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完颜部落7

  封天行再伸手摸向那妇人大脑部位。

  “右大脑已经确定死亡,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左大脑......原来如此,她腹部有生命特征,她肚子里的孩子还活着。她在用她的生命保护着她肚子里的孩子,她在求我救她的孩子!”

  封天行心中越来越惊讶,也越来越激动。活了这么久,封天行也是第一次遇见这么奇怪的事。

  “曾听说过有棺中产子的故事,我还一直以为那只是故事。却不想还真的这样的事......”

  想到这,封天行回头对完颜阿骨打说道:“完颜先生,给我准备一把刀,够锋利的刀。快!还有,去烧一锅开水。先把刀给我找来!”

  完颜阿骨打此时没有了任何犹豫,转出去后没多久又折了进来,进来时手中已经多了一把锋利的匕首。

  封天行并不懂什么妇产知识,但他知道未来有一种医学技术叫剖腹产。

  正所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在现在这种情况下,封天行也只能豁出去,把死马当成活马来医了。他知道,在这个年代,如果自己不出手救这孩子,便没有人能救得了这个孩子了。

  时间一点点过去,终于......

  封天行双手颤抖着捧着一条小生命,将这条小生命递给完颜阿骨打。他,觉得自己已经快支撑不住了。

  完颜阿骨打用同样颤抖的双手接过这条小生命。

  “他,是我的儿子!”

  封天行点了点头,说道:“是的!是个男孩!”

  鲜血,顺着完颜阿骨打的指缝流出来。一滴,两滴,三滴......

  完颜阿骨打忍不住热泪盈眶。

  “阿秀,你放心,我一定会将我们的儿子抚养长大。请你,原谅我!这些年来,我明知你跟在我身边不开心,可是我就是不想放手。对不起,阿秀,对不起......”

  说到最后,完颜阿骨打悲伤万分,已经是泣不成声。

  封天行没有说话,而是默默地用热水将手上的血迹清洗干净。

  直到这一刻,封天行才感觉到自己紧绷的脑神经终于放松了一些。

  “完颜先生,孩子刚出世,你亲自给他洗个热水澡吧。”

  完颜阿骨打点了点头,开始忙着倒水,这条生命是阿秀留给他的,他要亲自为这个条孩子清洗身体。

  封天行再次伸手摸了摸那妇人的头部,叹了口气,说道:“夫人,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孩子,很健康,你可以安息了。”

  感受到妇人的大脑渐渐趋入平静,封天行这才收回手,对完颜阿骨打说道:“尊夫人的遗体,最好是给她火化。”

  完颜阿骨打一怔,抬头问道:“这是为何?”

  封天行也不知怎么和完颜阿骨打解释一些未来知识,只好说道:“尊夫人体质异于常人,加上终年郁郁寡欢,在这世间有太多放不下的事。所以......其实怎么做都没关系,我是这样建议,至于具体要该怎么做,还是看完颜先生的意思。”

  完颜阿骨打再次一怔,似乎理解了封天行话中的意思。

  ......

  时间一晃,七年过去了。

  七年时间,完颜部落和术虎部落变化都很大。

  受两大部落互相联姻的影响,两大部落越靠越近。七年之后,两大部落其实已经可以算是连靠在了一起。

  封天行一家三口,也修建了一幢自己的房子。一幢两层楼高,依山而建的木制小楼阁。

  说是说两层楼阁,但事实上用来住人的就只有一层。毕竟,封天行一家三口,一层楼就足够他们一家人住了。

  楼阁是悬空的,下面打着木桩,用木桩支撑着整座楼阁,而人进出楼阁则要先通过侧面的一道木制楼梯上下楼。

  楼阁不算大,也不算精致,但却很温馨。

  这一天,封天行像往常一样,背着药筐准备进山采药。

  出门后,封天行刚走下楼梯便看到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站在楼梯口徘徊。

  此时已是初秋时节,晨风带着丝丝凉意。

  小男孩穿得并不厚,双手抱胸缩成一团,嘴唇冻成深紫色,时不时将小手放嘴边哈口气,一副小身子板在晨风中瑟瑟发抖。

  “少政,一大早你怎么就一个人跑过来了?快进屋里去。”

  这名小男孩名叫完颜少政,正是七年前封天行剖腹救下来的那个孩子,是完颜阿骨打的第十七个儿子。

  在原本历史上,是没有完颜少政这个人存在的。因为,假如不是封天行一家三口穿越到这个年代,这个时空同样不会有完颜少政这个人的存在。因为,他人在他母亲肚子里的时候就死掉了。而正是因为封天行的出现,将完颜少政的生命从他母亲肚子里捡了回来。

  完颜少政双手正放嘴边哈着气,听到封天行的声音后,一脸开心地转身。

  “封叔叔,我是来找封亦玩的,封亦在家吗?”

  “原来你是来找亦儿的!他还在吃早饭,你上去吧!对了,你吃早饭没有?”

  完颜少政摇了摇头,从封天行身边一溜烟跑过,沿着木梯往楼阁上跑去。

  封天行笑着对完颜少政的背影说道:“如果还没吃,就叫你纪婶婶给你拿点吃的!还有,下次你过来了直接上去就好了,别一个人在外面等着,会着凉的。”

  也不知完颜少政有没有听到封天行说的话,此时他已经一溜烟跑进楼阁中去了。

  或许,在完颜少政的潜意识里,知道是封天行救了自己的命,所以从懂事起,就和封亦玩得好。

  和完颜少政相比,封亦则显得文静许多,不像其他小朋友那样,喜欢满山到处跑。当然,那也只是局限于封亦一个人的时候。

  动如脱兔,静如处子。

  用这句话来形容小时候的封亦,是再合适不过了。

  封亦的性格有些怪,一个人的时候,文静乖巧,常常让封天行感叹为什么不是一个女儿,要是个女儿,这样子的性格该有多好。但是,当封亦与完颜少政两个孩子在一起的时候,才会像个正常的男孩子。

  封天行想着儿子,内心就会感到一种无法言语的满足,他笑着摇了摇头,背着药筐准备进山。

  一路上,封天行不断地和邻居们打着招呼。

  七年下来,封天行算是真正地融入进了女真部落里的生活,一口女真话也说得很溜,偶尔他还会教邻居们学说上两句汉语。

  这里的一切,在这一刻显得是那么的和谐。

  迎面走来一名肤色黝黑,年约十六七岁的健壮少年。

  那少年一见封天行,便上来说道:“封叔叔,我父亲和我说,这两天会有辽国使臣来访。所以,这两天,大家最好不要出门,免得遇见辽国来的使臣,多生事端。”

  封天行点了点头,说道:“好的,我知道了!真鉴,谢谢你提醒。”

  封天行其实并没有把辽国使臣来访一事放心上。按以往的惯例,辽国使臣来访也多是去完颜部询访,大多时间都呆在部落联盟长的家里,也就是完颜阿骨打哥哥的府上饮酒做乐,很少会来术虎部落查看。毕竟,完颜部才是辽国朝庭看重和拉拢的对象。

  虽然,如今完颜部与术虎部的聚居地已经连接在了一起,甚至可以看成是合并成了一个部落,但大小事务方面,术虎部依旧会遵从完颜部落的决定。所以,术虎部落在辽国朝庭眼中,就相当于是一只只会跟着主人摇尾乞怜的狗,只要收服了狗的主人,这只狗就蹦跶不起来。

  封天行进山采药去了,纪元则在家里教封亦读书写字。

  见完颜少政到来,纪元多少感觉头有点痛。早知今日这完颜少政老是跑来打扰封亦,当初建房的时候就应该让封天行将房子建在远离完颜部落,免得完颜少政这小屁孩天天跑来找封亦玩耍。

  其实,倒也不是纪元有多讨厌完颜少政,而是每次完颜少政一来,封亦就没心思学习了。

  封亦性格文静,但这也只是局限于不和完颜少政玩在一起的时候。

  封亦比完颜少政大了两个多月,今年两人都是七岁多了。两个年纪相仿的孩子玩在一起,哪能静下心来学习。

  “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有朋至远方来,不亦乐乎。娘,我有朋友来了,我要和朋友出去玩得不亦乐乎!”

  果然,封亦跟着纪元草草念了几句论语,便开始喊着闹着要出去玩耍去了。

  纪元无奈地翻了翻白眼。

  “整天就知道玩玩玩,真拿你没一点办法。去吧去吧,记得吃午饭前要回来!”

  纪元也知道,读书讲的是循序渐进,不能将自己的知识观念强行灌入封亦的脑子里。如果封亦心思不在学习上,强压着他学习,只能是适得其反,让他更加讨厌学习。

  “哦,我知道了!”

  一得到母亲的特赦令,封亦立刻化为开心的小鹿,拉着完颜少政的手蹦蹦跳跳地跑了出去,留下纪元一个人在后面摇头叹息。

  “看来,得和天行商量一下,让他和完颜阿骨打也说说,让完颜阿骨打给完颜少政找个先生教他读书写字才行,别让他有事没事就跑来找亦儿玩。”

  脱离了母亲的视线,封亦更像是获得自由的小鸟一样,终于可以放开心怀在天空中飞翔了。

  “完颜少政,今天我们去哪里玩?”

  “封亦,我昨天在那边树林里发现了一个鸟窝,我们去掏鸟蛋吧!”

  “好!”

  两个小孩子开开心心地往后山树林深处跑去。

  “封亦,等等我,别跑那么快嘛!”

  虽然两个小孩年龄差不多,但身体灵活性和敏捷性方面,完颜少政比封亦差的可不是一点两点。就这么一下子功夫,完颜少政便被封亦远远地抛在了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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