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当年月色(七千七二合一)

  在第二日,吴穹方才将这事情告知了王安风等人,这老人一路带着江澜东躲西藏,这许久时间,终于算是听得了一个好些的消息。

  面容上容光焕发,竟连昨夜失利的挫败都暂且压下。

  反倒是王安风似乎有些疲惫,抬眸看一眼薛琴霜,后者依旧如常,和旁边出身天下第一庄的浅淡女子交谈,察觉到他目光视线,也只微微一笑,面上神态落落大方,并无半点异常。

  此时距离梁州酒会不过只是数日,酒自在还可以稍后详询梁州众人以得知去向,但是一叶轩诸人却可能会有性命之忧,王安风等人是存着了救人救到底的念头。

  浮生半日常在醉的刘陵则说,若能前往一叶轩喝上一壶国士无双,误了一次梁州酒会也就误了,不打紧。

  便在这客栈当中,稍作修养,启程回返江南道。

  此时没了后顾之忧,取直道而行,自然要比原先更快,而到这个时候,王安风等人才从吴穹口中明白了一叶轩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却是宗门内有弟子做乱,当时候吴穹和江澜恰在宗门之外,只是得了半封手书,不敢怠慢,急行离开了江南道,这才未曾遭了毒手。

  之后路上遇到了曾经受过江澜之父恩惠的江湖草莽武者,后者感念江阳恩德,自愿护送江澜前往剑南道的紫霄山庄,才走了没有太远距离,却不知为何被江南道新近崛起的玄剑派盯上,数次围杀,这才有了数日之前他们所见到的那一幕。

  至于究竟是因为何种原因,看吴穹面上迟疑,王安风便也很是识趣得没有去追问,只是心里面却很有些冒昧地觉得这位身份地位都不差的老先生应对方式却是在是有些昏了头的感觉。

  若是换做是他用出了这些应对,怕是要给先生嘲笑数日不肯停下。

  这数日来,连过数城,面上难免有些风尘仆仆,临到距离一叶轩所处之地愈近的时候,反倒是走得越慢。最后那州城距离一叶轩不过百余里距离,吴穹更是大白天里就住入客栈中。

  取出玉佩当了换做银钱,遣派了那些江湖人士前往城中最大成衣店中,去采买青衫文巾,环带宽袖,一丝不苟,然后和店掌柜说要以兰桂热汤沐浴。

  一股书生气重得让离弃道满脸嫌弃,几乎反胃,觉得还不如刘陵身上酒气让人心里面觉得舒坦。

  临入客栈的时候,经过这座江南道州城当中最为繁盛所在,处处可以看到那些模样风流俊秀的文士和姿容妍丽的女子。

  那些女子大多声音娇软。江南吴侬软语,哪怕气急了都有三分嗔怒味道,撒娇起来便更是让那些所谓风流名士们色授魂与,骨头都酥得轻掉一半,便是大把银钱撒下去,想要什么都买下来。

  吕白萍撇了下嘴,脑海中没来由想到了现在远在扶风郡的尉迟杰。

  觉得这些人虽然长得不如尉迟,荷包也大抵不如尉迟,可唯独这扔钱时候的爽快劲儿,倒真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般,不把钱当钱。

  客栈是江南道那种处处可见含蓄的风格,下面以八根合抱圆柱撑起,地方宽敞,可以作为宴饮所用,以竹阶延伸向上,分隔成了许多隔间,用作会客休息,最上层还有一座飞檐翘起的亭台。

  人在其中,可以远眺江河入城,满城灯火红尘的景致。

  王安风一路装扮成管钱财的管事,自然是得要由他去付钱,木着一张脸把足金足量的银子放在了桌上,发出沉闷一声响,视线却偏向楼梯一侧,只是看到了薛琴霜的侧影。

  那一日之后,薛琴霜虽然面上一如既往,却总是让他心中在意,闭上眼睛,脑海中想起了的还是那称呼薛琴霜为阿姐的少年。

  掌柜的眯了本就不大的眼睛,笑呵呵一声客官爽利,将那银子紧紧攥在了手中,王安风后知后觉,自己竟然未曾讨价还价,下意识要抓那银子。

  却看到枯瘦掌柜死死攥住,看那架势竟仿佛神武持刀的士卒,打死都不肯放下。

  无奈之下,只得放弃。

  却在此时,旁边伸出一只手来,然后放开时候,桌上便留下了一枚质地通透的玉佩,没有其他什么浮雕,只是简简单单,看一眼便觉得心中生出凉意。

  旁边叶柱华温和道:“掌柜的,以这玉佩作为住房所费,将那银子还给冯兄。”

  王安风皱眉,伸手阻止道:

  “不可。”

  他虽勤俭节约惯了,本性却非吝啬之人。

  只是山村当中,讨价还价乃是采买东西的惯常经历,货郎定价往往都有所上浮,似尉迟杰那般作风豪迈的世家公子,买东西从来不还二价,那些个商户背地里少不得咕哝两句人傻钱多。

  古来君子以玉自比,儒家书生只要家境承担得起,没有不佩戴玉石的,而这玉佩显见不凡,意义定是非同寻常,不是亲友长辈所赠也是心爱之物,王安风如何能做出这种事情。

  可是那掌柜的却也是识货,一把将银子扔下,猛地扑上,将那玉佩夺回来,王安风伸手打算阻拦,手掌却被叶柱华一下把住。

  王安风此时在江南道深处,自然得隐瞒身份,否则若是身份暴露,眼前这彬彬有礼,颇有侠义之心的书生恐怕就要持剑降魔了。

  若是寻常人,这一下定然就暴露了会武的迹象。

  可是王安风年少时筑基便要负重挑水爬山,因为赢先生缘故,身上重量起伏变化,如同在海潮当中练武,体内内气更是锻打而出,运转如心,这一下收回内气,仿佛就是个没有武功的寻常管事,没有露馅,却也只得任由那掌柜一下抓回了那玉佩。

  捧在手中,一边呵气,一边拿着袖口去擦,原本空无一物的玉佩上竟然有淡淡的云水雾气浮现,掌柜的有些失神,呢喃道:

  “竟然是水云配……”

  王安风听得这名字便知道自己还是将这枚玉佩看轻了,看向叶柱华,道:

  “叶公子,切不可如此……”

  叶柱华松开右手,先是道一声在下孟浪,还请赎罪,然后摇头苦笑道:“阁下高义,能够拔刀相助已是感念在心,可这一路上行来,银钱住宿都是由几位掏出,柱华实在于心难安。”

  声音微顿,复又有些自嘲道:

  “说来前些日便有将这玉佩抵债的念头,只是心中一直有贪恋作祟,舍不得这身外之物,现在距离我一叶轩不过只有百余里之遥,委实不能在让几位破费。”

  “冯兄便当是我这穷酸书生面子上抹不开,一股腐儒气好了,只是这一处,却勿要再和我争。”

  话已至此,王安风也无话可说,他知道江湖上宗门派别大多都看重名望,只是不曾想到竟然看重到了如此程度,眼前书生武功不差,为人温和有礼,又有这样能够自嘲的度量,王安风对其感觉倒是好了不少。

  两人索性一边交谈,一遍朝着客栈上面去走,临走时候,王安风察觉到那客栈掌柜的双手捧着水云配,似是心中狂喜所致,一双方才攥着银子时极有力的手掌竟然颤抖不止,心中不由叹息,分心猜测那玉佩究竟得要价值几何,才能让这掌柜如此失态。

  ………………

  司寇听枫看着薛琴霜。

  这数日她总算是有时间堵住了这个表里不一的家伙,未来可知的天下第一庄庄主眉头微皱,看着眼前言笑晏晏的大气女子,淡声道:

  “那人是你弟弟?”

  她未曾直接点出,但是薛琴霜知道她所说的是谁,微笑颔首,仿佛心中没有半点波动,甚至于带着些许玩笑意味道:

  “怎得,你看上我家那不成器的小弟了?”

  “啊呀,听枫儿你,我是很喜欢的,只可惜我家弟弟只面目稍可,性子却焦躁,实在非是良配。”

  司寇听枫淡淡道:

  “往日从未曾听过他声名,突然有如此修为,是因为你薛家秘地所致?”

  “……你既已猜到,又何必再问?”

  “那些东西本应该是你的。”

  司寇听枫一双眸子微睁,看着眼前似乎不甚在意的薛琴霜,出身于天下第一等武道大世家,是以更加明白这些东西的重量,略加重了语气强调道:

  “那本应该是你的!”

  “以你天赋,此时足以长鲸吞海,大开天门,以常人不可测度的根基迈入宗师,十年之内,甚至于可能面见青锋解大长老,甚至于……”

  “甚至那将是你此生,唯一有可能一窥陆地神仙境界的机会。”

  司寇听枫说道那四个字的时候,甚至于感受到一丝窒息,因为沸腾和无力的感觉,手掌微不可查颤抖了一下。

  陆地神仙。

  追寻长空,道阻且长,行则将至,上下求索者。

  古往今来,无数。

  但是武道数千年,惊才绝艳者无数,却只两人得见。

  一者开创儒门,一者留大道微言。

  眼前女子虽然天赋卓绝,却仍旧不能算是古往今来无双,纵然道门二祖惊才绝艳,仍旧困于大宗师境界。

  她总不可能比二祖更有天赋。

  祖祖辈辈积攒的气机,就像是用性命和时间搭起了一座天梯,并非所有人都能够攀登上去,但却是唯一可能看到天上风采的机会。

  薛琴霜面上笑意收敛。

  此地位于江南道深处,即便是寻常客栈中,也颇附庸风雅,立下一处案几,薛琴霜正坐在案几前,面容上褪去了英姿飒爽和落落大方,嘴角抿了抿,弧线温和,如那一日在薛家时的回答一般无二,道:

  “不过宗师,霜虽不才,俯仰可拾。”

  一般无二的回答,豪气之后这分量却重得叫人心惊,司寇听枫听得了言外之意,略一挑眉,冷淡道:

  “那大宗师呢?当今天下入大宗师者,大秦之大,百年江湖,不过有七,以你天赋,可有十成十的把握?”

  薛琴霜不答。

  司寇听枫步步紧逼,道:

  “那陆地神仙呢?你不是一生好武?那只在传言中境界,昆仑山人终其一生,不过曾经踏入半步,便狼狈而退,你难道不曾有一丝心动?”

  薛琴霜睫毛颤动了下,手上杯盏中琥珀色茶汤自中间泛起了涟漪,碰撞杯盏,然后消弭,薛琴霜抬起头来,看着司寇听枫,一双褐瞳剔透,笑吟吟轻声道:

  “无妨的。”

  “手足相残,同门追杀,也是无妨?!”

  薛琴霜看着司寇听枫,她发现后者似乎已经隐隐有些怒气,脑海中却想到了四年前的药师谷,平静道:

  “薛琴霜一生不欠人的。”

  “我曾经欠过他一命,死了的话,也算是还了。”

  司寇听枫注意到她只是说生死,对于同门手足却未曾有多少的波动,心中微动,却又恼她固执,话不投机,不再多说,本就是少话之人,只这数日来有感而发,言尽之后,只喝完了一杯清茶,起身转出,临行时候转身看她,道:

  “值得?”

  薛琴霜捧着茶盏,闭上双眼,许久后常常呼出一口气来,饮下早已经变凉了的茶水,盛夏天里像是一道冰线没入心腹之间,轻声呢喃:

  “陆地神仙……”

  旁边太清和素剑鞘中低吟。

  万物有不平则鸣。

  薛琴霜轻拂剑鞘,沉默许久,道:

  “不妨事的。”

  …………………………

  这一日时间,王安风仍是没能找到机会和薛琴霜独自交谈,只是看着少女面上似乎并没有什么异样,仿佛只是自己多心,心中明明稍有安慰,却又依旧在意得紧。

  夜色低沉,仿佛墨染。

  顶层亭台上,带着面纱的江澜凭栏观江,看着远处一线灯火绵延,直入城池,突然轻声道:

  “你一直都跟着夏侯轩?”

  她身后恰是那名夏侯家暗卫,闻言道:

  “是。”

  “当年少爷大街上买了糖葫芦事情,属下也在不远处,那时才初次见到少爷。”

  江澜低声呢喃,突然笑了一声,道:

  “那确实是很久的交情了,说起来,你既然常常跟随左右,那你家少爷现在还喜欢那些点心吗?”

  暗卫木着脸答道:

  “少爷年岁渐长,饮食知以清淡为上,不喜油腻甘甜。”

  “再不曾喜欢过。”

  一问一答,旋即便又是沉默。

  月色垂落。

  在旁边,是费破岳弟子中武功最高的田志德,靠着栏杆站立,手中一柄亮银点钢枪,因着前些日从这暗卫身上搜出了许多小玩意儿,此时半点不敢放松警惕。

  看着月色下两个身份截然不同的人安静站立,虽然不曾放松戒备,却多少有些无趣,垂眸却看到了叶柱华匆匆进了屋子,又匆匆出去,心中升起好奇。

  …………

  叶柱华说是在这城中有一位好友,已经有数年不曾见过,今日好不容易来了这城里,可得要找他好生交谈一二,去向吴穹告罪。

  因为此时已经距离一叶轩不远,吴穹心中放松下来,并未在意,只是告诫他说,切勿要误了明日的事情,便不再过问。

  临行时候,叶柱华看得了王安风在厅堂下踟蹰,微笑上千,拍了拍肩膀,意有所指道:

  “薛姑娘在后院中乘凉。”

  王安风微怔。

  叶柱华朗笑一声,比了个手势便大步走了出去,步伐似乎匆匆,想来他对于那位许久不见的好友,着实是看的比较重。

  王安风目送这书生离开,迟疑了片刻,转身往后院方向走去,不过几十步距离,他却是越走越慢,看着那边的背影一步一步走出。

  一轮明月在天,将天上星辰给遮掩得没了往日光彩,倒是挥洒下了清冷月色如水,竹柏松林倒影其中。

  薛琴霜坐在青石台阶上,换上了一身英武猎装,左腿曲起,右腿懒散搭在了台阶上,双手撑地,身上披一层月光成纱,倒是映照着面容越发白皙,莹然如玉。

  王安风此时走出,薛琴霜第一时间便已经发现,转过头来看着王安风,抬手招呼他过来,打趣笑道:

  “如今天色如此之晚,神武府主你这样出来,难不成是打算要去看哪家姑娘?”

  “却是好生之慢。”

  王安风不答,只看着了眼前少女。

  在他所见同辈中,宫玉意态高洁,薛琴霜一往无前,慕山雪懒散随意却高深莫测,天山剑偏执于剑,尽都是一时俊彦,却唯独薛琴霜胞弟年岁最小,而修为最高。

  联系扶风分别时薛琴霜所说薛家密地,要离开许久,以提高修为,不难推测出,薛家恐怕就有一处如那《地脉》所载的密地,薛琴霜离开之后,怕是大半气机皆入那少年气海中。

  还有天下第一刺客世家的刺杀。

  王安风抬眸。

  眼前明艳大气,嘴角噙着一缕轻松笑意的少女为了见自己,放弃了如何大的一桩机缘,要遭受何等的危机,他至此时才知道,所谓美人恩重,再重哪里重得过生死?

  脑海里没来由想起了去年扶风城下重逢时,那时候少女分明有伤,气息不稳,身上有激战后剑气残存,却只笑问他可曾想她?

  这一次也是。

  洞天福地,先辈武者的气机,直入宗师的机缘,乃至于入大宗师,最高处可有陆地真仙的大法门。

  无数武者为此足以反目,抽刃血战。

  可他还记得那个时候烛火之下,少女偏头看他眨了眨眼,声音在金红色烛光之下,竟然带了一丝软糯柔和。

  因为想你了。

  王安风垂眸。

  他那个时候很开心很开心的,却半点不知薛琴霜是放弃了有可能直入宗师境作为的代价,也因为很开心,所以也没曾仔细去想,少女先前被婆婆强行带回祖地,现在才过多久便闯将出来,是得有多少的努力和放弃。

  她毫不犹豫出手相助。

  所以现在被血亲追杀,被家族除名,说可以取而代之。

  可王安风什么都不知道,上一次她为何有那么多伤势他不知道,这一次也不知道,若非是那少年出现,他可能到现在都没有想到这些事情,可能一直都不知道。

  她总是这样,轻描淡写将事情掀过,甚至开上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叫人心里面转移了注意,反倒不在意事情本身,不去在意她是吃了多少苦头,付出了多少的心血。

  就好似她说来我见你啊便是来见你,中间阻隔啊,放弃啊,斟酌啊,代价啊,统统都没有,统统都不需要考虑,更是不曾有任何的阻碍……

  怎可能?

  世间女子大多知道该如何软糯撒娇,挣得好处,聪明些的女子,便可知道分寸,但是他从未曾再见到如同薛琴霜这般,明明自己所受之苦丝毫不逊色于旁人,却还能微笑。

  世间功名利禄,生死厮杀。

  大约再苦的事情,她也只是将淌着鲜血的手掌背在身后,面色苍白,仍笑吟吟轻轻道一句。

  不碍事的。

  是何等孤绝的经历,才能养出这般的性子。

  天下间总也是会喊疼会哭的孩子会有糖吃,太乖巧懂事的总不受人心疼,世人都是如此。

  你既然不哭不喊疼,我如何知道你会疼,哪怕你浑身中剑,收尽了委屈,可不言不语又如何比得上手指受伤,双目垂泪,展露伤口处的女子来得令人心中疼惜?

  可他心里面突然有些心疼。

  不妨事的下一句。

  我一人即可。

  无需旁人。

  你可去帮那位女子,不妨事的,我一人即可。

  你大可去处理其他事情,不妨事的,我一人即可。

  纵然生死,我一人即可。

  如此便是不妨事的。

  如此便是薛琴霜。

  王安风盘腿坐下,薛琴霜不知道他要做什么,看着有些好奇便有些好笑,王安风眸子温和看着眼前自小便喜欢的姑娘,正当薛琴霜满心不解的时候,王安风却用上了四不像般的蜀地腔调,温和道:

  “话说那王安风,生一张黑漆漆脸庞,高有十三丈不似人貌,声音粗哑如吞炭,哇呀呀不似人声……”

  薛琴霜微怔,噗呲一声笑出声来,声音清脆,止不住笑道:“你做什么啊……”

  王安风不答,只是清唱,这种自己挖苦自己的事情,他心里面竟然没有半点的难堪和尴尬,只是一片平和如水,只是柔和看着忍不住生笑的少女。

  当真笑得畅快呢……

  王安风唱完了一段江湖评,四下里无人,只有风,只有月,他在那里坐着,然后突然便没头没脑,自语道:

  “我啊,以后一定要好好收拾收拾他的……”

  薛琴霜的看着眼前的少年絮絮叨叨说话。

  “还有谁以后欺负过你呢,还有以前的,我便一个一个再欺负过去,夫子和师父告诉我,不要依仗武力欺辱他人,可若是因着你,我是乐意做那些跋扈报仇的事情的。”

  “你,我,我们一起。”

  “……”

  一片安静,薛琴霜突然屈指弹了下王安风额头,后者吃痛抬头,看到了薛琴霜一副笑吟吟模样,双臂抱起,略带些调笑道:

  “未曾想到呢,看着老老实实,竟也有这般口才,若是放到江湖上,不知道得要让多少家女儿家失了魂,不过,这般手段拿来与我说,可是不够的。”

  王安风看着眼前姑娘,晓得自己又被她所惯用的玩笑话给偏开了话题,心中竟然有些懊恼,看着眼前少女模样,仿佛毫不在意似的,总觉得又是自己给多想了。

  薛琴霜突然又笑道:

  “方才那个,还挺有趣的,再唱与我。”

  王安风不解,却仍旧轻声开口。

  离弃道依凭栏杆半坐,一手拎着个锡质扁酒壶,看着了月色下少年盘坐在如水清光中,声音清澈浅唱评书,看着了少女一手托腮,嘴角笑意,当然更看着了少年藏在身后的玉盒。

  盒子很眼熟,所以他猜盒子里的东西会更眼熟些。

  离弃道喝了口酒,脸上笑意就难免有些许嘲讽。

  曾为匠作大监心血,历经数位皇后,三百年前曾经有亲王以三城十七镇易之的顶尖饰物,这一根足称得上宝物的七凤簪,今日约莫又得要易主。

  皇家威严,前朝厚重的历史,无数的宠幸和宫阁里勾心斗角,在江湖武人眼中大抵什么都算不上。

  这种轻狂,也只少年才有。

  他半眯着眼睛,脑海中兜兜转转,又想到了自己的少年。

  他给王安风讲故事,讲朝堂,讲边关,讲江湖。

  江湖里每一个少侠初出茅庐的时候,总也会遇到一个喜欢穿红衣裳的姑娘,每一个故事里,任由那少侠如何如何厉害,也总要被这红衣少女压上一头,欺负得七窍生烟,恨不得扔了剑,杀了马,回家去种田去。

  曾经也是一般无二的月夜呵,任由天地变化,月亮和星空总也是不变的。

  有个红衣服的泼辣姑娘,对着原野和山川,大声说着自己的梦想,说往后要当赵国第一大的女将军,说要让天下安定,然后卸甲,从全天下找又俊俏又文雅又懂得风趣的书生剑侠来入赘,然后掐指一算,觉得还得要钱。

  喜欢的人,十万银也嫁,不喜欢的,千万银也嫁。

  后面一个出身秦国的少年笑得险些打了滚,把旁边火堆给弄散了,精心准备的叫花鸡直接一屁股压成了一坨。

  另外那个既不风雅,又不好看,还粗鲁不识字的少年大怒,一脚踹在了那个姓李的少年屁股上,然后怒气冲天看着那边毫不示弱的少女,道:

  “你果然就是个钻进钱眼里面的守财奴!”

  红衣少女大怒,道:

  “离武卒你再说一句?!”

  少年不由得泄了气,旁边好友笑个不停,让他又不愿意漏了怯,咬牙翻了钱包,大头兵一个,穷得丁零当啷丁零当,只剩了最后离家时候老母给了守平安的平安钱,一咬牙,道:

  “若是不贪财,那这一枚铜板,你可嫁?”

  “不,不不……不嫁就是贪财!”

  旁边和大秦皇室同姓的少年止住笑,目瞪口呆。

  那粗蛮少年自己都觉得自己理亏得不行,暗自红了脸,只是脸庞本就有些黑,便也看不出来,下意识收手。

  那红衣少女一下抓过来了铜板,紧紧握在手心。

  一枚铜钱。

  我嫁给你。

  离弃道大口灌酒,一身青衣文士的长衫,看上去又有疏狂的文士风度,又有学问,白发的书生看去总要多些学问味道,可腰间却不佩玉佩,只是一枚前秦国铜板儿,用了褪色的红线,系在了腰间。

  我要让我大赵,永世不倒!

  一枚铜板,我嫁给你。

  你二人成亲,我给你们举天底下最气派的成亲宴,这事儿,我说的。

  老迈文士饮尽了酒,做完了梦,踉跄下地来,呢喃道:

  “酒,又喝干了……”

  ………………

  客栈掌柜从后门溜了出去,手中紧紧攥着那块水云配。

  叶柱华整理衣装,走入一处四合院中。

  院子里立着一名阴翳老者。

  夏侯家客卿,许世华。

  老者转眸看向来人,熟稔道:

  “你终于来了。”

  PS:今日二合一奉上…………七千七百字,是要将先前薛的行为翻过来,感觉没那么简单,诸位且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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