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年月过来的老人,都保持着艰苦朴素的作风,生活里永远都是能省则省的态度,按照他们讲话,吃不穷,穿不穷,算计不到就受穷,所以他们是见不得铺张浪费的,叶晨自然是不会因为这些小事跟老人抬杠,老人咋说他咋办。
不过为了手里的钱升值,叶晨还是采取了迂回路线。这个年月的读者是真的热情,他们会按照出版社的地址,给作家写信,到时候攒多了,出版社自然会开车拉来,是的,你没看错,就是开车拉来,因为实在是太多的信件了,用麻袋装着,一麻袋一麻袋的摆在那里面,出版社都堆不下了。
这样叶晨也有了借口,他拉着老爷子看着一麻袋一麻袋的信件,开口说道:
“爸,这都是读者对我的肯定,都是属于我的宝贵财富,你要是让我看完就把它们给扔了,我实在是舍不得。”
老爷子斜睨了眼自己的老儿子,然后说道:
“我咋感觉你小子没憋啥好屁呢?说说吧,你打算怎么办?”
叶晨“嘿嘿”笑了笑,然后说道:
“钱在银行放着也是放着,我打算买它几个房子,专门用来存放这些信件,爸你觉着咋样?”
周志刚嘴角微微抽搐,他好悬没被叶晨给气乐了,从打他干瓦匠的那天开始,他还没见过谁家买房子是为了存放信件的,这个借口一点都不走心好吗?周志刚顺手就要把脚上的趿拉板儿脱下来,拿在手里朝着叶晨抽去,他感觉叶晨是在逗自己玩儿!
叶晨的眼睛多尖啊,一眼就识破了周志刚的意图,直接靠上近前拦住了周志刚,一手抱着他,以防老人摔倒,一边从他手里夺过鞋子,帮他穿上,然后说道:
“爸,您可能觉着我在和你开玩笑,其实我是很认真的,首先这些信件对我来说,真的是很珍贵,其次是拿钱买房子,什么时候都不会是个亏本儿的买卖,衣食住行无论到了什么时候,都是住家老百姓需要的东西,房子的价值等同于黄金,所以无所谓浪费,您觉得呢?”
老爷子周志刚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道:
“行吧,孩子大了都有自己的主见,你觉着这事儿靠谱就去做,我不会横加阻拦的。”
叶晨扶着老爷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坐下,然后接着说道:
“爸,还有件事情要和您商量,我把房子买回来了,到时候修缮的工作恐怕还要麻烦您,找外人来干也不是不行,但是要有您在旁监督,毕竟您可是八级瓦工,不能埋没了您的手艺。”
周志刚听了自家老儿子的话,心里很高兴,整天无所事事的跑到公园里跟别的老头下棋,给他憋闷的够呛,现在有事情让他做,他自然是求之不得,可脸上却是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说道:
“你这些年别的没学会,就学会怎么支使我了!行吧,反正是自己家的活儿,那到时候我就当监工看着他们了!”
叶晨自然是看出了老头儿的口是心非,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他之所以会这么做,一是出于投资的考虑,二来也是让老爷子动起来,毕竟他忙碌了大半辈子了,已经习惯了忙碌的氛围,当初要不是因为家里的孩子都考上了大学,在原本的世界里,他会继续多在重庆忙碌好几年才会退休。
叶晨来到这个世界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他让周蓉没和冯化成走到一起,杜绝了母亲李素华身患眼疾,成为植物人;让郑娟没有经受那非人的苦难,幸福的生活;让郑光明重新见到了光明,而不是躲在寺庙里凄苦一生;让水自流和骆士宾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没能成为祸乱一切的根源。如今叶晨还想让一家之主周志刚长寿,而不是带着遗憾离世。
原世界里,周志刚最后都没能逃离脏乱差的光字片儿,哪怕他的大儿子周秉义和女儿周蓉再怎么出人头地,都没在他身边尽孝,改变他的生活环境,让他带着遗憾去世。
叶晨自然不会让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所以他在有条件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父亲接出来,远离光字片儿那个梦魇之地,成为光字片儿的坐地户羡慕的对象。
现在叶晨的目的可以说是达成了一半,至于剩下的,就是让他们老两口开开心心的多活几年,让自己多陪在他们身边,共享天伦。为了这个目的,叶晨直接放弃了国外名校的留学邀请,选择留在了北京。
老爷子周志刚在外操劳了一辈子,骤然闲下来,身体肯定会感到不适应,这也是他在原世界里那么早过世的根本原因,所以叶晨才会时不时的给老爷子找点活儿干,这样会让他的身体机能保持正常。
老爷子平安无事,老太太才会健康长寿,叶晨可不想看到李素华随着周志刚的离世而选择撒手人寰,他要两位老人都开心健康的活下去。
周志刚本以为读者寄来的信件有一个房子轻松就能装下了,所以他没太纠结,直接答应了老儿子的请求,但是很快他就发现这是一个深坑。
因为随着电视剧《孽债》的热播,很多的观众因为播放进程太慢,而选择购买原著去看下面的剧情,一时之间关于这本书的讨论铺天盖地,这也导致出版社又多了数不清的读者来信。
出版社自然是乐于看到这个局面,以前一版印出来的图书已经销售一空,他们已经决定再版印刷了。由于出版社的再版印刷,这本书再一次的迎来了销售高峰,这也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这也让叶晨的《孽债》在图书市场一时之间风头无两。
读者的来信被出版社源源不断的送来,渐渐的,一个房子已经堆不下了,那就再买一个,又堆满了,就再买一个,到最后,叶晨足足在北京置办了五套房子,这才把所有的信件装下,让老爷子周志刚目瞪口呆,他活了这么大岁数,还没见过这么离谱的事情。
这天吃饭的时候,老爷子看了眼叶晨,然后问道:
“秉昆,那五套宅子里可都堆满了信件了,再有读者来信,我看你小子还往哪儿塞?咋样,现在存折里没钱了吧?让你小子再瞎得瑟!”
叶晨笑了笑没说话,母亲李素华,和媳妇郑娟却是脸色有些古怪的看着周志刚,老爷子一愣,然后问道:
“你们娘俩这么看我干啥?难道我说的不对吗?”
这时候就见李素华给老伴儿盛了碗汤,然后说道:
“白天你不在的时候,上海那边来人了,刚给秉昆送来的版税,整整四十万,用大皮箱装来的,都是新出的那种一百的,看的我直眼晕,咱家儿子这赚钱的本事啊,还真是谁都比不了,我琢磨着要是出版社再送来信件,秉昆再去买套房子,你这老家伙又该忙起来了。”
周志刚才往嘴里扒拉了一口饭,听到老伴儿的话,好悬没直接喷出来,好不容易忍住,把饭咽了下去,声音有些颤抖的问道:
“多……多少?四十万?”
老头儿说完将目光看向了郑娟,朝着她投去了询问的眼神,然后得到了肯定的点头,这让周志刚长叹了口气,然后说道:
“夭寿啊,你哥你姐一套房子都没分到呢,结果你小子手里都五六套了,秉昆啊,别把这件事跟你哥你姐说了,我怕他俩受不了这个刺激。”
自家的孩子自己是最清楚的,周志刚深知家里的孩子,都是心高气傲之辈,平日里小小的刺激,可以转化为动力,让人上进,可是现在这差距已经让人绝望了,就没必要让他们知道了。
如果是周蓉或是周秉义不争气也罢,周志刚也不会太过在意他们的想法,可问题就在于他俩比别人家的孩子要好了太多,从小就是光字片儿的家长教育自家海子的样本,老爷子是真的担心他俩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心态崩了。
叶晨目光看向老爷子,他看出了周志刚神色中的无奈,叶晨笑了笑,然后说道:
“好的,爸,您是一家之主,家里的一切都有您做主。”
叶晨没在这种事上跟父亲拧着来,是因为他的心态早就发生了转变,以前的周秉义和周蓉可能还是他给自己定下的要超越的目标,可是在远远把他们甩在身后的时候,叶晨早已没了跟他们比较的心态,人都是往前看的,而不会停下脚步,驻足不前。
叶晨一家人正有说有笑的吃着饭,突然电话铃声响起,叶晨放下碗筷,主动起身,朝着电话走去,因为家里的电话一般来说都是找他的。当叶晨接起电话的时候,电话的另一头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是忘年交曲秀贞打来的,声音带着啜泣的说道:
“秉昆,老马突然晕倒了,现在正在医院抢救,你能回来一趟吗?我现在六神无主,不知道如何是好了,孩子在上海那边,突然有事,一时半会儿的也回不来,我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老太太您别急,我现在就往回赶,坐汽车回去,明天这个时候您就能看到我了,您等着我!”叶晨安慰道。
挂断电话后,叶晨给学校系里打去了电话,提前把假给请好了,然后出了屋,来到院子里,对着家人说道:
“爸妈,我要回一趟吉春,曲老太太那里出事了,老马突然昏迷,现在正在医院里头抢救呢,当初我在酱油厂的时候,人家没少帮我,这个时候我不去不合适。”
周志刚听到后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那你赶紧去吧,把娟儿也一起带上,你毕竟是个男的,有些事情容易粗心大意,有她在哪怕是帮你在身边做做饭也是好的,我和你妈这边你不用操心,聪聪这边上学,你妈会给他做饭的。”
这时一旁的郑光明也开口说道:
“姐夫,放心吧,家里有我看着,不会有事的,你和我姐放心回去,我把店里的生意停几天也不打紧,我会在这里陪着叔和婶儿的!”
自从郑光明治好了眼疾之后,叶晨一直在教他读书识字,让他重新认识这个世界,所说光明的岁数已经十五六了,可是却对读书有着特别的偏好,叶晨看他这么喜欢读书,在去年的时候,帮他盘下了一个铺子,帮他开了家书店,让郑光明每天坐在店里照看着生意的同时,还能兼顾自己的喜好,坐在那里安静的读书,享受来之不易的安逸。
这时郑娟已经回屋开始打点行囊去了,作为叶晨的女人,她太知道曲秀贞和马守常老两口在叶晨心目中的地位,那是不亚于周家老两口的存在,每年回吉春的时候,叶晨都会带她上门去看望两位老人。
当初她和叶晨结婚的时候,曲秀贞送她的那块上海牌手表,她至今都还戴着,不止是叶晨把他们当成是家人,郑娟也同样如此。所以在听到马守常病倒的消息,郑娟第一时间就回了屋,因为她知道无论再忙,叶晨都会回到吉春去探望他们老两口。
当郑娟收拾好随身物品的时候,叶晨已经出去来到胡同口拦下了一辆出租车,他特意挑了一辆丰田皇冠。这时候的出租车一般都是面的,天津大发,是当时老百姓出门打车的首选,至于皇冠,没几个人会去坐,因为价格太贵了。
一九九二年在出租车热潮背景下冯巩与牛振华合演的小品《“面的”与“皇冠”》中有这样一句台词“你们皇冠转三天跑两圈拉得着一个客人吗?”确实,在那个年月能坐得起皇冠的人那会儿还是少数。新笔趣阁
叶晨之所以会选它,一是因为车速快,坐它回去的话,九百多公里的路程,今天半夜估摸着就能到了,二是因为车里有标配电控空调,高配版有电子恒温空调,在那个大多数车还没有空调的年代,能搭载电控空调甚至全自动空调完全配得上“大超”的称号。
已经入了秋了,没过山海关还感觉不出来,一进山海关立刻就能感受到冷暖的差异,他们到的时间大概率在晚上,叶晨可不想去看望病人的时候,自己和郑娟再给整感冒了。而且坐在皇冠的真皮座椅上的感觉和挤在大发上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一路回去要十多个小时,叶晨可不想到家的时候腰酸背痛。
晚上十点多的时候,车子进了吉春,叶晨让司机把郑娟送到了光字片儿的小二楼,让她先回家休息,自己则一人坐车前往江辽省人民医院,在和值班的护士打听之后,才知道老马已经抢救过来,转进了高干病房。
经过和护士的一阵沟通,一顿好说歹说,护士才把他放了进来,叶晨推门进屋的时候,曲老太太正一脸疲态的靠在沙发上假寐,听到动静睁开了眼,看到叶晨的身影,平素里性格要强的老太太第一次当着叶晨的面儿掉下眼泪。
叶晨看了眼躺在病床上的马守常,对着曲秀贞示意了一下,然后朝着门外走去,曲老太太也跟着出来,叶晨小声说道:
“老太太,你先回去歇着吧,人不能这么熬,瞧你这脸色蜡黄的,再这么下去,你人就被拖垮了,别我马叔刚好,你再病倒了,那可就热闹了,这里有我看着呢!”
曲秀贞听着叶晨暖心的话语,顿时觉得心里热乎乎的,家里的老大在上海都没说赶回来,而是找诸多借口推脱了,她没想到叶晨会连夜赶到医院,老太太握着叶晨的手不放心的问道:
“秉昆,你这坐了一天的车了,在这儿守夜太辛苦了吧?”
叶晨看着老太太日渐斑白的头发,淡笑着说道:
“我没事儿,你还不了解我吗,每天下了班儿回到家也基本都是后半夜才休息,熬夜对我来说是家常便饭,走吧,我下楼帮你打个车送你回家!”
曲秀贞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那成,我先回去眯一觉,今天可把我给吓坏了,你在这儿先帮忙守着,明早我做好饭给你送来,然后再换你回去歇着!”
叶晨轻抚着曲秀贞的后背,然后说道:
“您就甭管我了,我带着娟儿一起回来的,让她先去休息了,明早她做好饭会送过来,顺便替我,您就回去好好歇着吧,多休息一会儿!”
曲秀贞听着叶晨这么说,顿时就是一愣,然后问道:
“郑娟也跟着你一起回来了?你这孩子咋把她也给折腾回来了?”
“我媳妇一听说马叔病了,死活都要跟着回来陪着你们,刚才要不是我把她劝回家去,她就跟我一块儿过来了。”叶晨解释道。
曲秀贞感动的眼泪都快下来了,老马突然病倒,她心里无助得很,这时周秉昆和郑娟的出现,让她心里觉着热乎乎的,她拍着叶晨的手背说道:
“你们都是好孩子啊!”
叶晨送老太太下了楼,然后帮她拦下了出租车,把曲秀贞送回了大院儿,自己则是回到了病房,去看护马守常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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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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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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