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乔头看着娘俩在那块儿撕的你来我往,脸上黑到了不行,抄起罐头盒子做的烟灰缸,直接朝着春燕妈砸去,然后开口说道:
“你还有脸在这儿白呼?当初要不是你大年初四一大早跑到周家去闹,至于让姑娘这么难堪吗?别人家碰到这种事情,恨不得所有人都不知道,脑子稍微正常点的,都知道要点儿脸,结果到了你这里,年初四一大早,就到人家去闹,恨不得拿着个大喇叭广播你闺女的光辉事迹了,你保不齐是光复之后流落到吉春的遗孤吧,你爹妈是不是还给你留了个膏药名,叫做缺心眼子?我咋就摊上你这二傻子了呢?”
春燕妈别看在外面厉害得很,张牙舞爪的,其实她也有怕的人,自家掌柜的别看平时沉默寡言的,只要一开口,春燕妈就跟耗子见了猫似的,乖到了不行,这就叫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别人家对于惧内的解释是老公怕媳妇,在他们家正好相反,是媳妇怕老公。
乔春燕看到老爸站在自己这边,老妈瞬间没了动静,换了别人家的闺女,就消停的了,可是乔春燕还在那儿没个眼力见儿,居然接着对春燕妈出言嘲讽:
“就是,当初要不是因为你,我至于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吗?本来没谁知道这件事的,让你这大喇叭一嚷嚷,连我单位的人都知道了,我徒弟看我的眼神儿都充满了瞧不起的意思,你还反倒有理了!”
老乔头听见乔春燕的话,眉毛挑了一下,心说这还按下葫芦起了瓢--此起彼伏了,我刚把你妈给按下来,你反倒蹦起来了,老头左右踅摸了一眼,直接从炕上抄起扫炕的鸡毛掸子,狠狠地抽在了乔春燕的身上,然后开口说道:
“我说她没说你呗?那么大个人了,脸都不要了,跑去别人家引人钻你被窝你反倒还有理了?咋滴,换成是周秉昆你脸上就好看了?不说你就消停眯着得了,还在那块儿蹬鼻子上脸,谁惯的你这臭毛病?”
娘俩看到自家户主是真的发火了,没敢再多言语,毕竟大小王还是分的清的。
和乔家的一地鸡毛相比,周家这边反倒是和谐的很。叶晨和郑娟婚后一直是每天两边跑,毕竟两头都有老人。因为曲秀贞帮忙解决了郑娟一家三口的户口问题,所以老太太和光明的日子好过了许多。
叶晨的母亲李素华对自己的这个儿媳也说不出的满意,从打年轻的时候嫁给周志刚,李素华这些年来就一直围绕着锅台转悠,现在有人从她手里接过了这些事儿,作为当家主母,她自然会暗中观察郑娟,最后她很满意,甚至在郑娟身上找到了自己年轻时的影子。
因为郑娟在过日子上,实在是一把好手,每天家里的盈余支出,从来都是拿个小本子一笔一划的记下来,账目明明白白,仔细得很,家务这一块,更是不用老太太操心,整天就没闲着的时候,就算是忙完了家里这摊儿,她也会坐在那里,糊着纸盒补贴家用。
李素华看她每天这么忙碌,也曾经劝过她,让她不必这么操劳,结果她总是笑笑,然后说道:
“妈,秉昆每天在外头那么辛苦,我能尽量减少家里负担,干点活儿补贴下家用,没啥不好的,再者说了,咱家虽说是手头宽绰,可是保不齐啥时候就有个急用钱的时候,多留点过河钱,到时候也不折手。”
老太太听了自家儿媳妇的话,一阵感慨,女儿周蓉让她这个当娘的操碎了心,自家闺女跟儿媳妇比起来,就是个没心没肺的货。老太太也坐了下来,帮着儿媳妇郑娟在那里糊着纸盒,边糊边和儿媳妇唠着家常。
身在通辽生产建设兵团的老大周秉义,也收到了叶晨寄过来的信,看着自己弟弟和郑娟的合影,二人脸上的笑容十分的甜蜜,他和郝冬梅聚在一起的时候,还拿给了郝冬梅看,只见他开口说道:
“真是没想到啊,我家老疙瘩都已经结了婚了,当初刚来这边的时候,他还是个半大小子呢,现在我们家只剩下周蓉还单着了,估计她现在连家都不愿意回去了,她要是回家,我妈得唠叨死她。”
郝冬梅听了周秉义的话,有些纳闷儿的问道:
“她不是在吉春周边插队吗?按说蔡晓光不应该放弃这种好机会啊,他们俩还没成吗?”
周秉义无奈的笑了笑,然后开口说道:
“别提了,周蓉还被那个叫做冯化成的诗人迷的不行,没去成贵州,二人也没断了联系,始终都保持着书信往来,她是不到黄河心不死啊,这丫头从小性格就执拗得很,也不知道他俩到最后能有个什么结果。”
周蓉在收到叶晨的家书的时候,心里真是嫉妒到了不行,她没想到自己竟然成了家里的落渣(LAzha),大哥和弟弟都结了婚,到最后自己成了剩下的那个,还真让周秉义给说中了,她现在十分的头疼,前阵子,妈妈来看她的时候,就提起过这件事情,问她打算什么时候结婚,问的她是哑口无言,她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跟冯化成走到一起。
其实周蓉也暗地里怀了孕,有一次蔡晓光来看她的时候,二人在招待所里喝了点酒,意乱情迷之下二人发生了关系,只不过她的孩子根本就说不清楚,她内心里对于就此嫁给蔡晓光也是不甘心的,所以她拒绝把孩子生下来,最后还是蔡晓光无奈之下,托人给医院的熟人塞了红包,暗地里把孩子给打掉了。
周蓉的内心也是非常忐忑,别看她和冯化成两人平时书信里聊的投机,她是真的不知道当两人见面之后,会是个什么场景,一晃已经好几年都没见过冯化成了,最开始自己和同学去北京串联的时候,见过他一面,可是距今也已经有好几个年头了,也不知道他现在成了什么样子。
作为户主的周志刚,在收到儿子家书的时候,简直是乐的合不拢嘴,他在信里得知儿媳的户口已经得到了解决,再一看到照片里小两口如胶似漆的模样,心里跟喝了蜜似的,好一顿跟身边的工友显摆。
老人最大的心愿就是自己的孩子能够有一个好的归宿,哪怕这个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但是也是自己和老伴儿一把屎一把尿拉扯长大的,自己又怎么可能不盼着他好呢?现在看到他也成了家了,自己也算是不负当初别人的所托了。
叶晨和郑娟结婚没几个月,郑娟就怀了孩子,当李素华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简直是乐成了一朵花,成天眼睛眯成一条缝,看着自己的儿媳妇怎么看都看不够,再也舍不得让郑娟在那儿忙活,把她手里的活儿全都接了下来。而且李素华还第一时间让叶晨给周志刚去了信,通知了他这个喜讯。
周志刚也没想到,老大那边还没动静,自家最小的儿子反倒成了第一个当爹的了,自己也即将迎来老周家的长孙了,老头儿四处张罗,在重庆买了一大堆的土特产邮了回来,什么磁器口陈麻花,江津米花糖,合川桃片,城口腊肉之类的,买回来一大包,给家里邮了过去,看得出来,老人是煞费苦心。
郑娟妈在得知自己闺女怀孕的消息之后,老太太也乐的跟什么似的,她亲眼见证了叶晨和郑娟两人在一起的过程,对于叶晨的人品也很满意,两人结婚之后,放心不下她这头,隔三差五的就回来帮着忙活,而且自己有了户口,可以享受到供应粮,生活已经有了很大的起色,老太太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成天愁眉苦脸的了。
郑娟怀孕之后,老太太时常牵着郑光明来到周家看望郑娟,两位儿女亲家也终于见了面。老太太的故事叶晨早就跟母亲李素华说过,宅心仁厚的李素华对于这位亲家也很钦佩,不是谁都有这个勇气,去抚养两个被遗弃的孤儿的,而且还是在自己都挨冻受饿的条件下,想想都知道这有多大的难度。
叶晨和郑娟每到周末的时候,都会去曲秀贞家看望她和马守常,用叶晨的话来说,过去蹭吃蹭喝,反正他们俩人也吃不完,而且大家聚在一起吃饭还热闹,曲秀贞和马守常也非常欢迎小两口的到来,每到周末的时候,曲秀贞都会早早起来,把家里给打扫得干干净净。
这天叶晨上门的时候,曲秀贞发现只有叶晨一个人到来,心里有些许不安,开口问道:
“秉昆,怎么就你一个人过来?郑娟呢?你们两人吵架了?”
叶晨听到老太太关切的话语,心中一暖,笑着开口说道:
“哪有的事,我媳妇我疼还疼不过来呢,咋会吵架,郑娟前两天总是呕吐,精神很差,送去医院检查,发现是有喜了,我就没让她跟我东奔西跑的,自己一个人过来看看你们!”
曲秀贞听了这个消息,脸上不由得露出喜色,没再管叶晨,直接冲着书房的方向叫嚷道:
“老马,老马,你赶紧出来。”
正在书房里看报纸的马守常,突然听到老伴儿失态的声音,心中一惊,赶忙起身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看到妻子站在玄关处冲着自己叫嚷,赶忙开口问道:
“咋啦这是?出啥事儿了?”
曲秀贞看到老头子,一脸笑容的开口说道:
“你赶紧把书房里的营养品找出来,多拿点儿,别舍不得,郑娟怀孕了,赶紧让秉昆给她带回去好好补一补,孕妇这时候最需要营养。”
马守常听到这个消息也乐了,看着叶晨开口说道:
“你就甭进来了,在门口等着就成,我这就去屋里拿去。你小子居然这么快就要当爹了,真让人想不到。”
叶晨对于老两口的行为一阵无语,直接对着曲秀贞开口说道:
“好歹让我进屋歇一会儿啊,我这大老远骑着自行车来的,一身的汗,结果屋都没让进,就把我给撵回去了,家里有我妈和我丈母娘看着呢,我根本就插不上手。”
曲秀贞听了叶晨的话,看着他可怜巴巴的样子,沉默了一会儿,这才不大满意的把他放了进来,开口说道:
“这段时间最重要,你小子别有事儿没事儿的就往这儿跑了,专心在家伺候媳妇听见了没?”
叶晨笑了笑,也没当回事儿,他知道老太太是没拿自己当外人,才会这样和自己说话。
七四年,叶晨的儿子出世了,全家都喜气洋洋的,每个人都在用心的呵护着宝宝的成长。也是在这一年,郑娟的母亲去世了,老人家看到自己的外孙降世,走的十分的安详,感觉自己这辈子再没什么遗憾了。
叶晨把郑光明接了过来,跟他们一起住,他不想再让这个懂事的孩子再走上前世那条出家的老路,郑光明懂事的简直都让人感到心疼。
郑光明来了之后,住在了李素华那屋,郑娟和周秉昆则是住在了外屋。母亲李素华也很喜欢这个懂事的孩子,把自己儿媳的弟弟当成了自家人一样看待。
时间慢慢的来到了七七年,叶晨也早就做好了准备,因为他知道今年年底高考就会重启,虽说他在上个世界已经经历过一次高考,可是在这个世界已经好几年了,他担心有些知识点自己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遗忘,所以每天下了班之后,都会从酸菜缸那块儿的箱子里,把当初老大周秉义走之前,留下的高中课本儿拿出来重温。
郑娟看到丈夫的举动感到有些诧异,她不理解丈夫为什么会突然看起书来,但是也没多问,每次叶晨在那里学习的时候,郑娟都会泡好茶放到炕桌上,然后在一旁默默的陪着他。
七八年的三月,周志刚下了班,刚和工人换了班,就有人递给他一封电报,是通辽那边拍过来的,周志刚意识到这是老大周秉义来的信,只见上面写着“十一日到重庆万家宾馆”,周志刚笑着对徒弟郭诚说道:
“我大儿子要过来看我了!”
周志刚第二天下了班,连澡都没顾得上洗,衣服都没来得及换,带着竹盔来到了宾馆看自己的大儿子,见到周秉义的第一句话就是:
“秉义啊,你小子怎么跑到重庆来了?家里有什么事儿吗?”
周秉义的脸色不太自然,有些磕磕巴巴的开口说道:
“我……我接到录取通知了,北大,让近期报到,我就先过来看看你!”
老头儿笑的嘴都合不拢了,拍着大儿子的胳膊开口说道:
“哎呦,秉义,太好了,你也太争气了!电报里怎么也不说一声呢?你看把我给急得,一脑门子汗!我从工地上直接过来的,领导还给我派了个车,都以为咱们家出了什么事儿了。”
老头说完摘下了竹盔,来到了床边,看着自己身上的灰,看了看干净的床单,犹豫着要不要坐下来,周秉义开口说道:
“爸您坐,脏了呆会儿我去洗就完了。”
老头子坐了下来,然后对周秉义说道:
“你先给我倒杯水吧,渴死我了!”
周秉义赶忙来到了暖壶旁边,给老爷子倒了杯水,递到了周志刚手里,然后说道:
“爸,周蓉也考上了,也是北大,中文系。”
老头子更加惊喜,乐呵呵的说道:
“她也考上了,两个都是北大?”
周秉义听到父亲的话,却是苦涩的一笑,自己的良心到底还是不能让自己抹杀小弟的成绩,接着开口说道:
“不是两个北大,而是三个北大,秉昆也考上了北大,经济系高材生,而且考的比我和周蓉都好,是吉春省的状元!”
老头儿正在喝水,听到周秉义的话,直接呛着了,剧烈的咳嗽,周秉义赶忙起身帮他轻拍着后背,老头儿缓过劲来,然后看着周秉义开口说道:
“我没听差吧?你说谁?咱家周秉昆考上了北大?还是吉春省的状元,比你和周蓉考的都好?”
周秉义笑了笑,然后肯定的点了点头,开口说道:
“爸,您没听错,是咱家秉昆,他也考上北大了!”
老头儿都懵了,喃喃的开口说道:
“我不会是做梦吧?现在大学的入学门槛儿这么低吗?初中都没毕业居然考了个状元出来?要是这样我不是都能上去比划两下了?”
听到父亲的话,周秉义哭笑不得的同时,开口解释道:
“爸,您可别瞎说,这次高考全国五百七十万考生参加考试,录取的人数只有不到三十万人,可以说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你小儿子淘汰了一大半的人,走在了最前面,我和周蓉别看比他上的学多,跟他还真是比不了。来之前我还特意回家了一趟,我妈说这小子没事儿的时候就在那块儿看书,机会到底还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老爷子哈哈大笑,没什么比孩子有出息更让他开心的了,这代表他教子有方,只见老爷子开口说道:
“你们放心去上大学,家里有我和你妈呢,我绝对供得起你们,哪怕是砸锅卖铁也要把你们几个给供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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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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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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