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调查中,也查到此事,据卷宗记述,受害人是乡下小老板,进城进货时被死者窃取钱财,与死者并不认识,死者被害时,也在乡下未外出。
扒窃团伙这里,则是死者赔了一笔钱,将人痛扁一顿赶走,此情况与死者回家后吐露情况一致,加之扒窃团伙也是为财,轻易不会害人性命,与警方又扯得上关系,并未被列为嫌疑人。
这点,林默也是认可的,他并不认为命案与扒窃团伙有关,不过他们所言也未必是实情,其中可能有猫腻。
因为据卷宗记录,死者被扒窃团伙放走,身上仅打出点乌青,而且未在脸上,随后几日,也是生龙活虎的照常出门。
就林默所知,对这种越界之人的修理,江湖上可不会这般手软,就算给了钱,也会打得惨兮兮的,以此警告他人。
仔细的查看了匡大成这边的情况,据了解到的讯息,两位死者并没有再产生交集。
不过二十日的情况摸出来后,林默也从这些讯息中,发现了一个情况,匡大成遇害前第八日起,其所经手处理的事情骤减。
正常时候,匡大成一日所需处理的事情,差不多有十几二十件,但自第八日起,仅剩六七件,且同队警员反应,其不时离队独自行事或提前下值。
不过相关情况,记述的并不是很清楚,之前林默只是怀疑有问题的话,那现在,他便能确定了。
因为小偷是前一天早晨被发现的尸体,且确定是那一晚被害,而当天傍睌,查案人员,便前来向匡大成及扒窃团伙问话。
第二天,匡大成便表现出了异常,若说二者毫无关联,在查实情况前,林默是绝不会信的。
林默说了情况,让众人重点关注,与扒手、码头及销脏等相关联的案情,另外,还让人将易文斌给找来。
易文斌与刘大祥这二人,是林默发现并发掘出来的,自然也分配给了他,也算是在实习中,跟着办案并学习,弥补自身不足。
易文斌,以前也算是小偷小摸这行的,对其中猫腻这些,了解的自然比众人多,果然,简单看了下情况,便指出其中不少问题。
像坐卖了林默的怀疑,扒窃团伙的举动确实不合理,双方间肯定有什么其他私下交易。
而根据匡大成前面所查处的情况,双方之前应该无勾结,不会是打配合、唱双簧之类。
大概率,要么是扒窃团伙指使他们去偷取什么敏感物件或人,要么是让他跑去对家捣乱之类。
“…另外,他的死,应该不是道上之人所为,直接在家附近杀人弃尸,对尸体几乎没有任何遮掩,这太引人注目。
道上之人,一般不会将事情闹得太大,毕竟就算能平事,那所需花费也不小,至少对小偷小摸的团伙而言,事情能不闹大,那就尽量不要闹大。
当然,也有些江湖大佬并不在乎或想以此警告他人,只不过,这种一般都很清楚是谁干的,警察也只会做下样子,不会这般查。”
林默点头表示了认可,并未意其继续,这些他虽有所猜测,但了解的,肯定不如对方。
易文斌又看了下情况,开口说道:“林队,销脏那边,应该查不到什么!偷了东西后,除去钱财,其他值钱的东西,一般都会等风声过了才处理。
当然,等风声过去,只是一小方面,主要是担心偷到什么敏感的东西或惹不起的人,等一等,也是为看下情况。
你第一时间处理了,若是太过烫手,销脏那些人,很可能因此找你麻烦,甚至把你卖了数钱。
而别人不知道,自己也可装无事发生,与自己无关,或者请个中间人之类,归还东西,赔钱赔礼,给自己留点余地。
这家伙,虽然不太守江湖上的规矩,但几次三番都被警察放过,这方面,应该是比较注意的,他大概率还未处理近期脏物。”
林默点头,问道:“如果脏物还未处理,他会藏到哪去?是家里还是怎么说?”
“…肯定不会是家里…”易文斌摇头,解释道:“往家里带,那就是给自己找麻烦,出了事,只要有所怀疑,甚至没有,只要事情大,警察都可能上家里搜,可能还会连累家里人。
像团伙这种,一般都设有专门藏匿所得脏物的地方,有些甚至还会有好几处,而像他这种散人,有的会随便寻个隐秘处藏匿,也有请信得过的人帮藏的,但也有少数会找个专门的地方。”
微微颔首,林默想了想,又询问道:“那,他犯了哪些事,就是偷得了什么东西,有较大可能给他惹来杀身之祸。”
易文斌想了下,道:“可能性最大的,是入室行窃,从别人家里盗走了什么重要东西,最可能会引来杀身之祸。
但这家伙,并不是专门搞这个的,多数时间都在街上找人下手,但一般人出门不会带多少钱,这般偷盗远比不上入室收获。
所以,他应该对入室行窃并不精通,那些看管严密的地方,他应该偷不了,不过如果涉及的是潜伏的间谍,趁人外出之类,摸进去偷走什么重要东西,可能性倒是还挺高的。
另外就是偷行李了,兜里、钱包里,正常重要东西,不会放在这些地方,随身携带的重要东西,不是在行李内,便是在更隐蔽、保险的地方。
以他的情况,大概率只能把行李偷走,不过相对于行李,我还是倾向于他入室偷了什么东西,对长期混迹街上的扒手来说,想偷行李可不轻松,那一般是团伙搞的。”
林默听完,微微摇了摇头,开口回道:“我反而更倾向行李,入室盗窃的概率并不大。
一个,若是入室行窃,被偷走重要东西的人,尤其对方还可能是一个隐藏身份的间谍,其绝不会张扬出去。
这样一来,便解释不通匡大成是如何涉案的,因为,以其性格,若是撞破了,肯定会追查这些,资料上不至于无显示。
另外,扒手近期活跃的地方在城南,匡大成也是工作在城南并在城南受害,也就是说,若有入室行窃也应该发生在城南。
但扒手却是从城北流窜过来,对于一个隐藏身份的间谍而言,想在短时间内找到行窃之人,也并不容易。
这里我解释一下,码头那一次事情,应该是扒手与匡大成第一次打交道,甚至是首次因行窃而出现在警察视野中。
因为以警察与扒窃团伙间的关系,警察知道了,等同于扒窃团伙也知道了,扒窃团伙不会那个时候才找上来,甚至可能警察就会把人扭送交给扒窃团伙处理。
首次打照面,大概率是扒手之后在那边又做了什么,并被匡大成知晓,然后人死了,其意识到其中什么不对劲,于是偷摸去查,然后他又出了事。
而扒手被抓现行,是匡大成出事前第十三日,第九日早上发现的尸体,可能第十日夜里便死了,就算扒手当时便犯下案,也仅隔着三天左右。
流窜过来的人,犯案仅三日,靠官方力量大力排查,都不见得能查到人,何况是还要隐藏情况并私下秘密调查的间谍,就算能动用使唤一些力量,这也够呛。
当然,也可能是被盗者与扒手在案发前后打过照面,但如果算上匡大成这边的情况,可能性很低。
另一个原因,那便是你遗漏了间谍藏东西的能力,在家里,那么大地方,足够找到非常隐蔽的地方藏匿好重要东西。
你也说了,扒手对入室行窃并不擅长,那些搜找东西的能力应该也比较有限,盗取走重要东西的几率很低。
怀疑行李的另一原因,因为扒手是在码头被扒窃团伙被抓了现行的,扒窃团伙应该也是活跃在码头的一伙人。
你也说了,扒窃团伙应该与被害扒手达成了其他什么交易,而扒窃团伙未伤其脸,显然是需要他在那几天去做什么事。
码头,来来往往的人,带的东西上,别的不多,就数行李多,一个盘踞在码头的帮会,打主意也是大概率打到这上面来。”
听完林默的分析,易文斌一脸钦佩,说实话,他真没想到,林默仅凭一些很基础的情况,便能将他的论断驳倒。
仔细想了想,易文斌顺着林默的思路,回道:“林队,可以查一查码头上负责卸货的帮会这些,应该能有收获。
偷行李,要么是在船上偷,但这一般是其他扒窃团伙的地盘,与陆上的不会是一伙,而且城南秦淮河沿岸,基本不停靠大轮船。
在小船上偷,很讲究手段,而且因为人少,若外人上去搞,也很容易被上面的团伙发现,所以这名扒手应该不会选择在那上面搞事情的,因为几乎等于自投罗网。
另一个好上手的地方,便是码头那里,帮人从船上卸行李、搬行李的活计,几乎都由码头上的帮会把持,有的还会强制要求乘客付钱让他搬。
这个时候,行李离手甚至离开乘客视线,很容易下手,不过码头上的帮会,一般不会容许别人这么干,以免坏了名声。
但总归,免不了还是会被人趁虚而入,甚至内外勾结,这种事流窜的扒手很爱干,何况这里面还有那个扒窃团伙掺合,他们很可能借此算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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