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索伦(求月票)

  大明世祖正文卷第四章索伦吉林地区曾经是海西女真的天下。

  叶赫、哈达、乌拉、辉发,在明末融入到建州女真之中,成为了八旗的一部分。

  不过,在一些深山老林之中,还是残留着大量的部落,或接受满清的剥削,自由自在。

  明军来了,他们就成了附庸,缴纳较低的贡税,从而获得保护。

  只是海西女真被迫南下,留下的大量生存空间则被野人女真占据。他们是皇太极在崇德五年大量迁徙其南下的成果。

  野人女真的“野人”之名也是源于元代习惯性称呼。

  朝廷习惯性将东北地区分布的几乎所有部族都泛称为“野人”,明军进军东北后,由于已经和建州女真和海西女真建立了羁縻关系,所以“野人女真”就用来称呼这两批女真之外的女真人。

  而这些野人女真,包括鄂伦春、达斡尔、鄂温克等,信仰萨满教的部落,则被满清统称为索伦部。

  不过对于满清来说,这些远房亲戚只是他们的奴隶,一旦缺人就北上掳掠为奴,或者招募为兵,为其前驱。

  历史上,雅克萨之战、准噶尔战役、阿尔泰战役、大小金川之战,都少不了索伦兵的身影。

  从寒冷的西伯利亚地区到中亚,再从喜马拉雅山到缅甸热带丛林,索伦兵参加了清朝的几乎所有的重要战争,无役不与,为清朝征战立下汗马功劳,先后参加的大型战役有七十余次,转战二十二个省。

  就算是在晚清,索伦军依旧征战在第一线,安庆之战就是其最后的辉煌。

  此时,在长白山一带的达斡尔部落,虽然只有区区两千余人,在整个长白山地区进行游牧活动。

  “咻——”

  在树大阴森的山岭之中,大雪覆盖了整个长白山,崎岖难行的山路变得愈发地难走。

  几只野鹿则不以为然,蹦蹦跳跳中踩开积雪,找到埋藏着深处的嫩草,开心的咀嚼起来。

  忽然,野鹿们耳朵一动,最近不远处出现了几个身披鹿皮的人类突然身动,然后就是箭矢的破空声。

  “哗啦啦——”

  野鹿四散而逃,但却总有慢的被射着脚步迟缓。

  这时,两个大汉则露出身影,嗅着空气中的血腥味,找到了积雪上的血迹,一路小跑而追。

  在崎岖的山路,在他们眼前也是如履平地,不一会儿就追到了奄奄一息的野鹿。

  野鹿眼角带着泪水,似乎在恳求饶恕。

  但高大的大汉则沉默着,直接帮其抹了脖子。

  在这个饥寒交迫的冬天,他们即使遇到了怀孕的母鹿都会下手,这野鹿哭出声来也没用。

  “巴特尔,你妻子怀孕了,这条鹿你拿回去吧。”

  这时,披着兽皮,背着弓,身材更为高大的汉子,则卸下来一条鹿腿后,昂首道。

  另一个略显矮壮的汉子一愣,面上露出感动之色:“谢谢你了,岱钦,你是我最好的兄弟。”

  两人将这头鹿绑起,背在身上,然后一深一浅的离开了此地。

  大雪皑皑,阳光反射,普通人连方向都迷糊不清,但他们二人却仿佛头顶长了眼睛,穿行在山林之中,动作敏捷。

  半个时辰后,两人回到了部落。

  部落之中,分布着几十栋木屋。

  木屋其松木,或者桦树为房架,土垡为墙,里外抹几道黄泥,顶苫房草,二间、三间、五间不等。

  刚入村,就迎来了狗叫。

  无论是打猎还是日常,狗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是他们最为亲近的朋友。

  岱钦看着跑过来呼热气的大黑狗,忍不住笑出声来,他用刀将背上的鹿腿割下一块肉,直接仍给了它。

  黑狗就叼着肉,跟在他背后走着。

  巴特尔与他分开,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他的家只有三间屋,中间为厨房,左右为居室,坐北朝南,每个居室至少有两三个窗口,大量的阳光照射下来,虽然没有多少温度,但却让人心情舒畅。

  刚回家,两个儿子就跑了过来,见到鹿肉就开心的拍起手掌,拿起小刀割起鹿肉咀嚼起来。

  “别吃了。”岱钦将两个儿子赶了赶:“煮熟了再吃,汉人说生吃肉肚子会长虫子的。”

  “阿爸……”两人委屈地放下刀,但嘴巴已经吃得血模糊,只能垂头跟在身后。

  “回来了,快去请安吧!”

  他的妻子穿着皮袍,类似于蒙古袍,但全部是貂皮或者鹿皮缝制而成,直接没到脚边,很是修长。

  “嗯!”

  天棚和四壁上面装饰着雉羽、带花丝的皮毛贴在墙上,作为点缀。

  “阿爸!阿娘,我回来了。”岱钦还未把东西放下,就来到西屋给自己的爹娘请安。

  这是达斡尔人的习俗,尊重老人,一般打猎回来都要请安。

  “怎么才一条腿?”

  老父亲坐在炕上,脸上带着疑惑。

  “杀死了一头鹿,我把它给了巴特尔,他的妻子怀孕了,需要大量的肉食来补。”

  岱钦如实道。

  “那你这些天还得出去了。”

  老父亲怜惜道:“天寒地冻的,可能小心了。”

  “是!”

  一旁的老娘也没说什么,只是关切了看了看他身体,这才松了口气。

  之后,爹娘就去帮忙煮饭,或者喂养驯鹿。

  晚饭时,一条鹿腿让所有人都开心起来。

  干蘑菇汤,奶皮,再加上一锅烂鹿肉,这是他们一家丰盛的伙食。

  吃完后,岱钦也不啰嗦,直接将妻子刮下来的碎肉端起,喂起来在窗台站着的猎鹰。

  其锋利的爪子直接站在他肩膀,尖锐的鹰嘴吃食着碎肉,咕噜咕噜地作响。

  他目光投向了窗外,雪越下越大,看来这个冬天村子里都很难熬。

  这时候,巴特尔忽然来了,他手中端着一盘鹿心:“这里的肉最嫩,给孩子们和老人吃吧!”

  随即,他又道:“莫昆达要咱们都过去,参加莫昆会议,说是有要事。”

  岱钦点点头,跟随而去。

  达斡尔人聚族而居,以血缘为纽带,叫作哈拉,属于同一“哈拉”的人,均具有血缘关系,因而严格禁止通婚。各“哈拉”均有民主选举的“哈拉达”,管理氏族内部事务。

  随着生产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哈拉”的规模日趋广大,于是,一个“哈拉”又分为若干个“莫昆”。

  同一个莫昆,在生产和生活方面有互相帮助的义务,也有收养孤儿、赡养孤寡老人的义务。

  所有“莫昆”内的成年男子都有权参加“莫昆”会议,它是家族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或撤换“莫昆达”、商讨家族内部生产和生活上的大事,处罚违反族规的家族成员等。

  由于生产力的不发达,莫昆达也无法脱离生产,只能义务的为部落效力。

  待到两人来到部落的篝火旁时,这里已经陆陆续续聚集了三十多个男子,是整个莫昆的所有强壮力。

  莫昆达四十来说,年轻的时候是部落中最勇敢的猎手,如今老了则被选为莫昆达,让人信服。

  围着篝火,所有人身上暖洋洋的,即使是积雪也不再寒冷。

  “大家都回来了。”

  莫昆达脸上不止是沟壑,还有一道伤疤,极其显眼,他睁开眼睛,眼眸中满是凝重:

  “今天早上我去了哈拉达那里,他告诉我,明人将要征兵,要求我们必须出兵,帮助他们打蒙古人。”

  “长白山附近有两个哈拉,几十个莫昆,每个莫昆必须出十名勇士。”

  此话一出,这些猎手们纷纷沉默。

  对于他们而言,每天的打猎也是战争,都是艰难的求活,根本就没区别。

  巴特尔则忙问道:“没有什么好处吗?总要给一些粮食吧!”

  “这个冬天那么难熬,我们出去打仗了,家人们怕是都饿死。”

  莫昆达则露出一丝笑:“明人比那些女真人大方,他们说只要出一兵卒,就会讲一下一石粮食和一匹布,获得的战利品也全部归他所有。”

  “同时,也会免除一年的贡赋。”

  如此丰厚的奖赏,让所有的勇士们都大吃一惊,旋即就露出高兴的笑容。

  粮食对于他们来说,是目前最为稀缺的,也是最珍贵的。

  太值了。

  肉不能长期存储,而粮食可以。

  这是渔猎里民族和农耕民族的重要区别。

  在整个冬天,达斡尔人只能依靠牛,驯鹿,羊群而活,打猎就成了意外收获。

  尤其是在这个严酷的冬天,一石粮食足以让一个家庭撑到明年开春,还绰绰有余。

  当然了,战利品也是他们看重的。

  巴特尔特别想要被选中,给自己怀孕的妻子谋求更多的营养,但被岱钦阻止:

  “巴特尔,我的好兄弟,你在家中照顾妻子和我的家人,等我回来。”

  最后,巴特尔屈服了。

  旋即,十位莫昆中最强大的勇士主动参加。

  翌日,在太阳还未出来之前,他们十人就去哈拉,在哈拉达的带领下去往吉林城。

  也就是传说中的汉人城市。

  在半路上,两个哈拉的勇士碰面,共同去向吉林城。

  共计人数约莫五百人,这是两个哈拉中许多人的第一次碰面。

  由于哈拉内部不能通婚,只能与其他哈拉联姻,或者蒙古人,女真人,所以两个哈拉并没有所谓的剑拔弩张,反而和气不少。

  一行人骑着马,来到了吉林城。

  即使没有入城,但城外排队的人群,也吓了所有人一跳。

  不过岱钦最为关注的,则是守军身上铠甲,即使他再自大,也明白自己手中的骨刀不是这群人的对手。

  不过汉人们却对这群披头散发,犹如泥坑中打滚出来的达斡尔人颇为关注。

  其高大挺拔的身子,野人一般的穿着,凶悍的气质,与城内外所有人格格不入。

  一个披着铠甲的大汉,带着几十个骑兵纵马而来,昂首道:“你们是达斡尔人?”

  “是的,将军。”

  骄傲的两位哈拉达抚胸行礼。

  “城外已经安排了你们的营地,人数倒是差不多,就去住下吧!”

  “记住,不要随意起争执打闹,不然军法从事。”

  他点了一位亲兵,让其带着这群人去军营。

  岱钦等就随大流去了所谓的军营。

  这里果然自己安排妥当,有灶台,有棉被,甚至是火炕,条件比自己家还要好。

  两个哈拉达将部众聚集,然后按照莫昆的分兵聚居,五个人一个帐篷,睡在一个炕上。

  许多人还没有新奇完,忽然就又有人过来,送来了许多棉袍,戎服,让他们换上。

  当然了,必要的粮食自然不会少了。

  为了约束这群人,粮食是每三日一发。

  而在城内,吉林将军府。

  此时篝火正旺,两个厨子正烤制的羔羊,不断的刷着油,撒上香料,滋滋作响,香味飘散在整个房屋之中。

  忽然,大门打开,一个大汉走了进来:“将军。”

  “那群野人安置好了?”

  吉林将军尤世禄扭过头问道。

  “已经安置到军营了。”

  男人面色恭敬道:“约莫五百人,你之前的预估一样。”

  “那便好。”

  “将军,为何征召那群野人?”

  大汉不解道:“除了膀大腰圆,像个野人,还有什么用处?”

  “巴牙喇兵你知道吗?”

  “末将不知。”

  “你不知道是正常的,满清毕竟过去了十几年了。”

  尤世禄淡淡道:“当年在满清之中,精锐的为披甲兵,大多身披双甲甚至三甲,内衬锁子甲或者连环甲,外罩绵甲或者铠甲,如下山猛虎,箭矢和火铳根本就打不穿。”

  “再精锐的,则是白甲兵,自从这次披甲兵中选拔来的。”

  “而当选巴牙喇的白甲兵,除了要能打外,还必须骑术了得,箭术精湛。”

  “但这与野人有什么关系?”

  “巴牙喇兵,大多出自野人女真。”

  尤世禄心有余悸道:“这些人只要稍加操练,就能身披重甲,骑术不亚于蒙古人,射术则更胜一筹。”

  “若非抬枪,咱们绝难是他们的对手。”

  “所以,您是想要组建咱们大明的巴牙喇兵?”

  “没错。”尤世禄笑道:“这些人用好了,可抵得上千军万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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