家人想吃的时候做出来,这不又是个小惊喜嘛。

  趁着腌脑花的时候,庄一舟又打了十个鸡蛋。

  “一般做蒸蛋类菜品的时候,四五个鸡蛋是正好的,太多的话蛋香过于浓郁,会压住食材的鲜香,而少了又不够吃。两份脑花蒸蛋,打十个鸡蛋刚刚好。”

  为了让口感更加嫩滑,打鸡蛋的时候,他淋了一些清水在里面,又撒了一点点食盐。

  全部打散后,脑花也腌了差不多有十分钟了。

  把脑花小心的捞出来,控一下腌料,放到准备好的蒸盅里。

  往蒸盅倒入一半蛋液,再浸泡一会儿,让蛋液稍稍把脑花再腌一下,这样脑花吃起来蛋香味更浓郁。

  接着将两个蒸盅放入上了汽的蒸柜中。

  蒸制九分钟后,打开蒸柜,一股浓郁的鲜香味便扑面而来。

  闻着这味道,林旭下意识的咽了下口水。

  怪不得大家都喜欢吃蒸蛋类的菜品呢,这味道闻着确实诱人。

  庄一舟戴上手套,小心把蒸柜里的炖盅端出来,这会儿蛋液已经完全凝固,看起来很细腻。

  他拿着海鲜酱油淋入到碗里,又淋了一点花生油,撒上一些香葱末。

  然后把蒸盅重新放回到蒸柜中。

  “放了酱油后再蒸两分钟,把酱油花生油以及葱花的香味全都蒸出来,这样吃起来更美味。”

  “为什么要放花生油?”

  “为了让口感更润,也可以放一点猪油,香味更浓一些,要是觉得麻烦,直接放一勺蒸排骨的豉汁也行,连加酱油的步骤也省了。”

  原来如此……

  林旭打算有时间好好练习练习。

  顺便探索一下这道菜的更多可能。

  比如打蛋液的时候放点猪油进去,那口感和味道应该会好一些吧?

  不过猪油不能滥用,不然放多了吃起来又香又腻,完全失去了蒸蛋嫩滑鲜美的精髓。

  两分钟后。

  重新打开蒸柜。

  这次的香味更加多元,除了原本蒸蛋的鲜香味之外,还多了澹澹的豉香、葱香、以及一丝丝海鲜和花生油的香味。

  把蒸盅盖上盖子,放在托盘上后,林旭端着下了楼。

  这会儿沉国富还在喝着,而韩淑珍沉宝宝和陈燕则正在吃服务员送来的炝锅手擀面。

  “哇,脑花蒸蛋来了!燕宝你终于可以补补脑子了!”

  沉宝宝见到林旭下楼,当即放下快子拿起了勺子。

  陈燕瞅了眼表妹那发育良好的熊熊,出言讽刺道:

  “我看你才需要补脑子,而且需要多补才行。”

  哼,胸大无脑的臭悦悦,还好意思说我?

  脑花端过来后,林旭放在桌上,顺手打开了蒸盅的盖子:

  “这味道真鲜啊,老妈你尝尝。”

  沉宝宝用勺子挖起来一块,不由分说就送到了韩淑珍面前,把这位老母亲感动得,有种不认识女儿的感觉。

  她吃到嘴里,嫩嫩滑滑的鸡蛋和鲜嫩的脑花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再加上酱油的豉香味儿和葱香味。

  好吃!

  这猪脑花真是美味。

  不过相对于脑花蒸蛋的味道,韩淑珍更满意的是女儿的态度。

  真是长大了啊!

  结果她刚要夸两句,沉宝宝便端着脑花颠颠儿的回到了自己座位:

  “妈你既然尝过了,剩下的就全是我的啦!”

  韩淑珍:“……”

  这辈子做得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没要二胎。

  但凡有个弟弟妹妹,也不至于把这臭丫头惯成这幅样子。

  林旭笑着把另一份端到岳母面前:

  “妈您吃吧,让悦悦和燕姐吃另一份,我跟我爸就不吃了,还是猪头肉好吃一些。”

  还是女婿好啊!

  上午逛街那会儿给女婿买了几万块钱的衣服,当时觉得够多了,现在看来还是买少了,这么孝顺的女婿,就应该直接把商场里的衣服全搬回来!

  韩淑珍心满意足端着脑花蒸蛋吃的时候,林旭小声对沉国富说道:

  “爸,明天水晶肘子做出来后,我找个跑腿给您送过去尝尝。”

  沉国富一听,当即露出了惊喜的表情。

  女婿真是太好了!

  就冲这句话,年底高低得给女婿买台高配的路虎或者宾利添越,宝马X5这种买菜车,完全匹配不上女婿那出众的气质。

  一想到明天中午可以在办公室美滋滋的品尝水晶肘子了,沉国富心里不由一阵期待。

  我是喝柜子里那瓶有年份的五粮液,还是简简单单开瓶茅台呢?

  真是难以抉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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