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 我要什么脸?我要命!

  那个时候的黑恶势力大部分可是持有热武器的,虽说不怎么先进,但是杀伤力也远非那些管制刀具等冷兵器所能比拟的。

  如若不然的话,也不至于造成那么多人员伤亡,影响如此恶劣才对。

  也正是在那场惨烈的斗殴之中,藏彪的腿部中弹,血流不止。

  虽然事后经过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却给藏彪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后遗症。

  直至今日,藏瘸子的腿部伤势都没有完全康复,落下了长短腿的毛病。

  不过老子曾在道德经中如是说过,“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任何事物都是相对、具有两面性的,要学会辩证地去看待问题。

  虽说那一晚的“战争”让藏彪险些丢掉一条腿,成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但同时也让他从一个无名小卒一下子成为了道上名声显赫、让普通黑道中人闻风丧胆的藏瘸子。

  因为他那一枪子弹可不是白挨的,而且打出那一发子弹的不是普通人,那发子弹原本飞向的对象,也不是什么普通人。

  那个年代比治安官们与藏瘸子相遇的时候还要古老久远的多,黑恶势力的头目可不像后来一样变得那般聪明谨慎,几乎各个都是不要命的疯子。

  倘若不足够疯,不是最狂最不要命的那一个,又怎么能够镇压住其他人,在黑道团伙这种“疯子群”中脱颖而出呢?

  其实许多后辈们都被后来的黑道电影骗了,那些精明世故、身着体面西装、吃喝奢侈精致的黑老大们,都是后期转型过后的。

  在黑恶势力最为猖獗的前期,能够脱颖而出的大多都是不要命、没脑子的疯子。

  而无论是藏瘸子当时团伙的老大,还是他们敌人的老大,都是这样不要命的疯子。

  所以在当晚那场街头火并的恶战之中,两方黑恶势力团伙的老大并没有如同电影中经常描绘的一般坐镇军中运筹帷幄,而是亲自提着西瓜刀、热武器上阵,并且冲在队伍的最前面。

  这两方团伙的头目“斩杀”的敌人数目也是最多的,到了最后,这两个杀红了眼的家伙似乎身上已经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种气场。

  正如那些在战场上杀人如麻的老兵在暴怒时,可以做到不怒自威一样。

  这种气场虽然肉眼根本看不到,但是那种威慑力却足以让普通人感到胆战心惊,哪怕靠近他们两个一步都做不到。

  所以到了最后,这场混战的收尾时刻竟然是由两个团伙的头目进行了一场有些另类的“单挑”。

  两方团伙的小喽啰和心腹手下都在两个头目的身边混战,虽说场面依旧十分混乱,可是大家原本以命相搏的斗殴在这一刻忽然变得有些心不在焉了起来。

  两位大佬的对峙似乎把两方人马的注意力全部都给吸引了过来。

  那一刻,时间仿佛静止了。

  两人就这样静静地矗立在原地彼此对峙了数秒钟,这倒不是因为他们胆怯了或者其他什么。

  高手过招往往都是如此,尤其是两个人的身份可不普通。

  任何一方团伙的头目若是在这一场对峙中倒下了,对于这个团伙在道上的威名与地位都有着极大的影响,可不单单只是这个头目受伤或者死亡而已。

  也正因为如此两人都才如此慎重,毕竟风险与收益通常都是成正比的。

  先出手的人固然有一定的几率可以占据先发的优势,但是与此同时,也可能因此而率先露出破绽,被对方抓住机会一击毙命。

  当然,现实世界并非玄幻小说,没有那些功法秘籍的加成,普通人的速度再怎么快也不可能快的过子弹。

  但是在那个年代,头目之间的对决和小喽啰之间的砍杀枪战可不一样。

  西市的黑道上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在两个头目的对决中,除非率先用拳头或者冷兵器把对方给干翻在地,否则是不能动用热武器的。

  这是西市人自古对传统武道最后的敬重,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不讲“仁义诚信”的人出现,即使在西市这条不成文的规矩也被不守道义之徒给完全抹去了。

  不过放在当时,还尚且没有出现过违背先例的人。

  所以早在二人开始对峙的第一瞬间,他们两个就已经把手里的热武器给丢掉了,各自只剩下一把砍刀,以此来昭告众人自己没有违背先例的意思。

  毕竟在场那么多人看着,要是违背规矩强行使阴招的话肯定会被众人所不齿,即使赢得了单挑,这老大的位置怕是也坐不住了。

  最终,还是藏彪的老大抢先行动,他的速度很快,敏捷中又透露出刚猛。

  但是这一招是一步险棋,因为这个疯子几乎已经完全放弃了防御。

  倘若一击不成被对方给抓住破绽,可以说他百分之百要被放倒在地丢掉小命。

  好在这个疯子最终还是赌对了,对方显然没有意料到他会完全弃自己的小命于不顾。

  藏彪的头目率先把对方放倒在地,然而就在他准备一刀抹断对方脖子的时候,对方的头目却从怀里掏出了一把热武器,瞄准了他的头部。

  在那一瞬间,在场所有人的心全部都提到了嗓子眼里。

  尤其是藏彪的头目,心脏更是跳得快要突破胸膛飞出来了。

  虽然对方被他踩在脚下,他只需要挥一挥手臂就能砍杀对方。

  可是这个家伙再怎么疯狂也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他明白一旦自己有挥舞手臂做出攻击的倾向,对方绝对会毫不犹豫地扣动扳机,把自己的脑袋打个稀巴烂。

  人怎么可能快的过枪!

  而那被藏彪的头目踩在脚下的家伙狞笑不已,虽然做第一个打破西市这条不成文规矩的家伙很令人不耻,但在死亡的压迫与对胜利的渴望下,这个家伙还是决定丢下脸面。

  绝大部分人只有到了濒临死亡的时候才会明白,面子一文不值。

  要什么脸,我他娘的肯定选择要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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