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4】贾探春雪中结诗社

  很软......

  很香......

  感觉很不错。

  在众目睽睽之下,贾蔷没有继续抱着王熙凤,而是扶着她站了起来。

  反倒是王熙凤还没有回过神来,她刚才被贾蔷揽住细腰的时候,后腰上感受到了贾蔷的手掌有多么结实有力。

  竟是让她有些心旌气摇,目眩神迷。

  贾蔷温和一笑道:

  “婶婶,你的嘴烫肿了,我给你做个冰袋,你放到嘴上敷一敷,消消肿。”

  被他这么一提醒,王熙凤如梦初醒,猛然间感觉嘴上火烧火燎,伸手一摸,嘴唇上和嘴角边起了好几个水泡。

  “哎呦!好疼!”

  王熙凤龇牙咧嘴,疼得直吸气。

  贾蔷跟晴雯要了一个空香囊,然后到屋外找了几块碎冰,塞进香囊,交给王熙凤,让她放到嘴上做冷敷。

  王熙凤接过香囊,敷在嘴边,斜瞪着晴雯,嗔怪道:

  “刚才你这死丫头竟然递给我一壶热水,差点把我的嘴给烫烂了,要不是看在蔷哥儿的面子上,我非要用烙铁把你的嘴烙糊了不可!”

  晴雯立起两只眼睛,就想怼回去,但考虑到王熙凤是主子,而自己只是个丫鬟,才没敢吭声。

  李纨是王熙凤的嫂子,也是在场众人之中,唯一一个比王熙凤辈分大的,见此情形,拍了拍王熙凤的肩膀,打圆场道:

  “好了好了,凤辣子,晴雯应该不是故意的,这事要是论起来,也有你的不是。”

  王熙凤翻了个白眼,反问道:“我咋了?”

  李纨笑着打趣道:

  “还不是因为你嘴馋,吃了一勺子辣椒粉,要不然,也不会急吼吼地要水喝,晴雯也就不会心急出错,把一壶热茶递给你。”

  王熙凤见李纨说情,就借坡下驴,给自己一个台阶下,嗔笑道:

  “你这话说得也在理,但我吃辣椒粉,可不是因为嘴馋,而是因为好奇,想尝尝蔷哥儿从海外商人手里买回来的稀奇玩意是什么味道。

  谁知道竟然这么辣,就像吃了一把火,再加上那一壶热茶,简直就是火上浇油。”

  贾蔷淡然一笑道:

  “俗话说,美味不可多食,这辣椒粉是调料,只能像盐那样,每次只加一点。大家可以往烤鹿肉上撒点辣椒粉尝尝,味道还是蛮不错的!”

  耳听此言,宝玉和姐妹们都用小勺挑了一点辣椒粉,洒在烤鹿肉上。

  鉴于刚才王熙凤被辣惨了,大家都只洒了一丁点辣椒粉,然后试着尝了尝。

  “哇!真的很好吃!”一向沉默寡言的贾迎春,竟然忍不住第一个发出了感叹。

  性格热情开朗的史湘云眉飞色舞地评价道:

  “好香!好辣!这辣椒粉竟然提升了鹿肉的香味和鲜味,让我唇齿生津,食欲大振!”

  薛宝钗赞许地点点头:

  “这辣椒粉与茱萸、芥末以及胡椒的辣味都不一样,跟烤鹿肉搭配在一起,确实是相得益彰,提升了烤肉的口感。”

  贾探春爽朗一笑道:

  “蔷哥儿还真是神通广大,竟然能弄到这么独特的调料。”

  贾蔷谦虚一笑道:

  “探春姑姑过誉了,我只是机缘巧合,遇到了一个海外商人,算不上神通广大。”

  眼看姐妹们的关注点都在贾蔷身上,贾宝玉的心里有些失落,以前姐妹们都是围着他转的。

  然而,现在姐妹们却跟贾蔷相谈甚欢,让贾宝玉感觉受了冷落。

  就在众人叽叽喳喳,有说有笑的时候,林黛玉只吃了一小口鹿肉,就不吃了。

  史湘云看向她,疑惑地问道:

  “林姐姐,这烤鹿肉这么好吃,你怎么不吃了啊?”

  薛宝钗帮忙解释道:

  “你林姐姐身子骨弱,肉吃多了不消化,要不然,她肯定也爱吃。”

  林黛玉眉眼低垂,眼神中闪过一丝不悦,她斜眼看向史湘云,话里有话地说道:

  “云妹妹,我要说的话,宝姐姐都帮我说完了,她比我自己,更了解我的身体状况。”

  薛宝钗感觉林黛玉的话锋有些尖锐,讪笑道:

  “林妹妹,我是关心你才帮你说话的,你可不要多想。”

  林黛玉哂笑道:“我没多想,可能是宝姐姐你想多了吧?”

  眼看林黛玉和薛宝钗有要吵起来的趋势,贾蔷的脑海中突然响起一阵系统的机械音:

  “叮!请宿主做出选择:”

  “1,同意薛宝钗的观点,不劝林黛玉吃烤鹿肉,奖励一百两黄金,签到后,还可以获得一百两黄金。”

  “2,劝林黛玉吃烤鹿肉,奖励大师级书法精通,签到后,还可以获得大师级绘画精通。”

  贾蔷毫不犹豫地默念道:

  “我选2。”

  如果获得大师级书法精通和大师级绘画精通,那贾蔷随便写一幅字,或者画一幅画,都能卖出极高的价格。

  这相当于获得了一座金山,以后能赚到的钱远远不止二百两黄金。

  贾蔷心情舒畅,唇角微扬,看向林黛玉,劝道:

  “林姑姑,你体质弱,更应该多吃点鹿肉,鹿肉有益气助阳,养血祛风的功效。”

  林黛玉蹙起一对罥烟眉,略一思索,微微颔首道:

  “你说得有道理,我以前很少吃荤腥,这可能也是我身子骨弱的原因,我以后会多吃一些肉的。”

  贾蔷用刀切下来巴掌大的一块鹿肉,放到林黛玉面前的瓷盘里,笑道:

  “也别等以后了,就从现在开始多吃肉吧。”

  “谢谢!”林黛玉心中一暖,眼角竟是渗出了莹莹的泪光。

  贾蔷心中暗叹,这是个缺少关怀,心思敏感的女孩子啊。

  她幼年丧母,又远离父亲,千里迢迢来投奔外祖母,从此在荣国府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

  在这充满了阴谋算计,利益斗争的贾家后宅之中,又有几个人是真心对她好的?

  然而,当看到贾蔷帮林黛玉切烤肉,薛宝钗的心里却微微泛酸,有些吃味,只不过她一向端庄持重,表面上一团和气,并没有表现出任何不满。

  这时,贾蔷的脑海中响起一阵系统的提示音:

  “叮,恭喜宿主,获得大师级书法精通!请问宿主是否签到?”

  贾蔷心中一喜,默念一声:“签到!”

  “叮,恭喜宿主,获得大师级绘画精通!”

  贾蔷心中大喜,有了这大师级的书法绘画技艺,就能加快赚钱的速度,早日招兵买马,图谋大业!

  这时,史湘云感觉裤子湿哒哒,黏腻腻的,坐在板凳上很不舒服,就悄悄跟晴雯要一件亵裤替换一下。

  晴雯有点好奇她这是怎么了,但没好意思询问,闷声找了一件干净的亵裤递给她,让她去里屋关门换上。

  史湘云羞嗒嗒地换好亵裤,随手把自己那件湿漉漉的亵裤扔到了贾蔷的床上,然后回到座位上继续吃烤鹿肉。

  她是个性格大大咧咧的女孩子,很快就把这个羞窘的小插曲抛在了脑后。

  等大家吃饱喝足后,贾探春笑着建议道:

  “今日大雪纷飞,正是好风景,咱们难得凑在一起,不如结社作诗,怡情取乐,也不辜负这银装素裹的壮丽雪景。”

  贾宝玉拍手叫好道:

  “三妹妹的这个建议好,我第一个报名加入!”

  薛宝钗、林黛玉、贾迎春以及贾惜春也纷纷响应,愿意加入诗社。

  贾蔷微微挑眉,在原著里,诗社是在大观园建成之后才成立的,没想到,在这个时空中,贾探春竟然提前成立了诗社。

  就在贾蔷微一愣神的时候,却听林黛玉笑道:

  “蔷哥儿,你颇有才情,诗社算你一个,如何?”

  此话一出,王熙凤、李纨、贾迎春、贾探春以及贾惜春都微微一惊。

  林黛玉算是荣国府里数一数二的才女,她说贾蔷有才情,那肯定不是一般的有才。

  如此说来,贾蔷就是文武全才了!

  贾家的后辈之中,终于出了一位文武兼备的玉树芝兰!

  若是列祖列宗在天有灵,肯定会大喜过望,颇感欣慰。

  除了宝黛钗三人听过贾蔷做的诗之外,其余的姐妹们都没见识过贾蔷写的诗词。

  所有人都拭目以待,想看看贾蔷加入诗社之后,能做出什么水准的诗词?

  在众人杂揉着赞叹、欣赏、期待和怀疑的复杂目光注视下,贾蔷淡然一笑道:

  “既然林姑姑都这么说了,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李纨忽然笑道:

  “虽然我比你们年纪大,但我也喜欢吟风弄月,写诗作词,诗社算我一个,但我想担任社长,大家意向如何?”

  贾蔷唇角微扬,虽然李纨声称自己年纪大,其实还不到三十岁,她的五官端庄俊秀,没有一丝皱纹,算得上是一个轻熟有韵味的美妇。

  原著里,李纨一心只在儿子贾兰身上,看上去沉默寡言,与世无争,实际上是她知道自己无依无靠,根本就什么都争不到。

  但她心里对权力还是有渴望的。

  有一回,她醉酒后去摸平儿身上的库房钥匙,言语间也流露出了对于管事的渴望。

  毕竟她是书香门第,官宦人家的小姐,又岂会真的没有一些想法与抱负?

  只是丈夫的早亡让她将所有欲求都藏在了心底。

  这次李纨争着要做社长,其实是想有一个施展自己才华的舞台,让自己绽放出应有的光辉。

  毕竟,她还不到三十岁,若是放在后世,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

  薛宝钗眨了眨水汪汪的杏眼,笑着奉承了一句:

  “大嫂子知书达理,谦逊平和,很适合担任社长一职。”

  “承蒙宝姑娘抬爱!”李纨看向王熙凤,打趣道:

  “凤丫头是荣国府的管家奶奶,这事需要她来定夺。”

  王熙凤嬉笑道:

  “大嫂子,这是拿我寻开心呢?你是嫂子,比我辈分高,你来决定就好。

  而且,我大字不识几个,更不会做什么湿的干的,我又不想加入诗社,你们压根就不用问我的意见。”

  李纨狡黠一笑道:

  “我和姑娘们都性子柔,需要一个性格泼辣的来管事,你是最合适的人选,就由你来担任诗社的监社御史吧?

  你负责监督我们里头有没有偷安怠惰的,掂量着该怎么惩罚就行。”

  王熙凤眼珠子一转,笑道:

  “大嫂子,你哪里是想让我担任什么监社御史啊?恐怕是在打什么歪主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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