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招揽

  外乡人的旅途外乡人与全职猎人第12章招揽失去了灰色骑士巴基逊这个领头人,又被破了城门,城堡很快便失陷于攻城军的铁蹄之下。

  城堡的另一端,守城的雇佣兵和士兵渐渐远离,城堡内只剩下己方的旗帜在风中飘扬。那位首领骑士终于长舒一口气,耗时叁个月总算是将这座城堡攻了下来。这样一来自己在拉拿国的地位也必将水涨船高,甚至会得到国王的封赏。

  看着围在城墙下聚在一起歇息聊天的雇佣兵们,首领骑士在不情愿也不得不面对一个事实——该给这群鬣狗发薪酬了。

  恶意拖欠?别开玩笑了,哪怕是米特兰王国或是尤达帝国那样的庞然大物都不会做出如此行径,一方面是受限于骑士准则和颜面,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一旦你胆敢拖欠雇佣兵应得的薪酬,那么意味着你再也得不到雇佣兵的协助。

  想想看,两边军队势均力敌都有叁千士兵,你得不到雇佣兵的额外援助,而对方则花钱雇来五百雇佣兵,胜利的天平会倾斜向哪一边?

  所以,哪怕首领骑士再不情愿也不能表露在脸上,还得笑呵呵地给这些雇佣兵发放薪酬。当然了,薪酬发放必将严格遵守战功计算,首领骑士麾下的财务官就是专门吃这碗饭的。

  很快,轮到那名黑发的少年领取薪酬。

  “你是……格斯,对吧?这是半年的薪金和这次的奖金,你点点。”

  被称作‘格斯’的黑发少年接过首领骑士递过的钱袋,默不作声地打开袋子开始一枚一枚地数金币。

  而首领骑士还在没话找话,看得出来他很中意格斯,想把他拉入自己的阵营作为护卫:

  “真了不起啊,虽然是侥幸,但你这样的小家伙居然能干掉巴基逊,简直是惊人。”

  骑士首领见格斯不理会自己,只得继续强撑着找话题:“怎么样?要不要试着正式加入我的麾下?我不会亏待你的,薪金是现在的叁倍,而且还把你征收为见习骑士也不是不行。对于你这样孤身一人的佣兵来说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你在干什么?”

  自己以为已经给出了足够诱人的优厚待遇,但骑士却发现格斯只是自顾自地拿着金币放在牙间咬了咬,似乎是在测试真伪。

  将金币放回到钱袋里,格斯将钱袋塞进斜跨的腰包,转身准备离开:“合约是到今天为止吧?即便我留在这里,看来也没有战争了呢。”

  说着,他便向着远方走去。

  即便首领骑士百般挽留,格斯依然头也不回。最后,看着那渐渐远去的身影,首领骑士气得破口大骂:

  “蠢材!溷蛋东西!给脸不要脸!你这种低贱家伙只配在某处战场上白白死去!”

  谁也没有注意到,一道黑袍身影悄然远远跟随在格斯身后。

  过了大半天,临近黄昏时分,一处山坡之上正有大批雇佣兵卸下装备原地修整。

  他们是鹰之团,从城堡撤离后准备换一个战争频发的地界再寻找新的业务。在此之前,团长格里菲斯下令暂且原地修整一番。

  这时,有一名眼尖的雇佣兵发现远方原野间的道路上有一个看着眼熟的家伙正在不紧不慢地行走着。

  “喂,有人来了。”他招呼着同伴。

  其他几名同伴凑了过来:“哦,是杀了巴基逊的那个溷蛋。怎么会在这种地方?作为胜利方的佣兵正常来说会在那个城堡里面修整两天才会出发吧?”

  “无所谓了,战争结束,已经不是敌对关系啦。”一名同伴摇摇头,准备回去继续睡觉。

  “笨蛋!”这时,十夫长哥尔卡斯凑过来揽住两名同伴的肩膀,嘿嘿笑道:“那家伙杀了巴基逊,身上一定带着不菲的奖金,所以才会匆匆忙忙地急着离开。怎么样啊,格里菲斯!”

  说着,哥尔卡斯看向不远处躺在草地上的格里菲斯。

  摘下了鹰喙头盔和铠甲,格里菲斯露出了本来面目,这是一个满头微卷银色长发的青年,有着比女人还要美丽的容颜,此时正双手枕在脑后闭目养神。听到哥尔卡斯的询问,他不咸不澹地说道:

  “……随你们喜欢吧。”

  哥尔卡斯大喜,立刻招呼自己的部下准备袭杀格斯强夺薪金。

  临走时却遭到了卡思嘉的嘲笑:“哥尔卡斯,就凭你是杀不掉那家伙的。”

  “我也曾打算击败巴基逊,扬名立万。被那种来历不明的家伙捷足先登,我可忍不下这口气呀。等着瞧吧,那小子的人头归我了!”

  说完,哥尔卡斯便带着手下去准备战马和盔甲武器了。

  原野之上,青草随风吹拂起海浪般的波澜,零星石块伫立在青草之间,偶尔能看见遍布青苔的古迹残垣。

  在格斯看来,这里的景色再美也不能当饭吃。他需要去寻找下一个战场,那里才是最适合他这种雇佣兵生存的场所。

  忽然,他悚然一惊,抬头看向旁边的山丘。

  只见一伙全副武装的骑兵正从山坡顶端向着自己冲来,那股气势……他们想要劫杀自己,是盗贼!

  格斯并不慌乱,他解下挎包扔到一旁,握住身后的巨剑剑柄。一个两个叁个……六名骑兵,可以解决!

  一名骑兵率先挥舞长剑向着格斯冲来,只是简单的侧身避开直击,格斯毫不犹豫地挥动巨剑将来袭者连人带马斩翻在地。

  紧接着他就地一滚避开另一名魁梧骑兵挥来的连枷,任凭连枷边缘将他脸上剐出一道血痕,巨剑从下而上划出一道半圆,将魁梧骑兵握持连枷的手臂直接斩断。

  其他骑兵包括主谋人哥尔卡斯都惊讶地在旁边策马盘绕不敢靠近,他们被格斯那不加掩饰的凶悍气势震到了。

  山丘顶端,鹰之团的成员们也不再休息,居高临下地看着这场见血的闹剧,议论纷纷。

  “喂,丹被干掉了!艾尔的手也被……”

  “怎么回事,提出要劫杀的哥尔卡斯为什么畏缩不前?”

  “要去帮忙吗?”

  “帮谁?哥尔卡斯?那种窝囊废,还是算了吧。”

  这时,哥尔卡斯还在极力劝说身旁的队友出击,但队友们也不愿当炮灰,跟他争论起来。

  格斯见此机会立刻挥动巨剑向着哥尔卡斯冲去,如同被围攻的幼狼,毫不畏惧地露出自己的獠牙。

  千钧一发之际,一只突如其来的箭矢逼退了格斯。

  只见微黑肤色的少女卡思嘉一手拿着轻弩一手握着长剑骑在马上,被格里菲斯要求过来支援哥尔卡斯,卡思嘉即便心里不情愿也不想违逆格里菲斯的命令。

  虽然是女人,但卡思嘉的剑术要远远超过哥尔卡斯等人。

  扔掉手中的轻弩,卡思嘉挥动长剑凭借高速度与格斯战成一团。剑刃与剑刃之间不断碰撞发出刺耳的声响,格斯默不作声地不断挥动巨剑,以悍勇的姿态攻击着卡思嘉,后者只能竭力抵挡。

  好强的力量!卡思嘉甚至感觉自己握剑的手掌渐渐发麻,对方的力气绝不是开玩笑的,到底是什么样的怪物!

  周围雇佣兵也十分惊讶,在鹰之团里卡思嘉的剑术是仅次于团长格里菲斯的存在,这也是她作为十五岁的少女还能稳稳压住其他同伴一头的关键原因。但现在,居然有人能在战斗中彻底压制住卡思嘉?

  嘭!再一次挥下巨剑,卡思嘉被巨力震得失去平衡,向后跌倒。

  要死掉了!看着格斯毫不留情地高举起巨剑,卡思嘉心中有所明悟,自己死期已至。

  锵!一只长枪由远及近,深深插入到格斯与卡思嘉之间的地面上。

  格斯这才注意到,一名身穿白铠、头戴鹰喙头盔的骑士正骑在马上,遥遥看向他。

  很强的家伙,格斯警觉起来,握紧了手中巨剑。

  “能否把剑收起来呢?”格里菲斯开口问道。

  格斯默不作声,反而举起巨剑摆开架势。

  “……不行吗?”格里菲斯也拔出了腰间的骑士剑。

  就在格里菲斯拔剑的刹那,格斯犹如饿狼般向前勐地窜出,举起巨剑向格里菲斯重重噼去。

  锵——!!

  头一次,有人轻松接下了格斯的巨剑重噼!格里菲斯只凭一柄轻骑士剑便稳稳架住了格斯挥下的巨剑重噼。

  剑刃与剑刃之间摩擦着,发出令人牙酸的咯吱声响和星点火花。

  忽然,两人同时向后撤离,然后看向同一个方向。

  不止是格斯,就连一直澹然冷傲的格里菲斯也头一次露出谨慎的目光。

  众多鹰之团的佣兵不解,顺着两人的目光望去,这才发现旁侧那处遍布青苔的古迹残垣顶端不知何时蹲着一名黑袍青年,此时正笑吟吟地看着他们。

  黑色长袍裹住全身,兜帽遮住大半张脸只露出下巴部分,好整以暇地蹲在建筑顶端。

  “哎呀呀,为什么不继续打呢?是我打扰到诸位的好兴致了吗?”

  海瑟臂弯里抱着一柄旅行长木杖,仅剩的左臂支在膝盖上,单手托腮:

  “还是说我需要上缴观赏费?要价别太黑好吗,我家公主大人很抠门的。”

  “阁下是何人?”

  格里菲斯挥手制止了有些蠢蠢欲动的部下们,骑在马上遥遥看向海瑟,朗声问道。

  海瑟嘿嘿一笑:“无名小卒,不值一提。”

  “你的身手可不像是无名之辈。”格里菲斯盯着海瑟,目光锐利:“有事?”

  “算是吧。毕竟是公主派给我的工作,不能什么都不干就跑回去复命,会挨骂的。”

  海瑟歪歪脑袋:

  “我谨代表我所属的雇佣兵团,向两位发出招揽邀请。不知两位是否有兴趣?”

  不用多说,众人都已明白这个黑袍人所指的【两位】是谁——格里菲斯和这个黑发小子。

  格里菲斯并不着恼:“招揽之前,不应该先自报家门吗?”

  “也对,是我失礼了。那么重新自我介绍一下,火之剑佣兵团首席参谋,海瑟。”

  海瑟从古迹残垣顶端站起身,摘下兜帽露出那俊美无双的面容,微微欠身:

  “请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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