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柱低下头,看了看趴在牛泰脚边的巨狼“大雪”,不由微微一笑。
啥叫基因血脉的碾压,这便是了。
不管多雄奇的骏马,碰上了一直在野外捕杀野马,耗死野牛,咬死麋子和梅花鹿的“大雪”,恐怕都要吓得腿软吧?
大雪还真像是通人性一般,硕大的狼头居然轻轻的摇了摇,那意思好象是说,太憋屈了。
出门之前,牛泰告诉玉柱,大雪刚换了个新的环境,警惕心贼高,不能独自留在家里。
不然的话,大雪咬人,不死即残,绝无幸免。
玉柱有些好奇,就问牛泰:“骡马市里的牲畜都被惊扰了,咱们这马车的马,怎么没给大雪吓住?”
牛泰答道:“回主子,咱们家的驮马,应该就从索伦部买来的,受过特殊的防狼训练。”
防狼训练?
玉柱觉得很新鲜,就又问牛泰:“啥叫防狼训练?”
“回主子,其实也没啥,就是把驮马和家养的狼,隔栏养着。这驮马熟悉了狼的气味,怕着怕着,时间一长,就不那么怕了。但是,若是大雪发了威,它只须长嗷一声,所有的牲畜都会被吓瘫。”牛泰的一番解释,让玉柱大开了眼界。
“家里的骏马为啥怕得要死?”玉柱像个好奇宝宝似的,打破了砂锅问到底。
牛泰说:“回主子,那是大雪故意轻嗷着发了威,它想告诉那些马,这是它护着的地盘了。”
玉柱大悦,还真的是捡到了宝,牛泰真的牛,大雪也很猛,爽。
“那等会,你要留在车里看着它吧?”玉柱用手里的折扇,指了指因怕热而一直吐舌头的大雪。
“回主子,那倒不必。只要奴才离它不超过五里地,它就会很安静的乖乖趴着,绝不可能咬人的。”牛泰的自信,很自然的感染了玉柱。
“我可以摸摸它吧?”玉柱起了童心。
牛泰笑道:“回主子,奴才特意教过它了,并且让它嗅足了您衣物的气味。您尽管随便摸,哪怕是打它,它都不敢龇牙。”
玉柱信得过牛泰,放心大胆的伸手去摸大雪的狼头。
很好,大雪异常乖顺的趴在垫褥之上,任由玉柱轻轻的抚摸它的大脑袋。
胡彪经常来骡马市里买牲口,他熟门熟路的领着玉柱,去了骡马市最里边的骏马市。
所谓骏马市,顾名思义,就是贩卖上等好马的地界。
来这里,本就是替牛泰选好马的。牛泰从小就养在索伦部,是相马界高手中的高手,玉柱纯粹就是陪看,附带给钱罢了。
一路走过去,牛泰对场子里的所谓骏马,都不满意,连正眼都懒得看它们。
玉柱暗暗点头,牛泰这小子的心气很高,寻常的所谓良马,他是宁可不骑,也不想要。
整个骏马市逛了个遍,牛泰居然看上了一匹毛色斑驳,显得很瘦弱的大黄马。
玉柱跟着拜兴学骑射,也有好几年了,他不善相马,却也听说过好马的一些常识。
拜兴说过,一匹真正的骏马,其血统和脾气秉性,极其重要。
从外表体型构造上说,马身体的各部分比例、骨架结构、走路姿势都是判定某一匹马好坏的要素。
牛泰绕着那匹大黄马,转了整整三圈后,忽然对玉柱说:“主子,奴才喜欢这匹马。”
玉柱看了半天这匹大黄马,楞是没有看出啥名堂来,他又不是那种不懂装懂的人,很自然的就问牛泰:“我怎么看不出它是骏马?”
“主子,您看,此马的前额宽阔饱满,鼻孔的扩张限度很大,从头到嘴逐渐变得尖细,下唇没有凹陷倾向,胸部很深厚,小腿骨笔直。不管从侧面还是背面看,后腿肌肉都异常饱满。端的是一匹好马,幸好这个时候遇上了奴才,不然的话,就会被养废了。”
经过牛泰的一番点评,玉柱懂了,大黄马其实是匹宝马的胚子,只是伺养不得法罢了。
“胡管事,你去谈价。”玉柱派胡彪去砍价,属于是典型的知人善任。
果然,胡彪三言两语,便和马主人谈妥了价格,纹银八百两。
玉柱瞥了眼吴江,吴江很有眼力的上前给了银票,买下了这匹大黄马。
牛泰牵着马刚要走,就见三个人挡住了他的去路,其中为首的一个头戴六合帽,身穿石青色绣纹锦缎的年轻人,笑眯眯的拱手道:“小兄弟,听你的口音,应该是打黑龙江那边来的吧?”
见玉柱点了点头,牛泰这才抱拳答道:“在下是京城人士,只是打小由郭罗玛法养大的。”
也许听见了郭罗玛法的缘故,那年轻人的态度就更加的和蔼可亲了,他笑着说:“不瞒小兄弟你说,在下相中了一匹马,只是很有些吃不准,究竟是不是上品的骏马。方才见小兄弟你精通鉴马之道,在下有个不情之请,想请小兄弟你帮在下看看那匹马,可好?当然了,肯定不会让小兄弟你白忙活的,必有重谢。”
牛泰再次看向玉柱,玉柱反正是出来闲逛的,他没理由拒绝继续看热闹的好机会。
于是,两拨人汇合到一处,朝着卖马的地方走去。
那年轻人一直缠着牛泰说话,始终没有怎么搭理玉柱。玉柱是个好脾气的人,丝毫也不在意这种性质的无视。
人与人相交,都是讲眼缘的。既然,牛泰有机缘交上好朋友,玉柱自然乐见其成。
说白了,只要不觊觎玉柱的权势和地位,不夺他的钱财,不抢他的女人,其余的皆可视作浮云!
到了地方之后,玉柱抬眼一看,嚯,一匹威武雄壮的大红马,赫然就在眼前。
玉柱定神一看,这匹大红马不得了,马鞍子高于他的头顶,他不踩着上马石,想爬上去都很困难。
牛泰还是和方才一样,绕着大红马整整转了三圈,然后拱手笑道:“这不是纯种的布哈拉马,而是产自伊犁河谷的混种马。”
“哦,何以见得?”那年轻人很有兴致的问牛泰。
牛泰拱手道:“不瞒您说,这布哈拉马和伊犁马,最大的区别就是,布哈拉马小腿更直,也更粗壮一些,蹄子也更大。”
“哎呀,原来如此啊。”那年轻人连连惊叹不已。
已经读书破万卷的玉柱,他自然知道,所谓布哈拉马,就是古之汗血宝马,现代称之为阿哈尔捷金马,是世界上最纯种的马。
那年轻人缠着牛泰,足足聊了一刻多钟,一直舍不得放人。
玉柱被冷落了这么久,唇角却一直噙着微笑。讲真,玉柱不仅不在意,反而为牛泰刚来四九城里就交到了朋友,由衷的感到高兴。
牛泰是他的哈哈珠子,他们二人是打断了骨头连着筋的关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勿须区分彼此。
倒是牛泰注意到了,玉柱已经在一旁站了很久,赶忙跑回到玉柱的跟前,红着脸,扎千赔罪,“奴才一时忘了形,请主子责罚。”
玉柱笑道:“快起吧,我听了半天,也跟着你学了不少相马的常识,长了不小的见识啊。”
“既然你们聊得很投缘,就接着聊,我四下里走走看看。”玉柱又扭头吩咐吴江,“拿一百两银票,给牛泰当零花钱,免得连请客吃饭都怕囊中羞涩。”
嗨,牛泰心里感激得不行,如此通情达理的主子,上哪儿去找?
“嗻,谢主子恩典。”牛泰特意抬高了声调,叫得格外的起劲儿,且异常之响亮。
玉柱做的这些事情,旁边那位年轻人看得很真切,嗯,确实是个和善的好主人。
见玉柱转身要走,那年轻人忽然叫住了他。
“隆科多家的玉柱吧?”
玉柱停下脚步,转过身子,瞅着依旧很陌生的年轻人,心里顿时明悟。
好嘛,人家早就认出他了,却一直故意装傻呢。
“正是在下,不知尊驾您高姓大名?”玉柱抱拳拱手,显得很客气。
玉柱一向低调,且少见外人,明知道他是隆科多的儿子,却直呼其名的人,不是黄带子,便是红带子了。
果然,那年轻人拱手道:“在下住乾西五所,排行十二。”
乾西五所,乃是阿哥所,哟嚯,敢情是十二阿哥胤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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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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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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